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錯開15萬張烏龍罰單 最多浪費納稅人752萬

公路總局錯開15萬張烏龍罰單 最多浪費納稅人752萬
Photo Credit: li-penny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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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坦言因「電腦挑檔」,誤開了了15萬餘筆罰鍰,可能白白浪費納稅人752萬8654元,遭消基會怒批太誇張。

公路總局本月開出118萬9016張機車燃料費逾期欠費罰單,其中竟有15萬張是開錯的烏龍罰單,共誤罰機車族9218萬元。公路總局昨(22)晚正式向該15萬輛車主道歉,並宣布撤銷這15萬張罰單,已繳費者2周內退費,未繳者可不用再繳;這是機車燃料費寄錯罰單首例,消基會痛批誇張。

蘋果報導,機車燃料費以往是機車族每2年換行照時徵收,沒繳費就不能換照,但無罰則;一○二年起實施機車免換行照新制,燃料費徵收改為每年七月寄單徵收1年,逾期不繳開罰300元到600元。

自由報導,公路總局表示,一○二年起汽機車免換行照後,汽燃費欠費卻暴增,一○二、一○三年累計欠費就高達14.5億元。公路總局自本月起針對欠費車主開出首批的公路法事件處分書(罰單),總計有近119萬人次挨罰,罰款金額逾7億,創下單次最大規模開罰紀錄。

但有民眾向立委陳情,指出公路總局程序有誤,公路總局昨晚緊急通知媒體,坦言一○一年度的15萬餘筆罰鍰,發生了「電腦挑檔」錯誤。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陳聰乾說,一○二年起汽燃費改為每年徵收、且每年會依法做兩次催繳,但一○一年度有13萬3646件的機車燃料費罰單,當年因未進入新制,隔年才開始進入欠費繳交流程,雖在一○三年四月及十一月分兩批寄發首次催繳通知書,但依公路法須通知兩次催繳「未果」才能開罰,公總僅催繳一次就在本月寄出罰單,因而造成逾法爭議。

陳聰乾代表公總致歉,原一○一年機車汽燃費罰單已作廢。

蘋果報導,經過公路總局徹夜清查,今(23日)確認目前已有1萬802人已繳罰單,將於2周內將寄通知給已繳款民眾,民眾填上帳號後可寄回或傳真給監理單位,並將退款到民眾帳戶;另有14萬2047人尚未繳罰款將可免繳。

公總也指出,將盡快補寄第二次雙掛號通知催繳這十五萬筆欠費,若在一個月內補繳就可免罰。

聯合報導,另外,公路總局提醒,只有「一○一年」期別撤銷免罰,若民眾收到一○二、一○三年度的汽燃費罰單則仍須繳交,因合併繳納罰鍰,仍須於四月三十日前繳納。

公路總局表示,先前誤寄的15萬餘筆雙掛號處分書通知,每筆郵資34元,已花納稅人522萬3964元;之後要通知已繳罰鍰者退款,必須先花5元寄平信通知,再花10元匯款,若全部車主都已繳罰鍰,將花230萬4690元,因此這次烏龍事件,最多將多花納稅人752萬8654元。

公總另提醒,民眾若接到「汽燃費逾期繳納罰鍰處分書」,應到超商或洽監理服務網(免付費投訴專線:0800-231035)確認欠費狀況,並非外傳的最新詐騙手法。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批,公務機關更應嚴謹執法,誤開15萬張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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