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時而使用嘲諷語氣的人都知道,有時確實會得罪人的,西方人也不例外,那到底為什麼要冒這個險呢?因為:可以解悶。
文:史嘉琳(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
人是群居動物,若無視國籍和成長背景,我們都喜歡,也很需要跟別人互動,可是不同的文化裡有著不同的潛規則與潛目標。一般而言,在華人文化,跟別人互動最重要的目標,就要跟對方建立良好的相處模式。
而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一般人不會太會挑剔對方,或是太過鑽牛角尖,尤其對陌生人。就算我們不太認同對方的某一些看法或作為,還是會希望互動的過程順暢,盡量不要出問題,怕影響了未來的相處,也怕影響自己的心情。
西方人當然也希望跟別人維持好關係,不過,同時有其他的考慮,有時候這些會比「盡量順著對方」還重要。
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講話要盡量風趣、機智。而表現出風趣其中一個手段就是用「嘲諷」的方式,例如,有人闖禍時,旁人可能會說,「Nice going!」(幹得好!)。
BBC網站有個給英語學習者關於「嘲諷語氣」的網頁,上面說:
“People are sarcastic when they say the opposite of the truth, or the opposite of their true feelings in order to be funny or to make a point. It is often thought that along with drinking tea and waiting in queues, the British have a fondness for sarcasm." 。
台灣通行的英文課本裡,大概不常見有關嘲諷語氣的句子,老師應該也比較少提到這個話題。因此當一般台灣人遇到時,有時會不疑有他,以為對方講的是「正經話」,心想:「內容有點奇怪⋯⋯對方講的不可能是這個意思吧?」我們不一定會想到,對方其實在諷刺某人,或是某件事。
西方人相當忌諱「重複」,和說出顯而易見的事
在台灣和鄰居相遇時,可能會說:「回來啦!」、「出去啦?」或「上班啦?」西方人聽到這樣的話,可能會愣一下,心想,這麼明顯的事還要講出來?納悶之餘默默回答:「恩⋯⋯上班了。」
講英語時,英美人士如果聽到有人跟他說:「Oh, so you’re on your way to work!」,也許他會這樣回答:「No, actually I just thought I’d get all dressed up to go out and see if it was raining and then go back to bed for a while.」
這時他可能心想:「Of course I’m going to work! What else would I be doing? You see me going to my car every morning for the same reason!」
問華人「你們為什麼比較少用嘲諷語氣?」時,答案都很一致:怕得罪人。但我們何必白白地冒著得罪別人的風險?
這其實對自己沒有什麼好處。來台灣的西方人遇到這個文化上的禁忌時,一開始時可能會有點不習慣,說不定要經過幾次得罪人,或對方不懂他的笑話的經驗之後,才會慢慢避免開這樣的玩笑。
時而使用嘲諷語氣的人都知道,有時確實會得罪人的,西方人也不例外,而且有時候對自己一時的不慎,會後悔很久。那到底為什麼要冒這個險呢?因為:可以解悶。
有時嘲諷語氣可以把尷尬或緊張的氣氛,化成較和融的場面,有時候甚至會冒出一些金言玉語,因此很多人願意「冒這個險」。
有位旅居台灣的英國朋友,每當嘲諷的話忍不住從嘴裡溜出來時,他就會附上一句,「我們英國人的幽默就是這樣,不要見怪!」來解除對方的不解或不舒服,有時面對美國人,他也會這樣說。
嘲諷的話一旦有人開始講,常常會淪為「競賽」
當大家想盡辦法用更俏皮的話來應對,反應沒那麼快的人,就可能會被冷落在一旁,除非能夠跟其他人一樣會耍嘴皮子,不然在這個族群裡,就比較不會那麼受到青睞。
儘管如此,嘲諷過頭也不行。像Robin Williams就隨時蹦出妙語,其他人卻會常疲於跟上,時間久了,自然會有點累。另一位英國朋友曾說,英國人那麼愛嘲諷別人,他也覺得蠻煩的,這也是他後來移民西班牙的原因之一。
除了「得罪」的風險,使用嘲諷語氣還會付出另一個代價一天中有限的寶貴腦力用在開玩笑上,可以用在正經事上的就相對減少了。
因此有人會避免用嘲諷語氣,寧願把這個心力留下來做別的事。這些人的生活或許會少一些樂子,但可以用在工作上的精力便較充足了一些,跟別人互動的壓力也相對減少,也蠻舒服的。
使用嘲諷語氣果真是有風險的,所以除非你的英語已接近母語人士的程度,不然一般來說不宜去試著用,很可能會弄巧成拙,對方可能也不會搞懂你真正的意思。
不過,能辨認出別人什麼時候在用嘲諷語氣是個很重要的語言技能,免得你把胡鬧的話當真。
全文獲授權轉載,文章來源:英語島English Island
責任編輯:李牧宜
核稿編輯:楊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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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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