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版權修訂條例到「網絡23條」,網上創作如何中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即將恢復二讀,泛民議員取態成關鍵。公民黨郭榮鏗早前就說,新修訂草案有改善,但仍存在灰色地帶。他期望法例能更清晰及一致,令網民及市民有所適從。
文:Brian Leung、KaChun
《2014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又被稱為「網絡23條」)經過近兩年審議,將於下星期三(9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恢復二讀。草案被稱為「網絡23條」,是因為政府被質疑為版權商保駕護航,限制網民創作及表達自由。有網民批評,假若草案最後通過,常見的網絡活動例如翻唱、串流打機、抒情改詞等可能成為絕響。
今次「網絡23條」重臨,源於政府在2009年提出修訂版權法,引述〈「網絡23條」殺到 你要知道的5件事〉:
根據現行《版權條例》,任何人分發侵權複製品,有可能被民事追究,同屬刑事罪行。但以串流方式如YouTube、facebook分發侵權物品,不會留下複製品,法例上不能定義為侵權。政府在2009年提出修訂版權法,賦予版權持有人「傳播權」,將所有以電子傳播方式如 YouTube、 facebook等,全數納入規管。《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出台,規管YouTube、facebook等所有電子傳播方式,任何人以有關方式轉播侵權作品,不但可被追究民事責任,更有機會負上刑責,條例被轟窒礙創作以及言論自由。
因爭議聲極大,政府2012年主動擱置條例。在重新諮詢後,當局去年又重新推出《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加入豁免範圍,希望能過關。當中提出「公平處理Fair Dealing」,豁免特定幾種創作方式下的版權使用,即「戲仿」、「諷刺」、「模仿」、「滑稽」、「引用」及「報導與評論時事」:

主要修訂部分|2014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
如果創作者的目的在豁免範圍內,並符合相關的豁免條件,例如屬公平處理版權作品,這不會構成侵犯版權,以下是豁免範圍的一些例子:
以戲仿(parody)、諷刺、營造滑稽和模仿為目的,即是「惡搞」,仿傚某作家、藝術家或某類作品的風格,故意誇張,以營造滑稽的效果:
以評論時事為目的,日後惡搞某政黨或財團標誌以達諷刺效果屬豁免範圍:

Photo credit: 香港網絡大典
網民轉載電視或電影截圖時(俗稱cap圖)亦獲豁免,不過需要先清楚標識引用來源及相關資料(如劇集、導演、編劇等)及說明理據,以方便對話溝通:

網民揶揄「提供版權資料」的必要性 | Photo credit: JieJie & UncleCat Facebook Page
另外,網民純粹分享超連結不構成侵權行為。教學用途(特別是遙距學習)以及方便圖書館、檔案室和博物館的日常運作等,市民把版權作品從一種媒體複製到另一種媒體,或從一種格式複製成另一種格式,方便觀看或聆聽,例如把CD內的音樂轉檔到MP3格式等,均不構成侵權。
往往不獲豁免的,才是重點
但草案最被人詬病的地方,還是落在「豁免範圍」一項——作品豁免範圍只包括戲仿(parody)、諷刺、滑稽和模仿為目的、引用和評論時事。不過任何不屬上述範疇的二次創作,認真翻唱,如自彈自唱(cover-version)、舊曲新詞等的行為,若創作者只是為抒發個人情感或展示才藝,均不獲版權豁免。

在新條例下,舊曲新詞的處理方式有點複雜,只填新詞而沒有演唱並不構成侵權,一旦演唱新填詞的歌曲,並上載至互聯網,便有可能構成侵權 | Photo Credit: 高登討論區 | YouTube 截圖
因此,多個網民組織聯同法律界人士更發起聯署,截至12月3日的中午,已有55,000人簽名。除了豁免範圍還不夠大,他們在聲明更指出:
「公平處理 Fair Dealing」是限制創作的鳥籠,網民要創作就只能在政府預設的框架下去進行,不得越過雷池半步。以後,在這些豁免外的創作,包括認真翻唱、漫畫同人誌、串流打機、抒情改詞等,統統都不獲豁免,屬於「網絡 23 條」下的刑事罪行。無疑,所謂的豁免根本是限制創作及表達自由的糖衣毒藥。
鍵盤戰線與版權及二次創作聯盟為此向政府提出第四方案開放式豁免 「用戶衍生 UGC」。諮詢完結時,法案委員會收到超過 8,400 份意見書,當中9成支持「用戶衍生 UGC」。而美國德雷克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專家余家明教授亦曾多次向政府解釋開放式豁免「用戶衍生 UGC」如何符合版權國際法。其後,法政匯思亦提出引入美國沿用了 30 多年的開放式豁免「公平使用 Fair Use」,但統統不為政府接納。
政府於「網絡23條」下給予的所謂民事豁免,顯然是為版權持有人留有一手。在對比英國相同的豁免法例後,我們發現政府刻意遺漏了法例上「版權人不可以合約條款凌駕版權法的豁免」(Contract override)的條文,意即網民或可得到版權法下的豁免而不被控告侵權,但版權人仍可以違反合約條文為由向網民作民事索償。可見,所謂的民事豁免根本是形同虛設!
近年,政府曾多次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控告網民。縱然,政府辯稱「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法下。但我們就發現2005 年「古惑天皇」一案中,政府曾越俎代庖為版權持有人提出刑事檢控時用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及版權刑事罪交替控告被告人。由此可見,政府早有預謀將「網絡23條」與「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合體,成為限制網絡及創作自由的最強完全體!
然而,他們對法案並非毫無通融的空間,只要政府願意接受以下的要求:
1. 於「2014 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清楚列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不適用於版權法;
2. 於所有豁免下加入「豁免凌駕合約條款」(Contract Override),令限制版權豁免的合約條款無效,給予真正的民事豁免;及
3. 引入「開放式豁免」(「用戶衍生 UGC」及「公平使用 Fair Use」)令創作不只局限於某幾種手法,既平衡版權人利益又能保障創作及表達自由。
現時網民對此案都十分關心,而紛紛表達的還有其他的一些持份者,當中網絡插畫家就用創作來回應:

咳神(左)、Plastic Thing(右上)、DDED(右下)等插畫家紛紛畫圖反對「網絡23條」
網絡23條今次睇嚟玩真… 通過之後………………………. 真係冚家剷…………….請關注網絡23條,懇請連署: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tZu-Tj7xwkz0AoEX08EaUZH3kHeHu4lwf3JZPFe6Zy0/viewform#網絡23條 #網絡廿三條
Posted by 溫水劇場 on Wednesday, December 2, 2015
當網絡23條通過後…………..政府可以繞過原作人提告!官威何其大!請關注網絡23條。懇請連署https://goo.gl/IraaCr#網絡23條 #網絡廿三條
Posted by 爵爵&貓叔 on Wednesday, December 2, 2015
泛民議員取態起關鍵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強調修例是跟隨國際標準,認同知識產權貿易對推進經濟有莫大幫助,並沒有收窄言論自由,呼籲社會用正面態度看待。
然而,今次關鍵在於泛民議員的取態。東方早前報導,指泛民受到來自美國的壓力或投棄權票:
有美國商會及領事館,以及部分本地的影視、娛樂及音樂企業,曾多次向本港立法會議員施壓,以求盡快草案加強保障版權持有人利益,令部分原先因網民反對而傾向投反對票的泛民議員,可能會對草案改投棄權甚至贊成票。
現時,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已提出一共903項修正案,被認為他將拉布。但他強調法例具爭議,否認是拉布。而民主黨則表示,支持由工黨、公民黨和人民力量擬提出有關版權條例草案的所有修正案,但若政府不支持泛民提出的多項重要修正案,民主黨將會對法案投下反對票。范國威表示,若泛民提出的修正案全被否決,他會對草案投反對票。毛孟靜亦會投下反對票,梁國雄則並未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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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影業小編到台灣變色龍,UG is hot with Photoshop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做最精彩的你自己」的白靈、跨年大唱 First Love 主題曲的白冰冰、手機桌面幸運女神美輪明 —— UG is Hot,那個總是出現在大樓屋頂上的人緊追時事梗,彷彿他的衣櫃裡有無限的道具隨手捻來都能搭上。充滿 B 級感的變裝加上高超的 Photoshop 技巧,讓一個人以千百種人設亮相。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平時身為平凡上班族的 UG 是怎樣煉成社群百變女王的,而他最愛用的 P 圖小撇步又是哪些呢。
從「過氣網紅」到「最快的變裝民眾」
許多人認識 UG 是因為他 2009-2010 年 cover 少女時代的精湛模仿,當時甚至受邀上韓國綜藝節目《Star King》與偶像相見。在 15 年前,所謂「網紅」一詞還未被廣泛使用的時候,那年還只是個大學生的 UG 用他的熱情示範了追星的極致,並在社群網路上發酵。不過 UG 並沒有選擇走上演藝之路,如今回看往事直笑說自己是「過氣網紅」,他反而在近年不斷透過變裝「成為」各種偶像,反映時事的速度堪稱「最快的變裝民眾」。
「我變裝的故事要從小時候說起,」小學時迷戀美少女戰士華麗的變身,加上看綜藝節目中反串藝人帶來的娛樂效果,「我覺得這個東西我好像做的來,而且與其被大家說你『有點娘』,不如把它轉換成一個表演的形式,就會變得很光明正大。」UG 不只自己表演,也帶著同學在兒童節大會上跳徐懷鈺,從小就展現自信光芒。
社群在走 Photoshop 要懂
若從很早就在 Instagram 上追蹤 UG 的朋友,應該會發現他從某個時期開始,照片中的場景從居家環境大量轉換到一個大樓的頂樓——那正是 UG 任職電影發行公司的頂樓。「我剛進公司老闆就知道我會變裝,有次《穆荷蘭大道》特映會老闆就提議我扮成電影中的角色,讓觀眾可以來合照,」UG 聊到公司很支持讓他很合理地時常扮裝,「讓我覺得哇原來這在一個 30 幾歲的上班族身上是件被鼓勵的事。」也因為如此他對變裝愈來愈認真,也開始用變裝的形式參加同志遊行等等的公眾活動。
平時的 UG 除了經營自己的社群平台之外,也時常利用 Photoshop 製作工作所需的宣傳素材、電影周邊等,「我們三不五時就要拍一些商品照,公司頂樓剛好很漂亮就會上去拍。」雖然從大學時期就學了各種影像處理的軟體,「Photoshop 還是最直觀的!」UG 說在電影發行公司當小編,幾乎每天都會用到 Photoshop,不管是 banner、gif 動圖還是小型印刷品通通都可以用 PS 搞定。
看我 Photoshop 三十六技
社群上火熱起來的事件通常是沒有預告的,但 UG 總是能抓住這些時事梗的精髓,他對於挑選變裝的角色也有一套自己的邏輯,「通常以我自己喜歡的影視或音樂作品為主,時事的話,除了社群上的熱度之外,我也會選擇有很明顯特徵的,大家一看就知道這是什麼!」仔細看 UG 每次扮演不同角色,神情絕對都是最到位的。
不僅變裝角色多元,UG 的 P 圖技巧也是三十六技各種搭配!在這次採訪中 UG 回歸初心,化身成他的變裝啟蒙「美少女戰士水手月亮」,並且首次公開分享了幾個在後製變裝照片時最愛的 PS 祕技!

首先是修圖最經典招式:去背!Adobe 推出了「物件選取」工具讓去背變得超簡單,只需要開啟圖檔點擊「物件選取」,Photoshop 就會自動辨識畫面中的關鍵物件,不到 10 秒就幫水手月亮去背完成。接著 UG 使用「色相/飽和度」調整功能,增加漸變疊加與外光暈,把水手月亮變得閃閃發亮。下一步在背景加上星空圖案與不同 pose 的水手月亮之後,UG 到圖層區調整不同物件的「混合模式」,選擇「濾色」然後調整「透明度」,只要簡單拉動一下就能讓水手月亮與星空自然地融合
Everyone can Photoshop!百變人生沒有侷限
在今年大港開唱的演出者介紹裡,UG 被以「台灣變色龍 aka 屋頂皇后 aka 變裝民眾」這個串超長的頭銜介紹,這三個稱號似乎點出了他被大家記憶的不同面向,包括從最早 cover 少女時代紅到韓國,一直到公司頂樓的精彩變裝。
這些年來 Photoshop 陪伴著 UG 不斷超越,不斷成為那個最精彩的他自己,「變裝對我的人生帶來的改變,除了成就感之外,最重要的是創造了更多的連結,」如同在性別運動中的站在最前排、最吸睛的變裝皇后們,「變裝可以是一種溝通的工具,鼓勵很多可能到很多對自己的狀態還不是很了解的人。」採訪尾聲,我們問 UG 下一個角色會扮誰?他笑說還不知道,「但一定是好玩的!」

Everyone can Photoshop!百變無法侷限,Photoshop提升你的創意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