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報工業用通關...南僑抗罰敗訴

食用油報工業用通關...南僑抗罰敗訴
Photo Credit:Solomon203 CC BY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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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指出,南僑經營食品業有橫跨原料、加工與餐廳至今逾60年,熟悉食品進口申報程序,卻以間隔方式關報,也就是這批報食用油接受食品查驗,下一批就用工業用途躲避查驗,顯然是故意的。

食品大廠南僑化工進口油脂,遭台北市衛生局查發現30批食品油脂以工業用油報關,被罰405萬元,但南僑化工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北市衛生局6日收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文,認定北市衛生局裁罰於法有據,駁回南僑化工之請求。

自由報導,南僑化工於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向澳洲廠商購買5批加工後可供民眾食用的牛油共二千多公噸,另向菲律賓廠商購買19批加工後可供食用的椰子油共3千多公噸、及3批加工後可食用的棕櫚核仁油101公噸。不過,南僑卻未辦食品輸入查驗登記,而以免辦理查驗登記的「工業用途」名義報關進口。

食品藥物管理署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查獲此案後,後來雖證明南僑化工進口的確實是食用油,但仍造成下游廠商預防性下架損失和國人恐慌。由於南僑化工營業地址設於台北市,桃園市政府將全案移由北市府裁處。北巿府衛生局認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罰405萬元,南僑化工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

中時報導,南僑主張,油品確是食用油,當時被要求預防性下架的商品,5天後證明安全無虞,都重新上架,下游廠商沒有損失,衛生局不應裁罰最高額罰鍰,請求撤罰款。

法院審理指出,南僑經營食品業有橫跨原料、加工與餐廳至今逾60年,熟悉食品進口申報程序,卻以間隔方式關報,也就是這批報食用油接受食品查驗,下一批就用工業用途躲避查驗,顯然是故意的,不是無心的疏失,認定台北市衛生局裁罰合法合理,日前判南僑敗訴。本案可上訴。

NOWnews報導,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王明理表示,台北市當初從重處分,每1批進口行為處15萬元罰鍰,是針對南僑化工規避查驗的違法行為,事證明確,南僑化工也坦承過錯,並在去年3月份繳清了罰款,沒想到事後卻認為自己不該被重罰,爭取不罰。

王明理強調,近日「大統案」、「富味鄉案」、及「統園案」等食安判決已讓衛生單位士氣大受打擊,衛生局相當感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於食安查緝成果的肯定,也為衛生單位注入強心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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