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國家公園內打獵擬修法放寬 慶典期間可獵捕非保育類動物

原住民國家公園內打獵擬修法放寬 慶典期間可獵捕非保育類動物
Photo Credit: *嘟嘟嘟* @ Flickr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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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威仁在會中表示,正在和專家討論,研議在原住民的節慶時期,針對非保育類動物開放一定程度的狩獵,他舉例,像繁殖較多、較快的山羌或山豬等都可以討論。

日前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打獵遭判刑一事引發外界討論,內政部長陳威仁今(30日)表示,目前正在研議於原住民慶典期間,開放適度獵捕國家公園內的非瀕臨絕種的動物。他強調,希望在參考《森林法》的精神與尊重原住民文化的情況下,延續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預計將配合《國家公園法》修訂,盼在下會期能在新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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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報導,內政部今天上午舉行「國土三法全到位 ,建立國土新秩序」記者會。陳威仁在會中表示,正在和專家討論,研議在原住民的節慶時期,針對非保育類動物開放一定程度的狩獵。陳威仁舉例,台灣黑熊和長鬃山羊剩下不多,需要保育,而繁殖比較多、比較快的像山羌或山豬等可以討論,希望在尊重原住民文化禮俗狀況下開放,但不是隨時可以打獵。

陳威仁說內政部是希望放寬,但因為《國家公園法》規定較為嚴謹,明文禁止在國家公園內狩獵動物,因此還是要修改《國家公園法》,尊重原住民文化下,可以開放狩獵非瀕臨絕種動物。至於是否可在明年新國會產生後第一個會期就送交立法院?陳威仁回應,會盡量在凝聚共識後送出。

ETtoday報導,營建署長許文龍則指出,內政部先前有將《國家公園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內容就是尊重原住民的狩獵文化,規劃保育類不能狩獵,但非保育類動物經過專家認定族群數量足夠,就可開放在一定管制下,讓原住民狩獵文化能延續下去,不過立法院在這部分並未通過。

自由報導,此外,針對《國土計畫法》上路後的規畫,陳威仁表示,《國土計畫法》將來分為4種功能分區,城鄉發展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國土保育地區與海洋資源地區,過去由於要建機場、水庫或高路公路,大部分都從農業用地變更,卻被說成是侵蝕農地,新法就不一樣,將來只要有要做都市計劃用地,要必須從城鄉發展地區裡的土地來變更,爭議就比較少。

而在《國土計畫法》施行10年內,政府要提撥成立500億元的基金,將來如因保育需要,都市發展用地變成不可發展,則有損害補償機制,以此基金作為財源進行補償。由於國土計劃涉及原住民族的土地及海域,內政部表示,將會同行政院原民會擬定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劃,同時考量原住民土地使用的傳統及特殊性,研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以例符合土地使用需求。

聯合報導,值得注意的是,媒體詢問未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清境農場的民宿是否會拆除,陳威仁表示,國土功能分區公布之後,座落在國土保育區內、屬於合法使用者,若被要求變更使用方式,依法將給予補償,違法者則依法取締。陳威仁表示他不評論個案,未來仍需要詳細環境敏感調查、圖資等資料齊全之後,才會在國土計畫法下劃定國土功能分區。

中時報導,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林秉勳則說,清境農場重點在於是否取的農舍申請建照,若合法取得建照,如申請後進一步擴充則屬違法;若因國土保育需禁止或限制使用,合法農舍部分會因為權益受損,政府給予相應補償,但違法則會遭取締,交由公權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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