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漢本遺址的經濟與文化衝突中,我們有讓大眾深切感受到與土地的連結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當經濟利益與文化產生摩擦或不可避免的碰撞,是否有人記得自己曾經與土地共頻的心律?
土地、歷史、人類的相互連結?
以往在國民義務教育到通識教育的課本、考試中,這個問題所附帶的肯定答案,或多或少在人們的認知中打下了無形的木樁。大部分的人仍會盡量宣示家鄉之於自己的重要性,直到面臨兩難與非常時刻,才尷尬地顯露出在建構此抽象概念的學習過程過於匱乏的理解和經驗,認同感徒具外殼,薄弱的似有若無。然而時至今日,情況似乎漸漸有所不同。
漢本遺址,改寫歷史
在進行大型工程的時候,恰巧因施工作業而發現遺址並不少見,但為何此次的漢本文化特別引起各界關注?當時為求配合工程進度,考古團隊只能於限定範圍進行採樣及相關工作,未料在挖掘過程中驚覺,漢本文化的豐富程度超乎預期,依目前挖掘、送驗後的結果,漢本文化可視為台灣目前對史前文化認知上的一個全新轉捩點。
漢本文化經過考證後確認與十三行文化相關,同樣也發現了煉鐵的技術與場所。不僅如此,從出土的文物、飾品可以證明,早於漢本文化時台灣已與海外有貿易往來,成為台灣海上貿易的最早紀錄;另一方面,從墓葬與建築也可看出,漢本文化建立的是一個定居且有完整組織的社會。
考古學家們挖掘了第一文化層,隨後又發現第二及第三文化層,其中在文化層間還有一層由土石流堆積而成,顯示此文化曾經被大型天災滅族的可能。但即使曾遭大量土石掩埋,卻未因此造成漢本文化消失,漢本人是如何於同一個地區重新建立居所、發展文化,皆待考古團隊繼續深鑿與探究台灣沉澱已久的歷史。
蘇花改自2006年至今經歷許多波折,贊成與反對方多各執其詞,最初環評時已因自然、環保、經濟、政治等種種因素而有所衝突,在2012年時更因工程期間偶然發現漢本遺址,依文資法必須暫停工程進行遺址考察,更使原本已經困難重重的蘇花改陷入另一個困境。
衝突連連的蘇花改與漢本文化
蘇花改建工程,簡稱蘇花改,遭遇開挖工程中接二連三挖出東澳、武塔、漢本遺址被迫延宕的窘況後,不斷施壓要求加快考古工作的進行,一群來自各個專業領域的學者以及社會大眾自發性地開始聯署,希望蘇花改工程處與文化部出面做適當的處理。

Photo Credit: ROADMAN公路人「103年度工程紀錄片」截圖
日前花蓮縣長傅崑萁於記者採訪時對此即強勢表態:「活人重要還是古人重要?」而支持者則於1月20日於交通部前舉行快閃記者會,表明對縣長的立場感到失望,同時向工程處重申「將漢本文化列為國定遺址」、「附屬設施遷移的可能性」等訴求,其中立委田秋堇也到場表達支持,希望能以法律保護考古工程的持續進行。
搶救漢本,刻不容緩
因工程處動作頻頻,導致目前考古工作必須以名符其實的「搶救」方式進行。當一處的考古進行到一定深度,便將橋墩置入原先挖掘的坑洞之中。這樣的工程模式意味著那些尚未出土的歷史遺骸,將失去了最後一絲重見天日的希望,十分令人扼腕。
關於漢本遺址在挖掘第一文化層即費時三年,對此各方說法不一。工程處認為考古工作已延誤了原先預定的通車日期,並以人命關天為由,表示考古應「適可而止」,無須將遺址全數挖出,工程處更批評中研院考古團隊能力有限,希望能發包給民間機構一起進行考古工作。
然而,考古團隊無法接受工程處頻頻施壓,且將蘇花改早有評估不易開發的所有責任歸咎於漢本遺址,而對外界隱瞞工程與考古間的空窗期,非但不信任專業,甚至為求快速重新動工,而譴責考古團隊不願從民間尋求人力資源。
目前我們遲遲不見文化部出面為遺址發聲,而雙方又堅持自身立場,姑且不論蘇花改工程在贊成與反對方是否已獲得共識,但筆者認為工程處既然在最初環境等各式評估時,為了「安全」與「經濟發展」決定承受風險,那遺址的發現是否應歸入本應可能遭受的風險之一?
再者,雖然工程處口口聲聲說以人命為優先,文化保存也非常重要,卻又曾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只需挖出具代表性的部分即可,種種發言讓人無法相信工程處真的有願意捍衛文化的態度與素養。
但另一方面,台灣本是地質破碎、板塊活動頻繁的地帶,工程長期停滯確實不僅是延期問題,更可能使施工突發狀況的變數增加,如果能提高考古團隊與工程處的配合度,減少工程的空窗期,同時由文化部出面做全面的分析處理,或許可以找出稍微減少雙方損害的方法,讓漢本遺址能盡最大的能力詮釋未知的過往,工程也能在最少的災害下逐步進行。
而回到土地、歷史與人之間或鬆散或緊密的關係來看,此次漢本遺址事件其實提供了許多讓台灣重新自我審視的視角。當經濟利益與文化產生摩擦或不可避免的碰撞,是否有人記得自己曾經與土地共頻的心律?
當社會普遍認為文化教育推廣已久,我們是否真的有辦法讓大眾確切感受到那份連結?或許最後只有在我們深掘歷史的同時,才能夠真正展開一段段對這片土地相生相伴相惜,直至相愛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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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珞軒
核稿編輯:楊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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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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