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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還是站在高牆上指責「少數人別來亂」時,就讓雞蛋飛一會兒吧

當有人還是站在高牆上指責「少數人別來亂」時,就讓雞蛋飛一會兒吧
Photo Credit: Jorge Royan CC BY SA 3.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2006年的時候,有捐一百塊錢倒扁的,請舉手!我有,所以我先舉手了。

當時發生什麼事呢?2006年10月10日紅衫軍「天下圍攻」,在台北市到處抗爭、不只佔領忠孝西路讓「台北車站轉乘功能完全當機」,連忠孝東路都佔領了(群眾聚在SOGO百貨前)。施明德在群眾「阿扁下台」聲中,帶領群眾前往東西南北四指揮所「就地散步」。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堅持不驅離群眾,並且默許「凱道夜市」,當時還是市長參選人的郝龍斌不僅親自參加了天下圍攻、參與靜坐,還去送早餐。

結果這幾天郝市長表示:「上街頭威脅市民,影響台北市民交通自由,這跟劫機有什麼兩樣?網友找出照片,發現原來2006年郝市長親身加入劫機行列。

Photo Credit: Mayi Wo

2006年9月16日那天在台北車站前忠孝西路上拍的現場實況照片

Photo Credit: BigWayne Wang

同樣的地點、同樣非暴力抗議示威、同樣有很多家長帶小孩到現場,遭遇到的下場卻完全不同。看看小孩們和家長們都多麼地起勁參加,完全不用擔心有人要驅離呢!

當時還是有許多人出來反對這樣子的遍地開花行動,例如龍應台。然而,時任台大政治系教授的江宜樺說:

「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

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2006年10月6日率眾攻擊玉山官邸而被移送法辦的政治學者張亞中,當時與一些學者成立了「全民倒扁運動聯盟」(民盟),並且主張以體制外的激烈手段倒扁。不過,他在今天(29日)表示:「暴力、威脅是民主法治社會的敵人,民眾用占路、包圍等脅迫方式表達訴求,這不是民主,且會造成台灣民主倒退和崩裂。」我會幫2006年的張老師辯護(請見下面提到的兩篇拙作),但是我完全無法理解現在的他為什麼這樣罵。

時任電視台名嘴唐湘龍:

「凱達格蘭大道的抗爭近入第五天。……我知道,那違反集遊法。每次聽到這種話,我就想睡覺。…公民不服從,不用說得太複雜,簡單講,就是違法。問題是違什麼法?在什麼情況下違法?『公民』與『暴民』都不服從,差別在於公民的不服從,一、正當性高度要夠;二、體制無法救濟;三、不主動使用暴力。目前的凱道反貪,魏千峰律師都已經引了國際法上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中的『人民自決權』,將反貪腐定位在『基本人權』。這是最高政治價值。全世界都一樣,唯一能夠凌駕國家憲政主權就是『基本人權』。那麼,為了基本人權,違一個小小的集遊法,算什麼?這就是公民不服從。百分之百的公民不服從。」(從2006年9月一直持續到11月,超過兩個月的時間台北市不得安寧)

2004年國親兩黨群眾抗議選舉不公(甚至丟汽油彈),北市警局驅離民眾。時任台北市新聞處處長的吳育昇表示:「市長馬英九相當憤怒……我們相信今天晚上傷害的不僅是,當場被抬走的大學生的心,我們認為今天是台灣的民主之恥日,我們相信他傷害了我們全台灣2千多萬同胞。」結果前陣子吳育昇出來講說,324行政院的驅離行動「警察太軟弱」,30日時又出來講說「暴民通通抓起來」。

關於暴力抗爭的本質,先前已有文章討論過了,請參考〈衝進立法院、行政院肯定是違法的,但有「誤解了憲政民主」嗎?〉、〈民主法治社會允許暴力抗爭嗎?——江宜樺「教授」說當然可以!

Photo Credit:  William Murphy  CC BY SA 2.0

Photo Credit: William Murphy CC BY SA 2.0

聽說昨晚(29日)執行了死刑。

當一個政府面對群眾抗爭的時候,竟然以執行死刑來轉移焦點,這實在是太不可思議。(法務部羅瑩雪部長上任時曾表示「有必要的時候」會簽署執行。原來死刑是拿來 「必要時」執行用的?而且當反核運動正熱的時候,就是有必要的時候?)

當執行死刑的時候政府拿出「兩公約」說你看兩公約也沒有反對(事實上是要求以非常嚴格的程序條件,要求簽署國謹慎為之,並要求各國以廢死為目標),但是使用鎮暴警察和水車的時候,卻完全忽略公民政治權利公約第21條:「和平集會之權利,應予確認。」(反核行動佔領忠孝東路是「躺在路上的抗議」,當然算是和平集會啊!)

我們可以看到,政府先前拼命說全世界都有核能、公投門檻不高(事實上「公共政策」的公投,台灣的投票率門檻是世界最高),民間提出兩岸關係監督條例,就說你看全世界都沒有這樣的監督條例;奇怪,怎麼到了死刑方面就說「不能全部都看世界潮流」?當全世界這麼多國家都開始合法化同性婚姻的時候,怎麼又開始說國情不同、要等社會共識?(事實上,社會多數民意已贊成同性婚姻,早已是社會共識)參考〈關鍵的十年,關鍵的1/4 同性婚姻民調結果發佈記者會 新聞稿

村上春樹在2009年獲頒「耶路撒冷文學獎」時說:「一顆雞蛋擲向巨牆,不論雞蛋多錯,巨牆多對,我會選擇站在雞蛋這邊。」(演講全文很值得一讀)站在巨牆這邊的人們,當然可以無後顧之憂的要求雞蛋不要再飛過來,但也請大家看一下巨牆這邊的政府公權力,是如何地一步步侵犯公民的基本權益。

倒扁的時候衝最前面的人,今天跳出來指責抗爭行動,實在令人難以理解。人民的要求其實也不高,就只是希望政府、政治人物、社會上的言論領袖能夠言行一致,並用同樣的標準「尊重法治」罷了。

前陣子有一群人出來反對同性婚姻,並說同性婚姻通過的話「這樣我不知道怎麼教小孩」。那麼,現在看到這麼多言行不一致的政治人物和名嘴,有沒有人質疑他們讓自己不知道怎麼教小孩呢?

許多人抱怨這麼多的社會運動影響安寧。不過,我們來看看「近期」社會抗爭的事件表。這麼長的一串清單,如果有人還是覺得政府沒問題,都是社運的錯、社運都是同一群人、都是民進黨來亂的,我只能拜託大家,再多看一下各種不同的資訊吧!

PTT網友整理清單:

  • 課綱微調
  • 服貿
  • 國安局長說國安不是他的事
  • 彰化台鐵宿舍村保存運動
  • 苑裡反瘋車
  • 守護石虎
  • 護樹反偷拆
  • 反核四
  • 反對北宜直鐵
  •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拖延(而且是由地產王張慶忠主持)
  • 慈濟內湖偷蓋 環評護航
  • 心理師法下修
  • 清境非法民宿就地合法
  • 著作權法修正草案
  •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 美麗灣
  • eTag不爽裝(徐旭東繼續不繳罰款還跟政府要錢)
  • 放寬土壤汙染標準
  • 水源地開放
  • 桃園龍潭核廢料
  • 戶政系統外包
  • 美河市案起訴但只拿兩個事務官來擋
  • 黃世銘涉案判刑辭職後回任檢察官
  • 林益世賴素如好像都沒什麼事發生
  • 自經區審查(黃昭順宣佈延會到晚上12點,但下午5點偷襲一讀通過)
  • 文化部滅台文的計畫(先前指派不懂台文的人當台文館館長,現在刪了兩大重要研究論文的補助),這應該會是文化界的下一個抗爭活動

……etc (來源,附懶人包

以上還只是最近發生的事情而已,若拉長時間來看就數不完了。請問,政府該不該檢討呢?是社運在撕裂社會,還是政府在撕裂社會呢?

在民主國家當中,上街抗爭來爭取權益,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抱怨佔據交通要道帶來不便的人、那些附和「撞下去」的人,請想想看,為什麼他們要這麼做?舉例來說,1992年4月19日,同一個地點,一大群人佔據了台北火車站三天兩夜。當初的總指揮是林義雄先生,是為了「總統直選」的訴求(幾位帶頭的人後因違反集遊法被判拘役50天),4年後總統終於直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