拒絕被摸頭 做一個「讓政府頭痛」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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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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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說,身為一個遠在海外的外國人,即使努力的關注敘利亞化學武器的使用,頂多也只能像個旁觀者一樣,看著這些事情發生而無能為力,而她則為此感到低落與悲傷。

身處印度,又作為一個記者,我每天都在這塊南亞次大陸上,看著一件又一件的悲劇上演,接著又像不死的連續劇般,一再重播。就拿所有人最熟悉的強暴犯罪為例,在上週又傳出孟買一名當地女攝影記者遭輪暴。

相對於新德里,商業之都孟買一直被視為一個安全的城市,強暴犯罪率也相對非常的低。為什麼在印度政府修法後,強暴案最重可以判死,相關案件增設快速法庭審理,跟蹤與潑酸也首次新增為刑法犯罪行為,強暴案犯罪率卻不減反增,甚至蔓延至其他城市,使大眾人心惶惶?

將目光轉回台灣,我也想問,為什麼外交部為了向副總統拍馬屁就公然無視制度濫用特權?為什麼台灣明明有紀律委員會,立法委員仍大打出手,髒話、謊話、鬼話連篇?又為什麼張通榮的彈劾案最終仍然無法通過呢?為什麼這些政治人物無法無天,如同印度強暴案的一樣猖狂,不斷輪暴著我們的制度、我們的法律、我們的選票與這塊土地上的人民。所謂法律,除了法條與規範之外,還得讓人民信服這項法律具有實質效力的。當政府頒布法令卻不徹底執行,那麼法有何用?

印度的強暴法案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最具有指標性意義的新德里巴士強暴案,雖在快速法庭審理卻超過半年了還沒有審判結果,而涉嫌最深的未成年嫌犯最重僅能判三年;涉嫌強暴案件的官員除了不必辭職下台外,還可以登記參選下次的選舉。此外,縱使警察與法院受理案件,最終的認罪率也只有個位數。這樣的執法效力,犯罪者有何懼?

朋友問我,敘利亞問題我們除了作壁上觀,究竟可以可以做些什麼?

無能為力的確令人極度不舒服,我也因為朋友的提問而開始思考,究竟我每天看了這麼多國際新聞,甚至作了許多相關報導,我除了盡一個記者的本份陳述事實並訪談專家以外,又可以改變什麼?

在印度的抗議中,經常可以聽見人民吼著「We want justice」,或是高喊著葬禮中會喊的口號「Hai Hai」,但是印度政府總是不予理會。因為他們知道,只要等風頭過了,這些人民就會離開,他們只是單純要表達自己的不滿,叫囂過後就會覺得舒坦許多,但實際上什麼也沒有改變。

我記得一位專家曾經跟我說,在反強暴抗議事件中,印度政府就想處死那六名嫌犯以息事寧人,但這並不會改變任何現狀。印度需要的是修法,是警察改革,是加快法院的審判速度,是提升認罪率並處罰包括政治高層等涉案相關人士,而不是單純的處死那六名嫌犯,那並不是根除犯罪源頭的方法。

但也就正因為印度的政府知道,人民喊的正義是空虛的,許多人不知道自己訴求的正義是什麼,所以政府就可以用一些大快人心,實際上卻只是虛晃一招的方法,忽略真正應該解決的問題。我相信所有國家的政治領袖,都經常打著類似的主意,或許是因為問題過於棘手,亦或是解決這些問題對他們有弊無利。

走上街頭的人們,付出時間、金錢與精力的你,究竟在抗議什麼?在爭什麼?

我和朋友說,培養國際觀與關心世界局勢,就是為了避免類似的事情一再發生,以他人為鏡,檢視並對抗這些意圖呼攏人民的政府。有時候,帶有立場的媒體導引著人們往錯誤的方向走去,政黨也會故意將公民運動貼上政治標籤,甚至將其操作成暴力行動,此時此刻,聰明、理智並且知道自己訴求的公民,就會成為他們最頭痛的人物,而這樣的公民抗爭才會有意義,才會有實質效果。

作一個「讓政府頭痛」的公民,過程非常冗長,也相當不易,但必須即知即行。因為有能力作為自己國家的公民,才能進而成為世界的公民。或許現在的我們還是感到無力與挫折,但我相信,當每個人都努力的成為一個強而有力、並能夠提出實際訴求的公民時,我們就是政府的參與者,再也不是一個遙遠的旁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