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不是「未來主人翁」 是「此時此地公民」——專訪香港教育學院副教授梁恩榮談兒童權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傳統觀點認為兒童不成熟、無能力和依賴,因此強調「保護」和「提供」。近代對兒童看法有所改變,強調參與,認為兒童有一定成熟程度、能力和獨立自主。
問: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答:梁恩榮(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兼任副教授)
攝影師:何家豪
問:有意見認為兒童是社會未來主人翁,是否意味他們不能享有公民權利?
答:這種觀點較舊和保守。就公民角度而言,以往在自由主義體系下,社會一般以18歲為法定成年年齡,若未及18歲就不是公民,沒有相對公民權利和參與。這種公民觀屬於未來導向,視兒童為「等待中的公民」,亦即是未來主人翁。不過,近代公民觀念引入社群主義,強調參與和身分,但不會否定權利與義務。任何年齡的人,除嬰兒外,也有參與的可能性和不同程度的參與能力。這種公民觀視兒童為「此時此地公民」(here and now citizen),兒童有權參與,並從中孕育歸屬感,再而影響其日後的參與。
至於構思兒童角度(construct of the child),傳統觀點認為兒童不成熟、無能力和依賴,因此強調「保護」和「提供」,即《兒童權利公約》3P中的「保護」和「提供」。而近代對兒童看法有所改變,強調參與,認為兒童有一定成熟程度、能力和獨立自主,正如《公約》第12條所言:「締約國應確保有主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對影響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發表自己的意見,對兒童的意見應按照其年齡和成熟程度給以適當看待。」
從教育角度來說,成熟程度與參與能力是互動,兒童參與其中,令其更加成熟,而不是留待兒童成熟才參與。因此,兒童概念已有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兒童是此時此地的公民,而不是未來主人翁。至於參與能力多寡,可以討論。
問: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指,社會普遍認為青年不夠成熟,而不願讓其參與公共事務,甚至視學生運動為「搞事」。你有何評論?
答:這是重要觀察。無論香港、台灣、日本、馬來西亞和中東的青年運動,也有「追求心中富有」的共通點,尤其彰顯社會公義。當青年衝擊社會不公,當權者就會視為衝擊建制和自身利益,最容易化解的方法就是標籤青年為不理智不成熟,但這些標籤帶著偏見。
當權者將青年運動標籤為非理性,並加以打壓,只會將青年邊緣化,孕育激進行動。譬如陳佐洱「去中國化」「去殖民化」的言論,只會令青年離心更大,不激進也會變得激進,最終兩敗俱傷。
問:為何要落實兒童表達主見權?這不正是衝擊師長權威嗎?有何好處?
答:我們應該反問,為何權在大人手中?為何成人不需兒童同意,就可剝奪兒童權利?
這牽涉兩個問題。第一,學生應否有權?在民主社會中,公民同意交出部分權力,予政府管治。師生權力分配不同於政府與公民。不過,兒童是「此時此地公民」(here and now citizen),《兒童權利公約》亦肯定兒童表達主見權和參與能力,因此學校需要公平分配權力。
若談後果,不少研究指出,學生參與校政後,對學校有更強歸屬感、改善了師生關係、甚至成績更好,並有助培養其多元能力。學生可參與制訂校規,便更願意遵守,譬如有學校設多種顏色的校服上衣和裙褲予學生自行配襯,學生因為學校讓其自由選擇,更自覺要穿得好,並為此感到自豪。講權利也自然提到責任,因為我們有責任尊重他人的權利。
第二,如何落實兒童參與?其實有難度,不過有學校嘗試實踐。社會對教育理解較為狹窄,即使全人教育也是培養私德,要聽話順從。這返回基本問題:教育所為何事?希望培養怎樣的人?如果學習只為應付考試,而不是解決生活問題,我們只需補習學校,更何況《公約》訂明教育目的包括培養尊重人權。
問:你認為香港兒童參與校政的情況是否符合公約保障的表達主見權?
答:我認為情況惡劣,雖有進步,但與《公約》標準相距甚遠。我們可借用學者Lundy的框架,以空間、受眾和影響評論香港學生參與校政情況。
就空間和受眾而言,有九成香港學校設有一人一票選出的學生會,並有負責教師聆聽學生會意見,成為學校與學生的橋樑,確是進步。然而,學生參與校政流於形式,學生會只可自行決定諸如旅行目的地等無傷大雅的事,但校政無緣置喙,校規更是鐵板一塊,不容改動。
在校政民主化研究中,有些學校的師生皆認為學生高度參與校政,於是我們前往訪談,卻發現學生將關愛誤解為參與校政。學生認為老師很愛錫(疼愛)他們,滿足了兒童權利的「保護」和「提供」,縱然不滿校規,譬如不准外出午飯,也因為不想影響師生關係,所以忍氣吞聲「算數」。
即使是校政較為民主的學校,也有其他問題。有學校設立師生議會,予全校討論校政,學生的確高度參與校政,卻簡單如旅行地點也無法決定。因為學生未有學習何謂民主參與,結果各持己見,不肯妥協。所以開放校政的同時,也需要培養學生尊重他人意見和理性商議的能力。
問:有何因素影響學校成為人權友善校園?
答:這視乎社會是否重視透過教育培養人權。現時香港並無校政民主化的教育政策,無政策就無資源,即使教師相信人權,也苦無資源推動人權校風,讓學生從體驗人權中學習人權。香港亦無推行小班教學,縮班導致教師職業不穩定,教師較難分心。台灣學校有政府支援,所以有資源推廣人權,但香港短期內也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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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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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