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存廢論》洗不盡、怨漬冤痕:被害人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討論死刑存廢之前,我比較關心的是,死刑的正當性是如何被證立,而這才是一切問題的根本。
文:鍾慶禹(律師)
(編按:原文發表於2015年6月7日)
寫在之前
我預計寫個幾篇文章討論死刑。這些文章想要討論的議題是台灣死刑存廢與否的一個「公共議題」,而不是我想不想、你想不想、或是他想不想讓鄭捷(捷運車廂殺人案被告)、龔重安(國小女童割喉案嫌疑人)或任何一個人死的問題。
為什麼我要建立這個前提?
現在的資訊來源「媒體」,報導內容多半傾向於訴求人們短期感官刺激的「感官新聞」,主要內容是用來促進閱聽人娛樂、感動、驚奇或好奇感覺的軟性新聞,訴諸感官刺激或情緒反應甚於理性,學者研究把犯罪或衝突、人為意外或天災、性與醜聞、名人或娛樂、宗教或神怪、消費弱勢族群等六類新聞歸類為感官新聞。媒體這麼做當然有其商業目的、政治目的等等不一而足,但是公共議題需要的顯然更需要理性甚過於情緒反應、感官刺激,我想要展開的討論,並不是一篇被記者寫得驚險懸疑新聞底下的留言,而是以公民身份參與對國家政策進行的討論。
在進行認真、嚴肅、負責的討論時,除了一定要鎖定討論的客體之外,更必須確定好討論者自己所站立的位置。今天並不是檢討我們的情緒,因為情緒都是非常個人的事情:我即使再想要某人死,也沒有資格因為我的這個情緒要求國家去殺某人;同理,廢死聯盟即使再想要「救」一個人,也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因為一小撮人的情緒,就去要求國家不准殺人。
因此,如果你想要討論的是現在湧上的情緒,或是對於某一則犯罪新聞的感想,那麼很遺憾,我的淺薄文字能貢獻得非常有限,建議不用再繼續瀏覽下去;而如果你想用公民身份關心死刑存廢的國家刑事政策,或許我們可以能夠有所交集而進行討論,誠摯邀請你和我一起思考,並請給我建議。
什麼是死刑?
死刑屬於刑罰的一種,是國家對於違反廣義刑法人民的一種處罰方式,被規定在刑法本文中。所以,死刑目前是合乎法律規範的。司法單位可以判決被告死刑,行政單位也有權去執行,也就是殺了經過司法特定的這個人民。
實際上在存廢這個領域討論的問題為是否「仍然存在著必須以將人殺死作為刑罰方式一種的必要」。在討論死刑存廢之前,我比較關心的是,死刑的正當性是如何被證立,而這才是一切問題的根本。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討論到死刑議題的時候,通常會從行為人的某種殘暴行為開始,然而行為人的行為只是一連串的起點。在殺人等重大刑案的過程當中,真正重新「被發現」的是被害人的角色。
無論在案件發生之前這個人有多麼的陌生或漠不關心,但是在蒙受苦難的連結下,卻產生足以感同身受的結果。對於被害人的同情往往成為支持死刑最動人且強而有力的理由,透過媒體的聚焦效應,被害人的力量也貌似強大了起來。
「因為被害人很可憐(無論是本人或者是家屬),所以必須要將行為人處死」的命題於是焉出現。這會是死刑正當性解答嗎?
此命題預設「必須將人殺死」的前提出自被害人的要求,或許可能再連結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種漢摩拉比法典式的古老應報概念,在理論上是可以說得通的。
可惜,理論上說得通,卻不切實際。
社會是任由「被害人」來決定刑罰嗎?
要處理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解構被泛指「被害人」的這個集合。
如果只從被媒體強力放送的重大刑案當作討論素材,我們不會聯想到被害人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想像。現在社會上媒體或是多數人在討論的被害人都是「被死刑犯故意殺死的當事人及其家屬」,這個判準的選擇,以及強烈聚焦的現象本身就已經流漏出了隱約和「因為被害人所以必須有殺人刑罰」前提相背反的訊息。
首先,被「故意殺害」的被害人及其家屬,範圍其實不只違反本國刑法所制定的「重大犯罪」。
簡單舉個例子,在死刑議題中,慣常以被害人加上正義擁護者之姿出現的白冰冰女士,她卻可以主持228音樂會。228事件是發生在台灣的統治階級鎮壓屠殺,白女士卻希望大家「放下仇恨,以寬容來撫平傷痛」,這種在死刑存廢議題中最被唾棄的寬恕論,卻似乎可以被社會主流(媒體)所接受,甚至將反對者貼上藍綠惡鬥的標籤,直接拒絕理性對話和了解其論述。同樣的情形或多或少出現在各種世界性的人權公共議題,如中國鎮壓圖博、法輪功,IS組織對統治區域人民的屠殺等等,我們關心對行為人處遇方式的強度,都遠遠不及發生在北投國小的單一殺人案件。
這裡我們漸漸掌握到一個事實,那就是在「同情-殺人」命題裡面的「被害人」是被挑選出來的結果,而不是一種廣泛的、有擴及全部「殺人案件被害人」的概念。
再來,我們縮小範圍,即使是重大刑案,也是有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行為人的可能。例如日前被媒體攻訐為「白痴媽媽」的涂媽媽,就選擇原諒殺害愛女的兇手,而不堅持要判其死刑;而在爭議甚大的馬曉濱擄人勒贖案中,即使「被害人自己」張國明,「被害人家屬」張榮發都願意原諒進行擄人勒贖的加害人,但是當時聲稱站在被害人立場的被害人人權保護協會卻發表強硬聲明,「反對馬曉濱等人獲得任何減免死刑的作法。」堅持只有進行擄人勒贖卻沒有撕票的馬曉濱等人必須要執行死刑。
縱使取得被害人原諒,原本依附在被害人之後,看似替其發出不平之鳴的社會大眾(站在被害人立場的被害人保護協會!),也不見得會原諒行為人。實際上,進行審判的法院只需要參考,但不受到被害人意見的拘束,這是我們在現實運作中的機制,卻罕見有人要求檢討機制本身,質疑其不符合「被害人決定受損害程度和加害人處遇」這樣的原則。最近在刑法學界新興並廣為討論的修復性司法實際上很難有介入重大刑案領域的可能,無論再怎麼「同情」刑案被害人,社會仍不可能任由被害人自行處分行為人,決定其處遇。
殺人一定會判死刑?判死刑一定有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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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風水成為我們的語言——跟著風水名師的腳步,重訪全球知名景點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無論古今中外,能夠永傳不朽的建築物,除了奠基於各地深厚的⽂化底蘊,和當時重要的哲學思考之外,其實也都依循著天⼈地合⼀理念,觀察當地的環境與氣候、為了服務使⽤者的需求⽽建設。
江名萱老師深入研究風水的契機,可以說是因為旅行所帶來的啟發——在旅行至北京故宮的時候,對於整個建築群落的方位、形狀、位置等都遵循著青囊經的原理所設計,有著強烈的感觸。
因此,原本就熱愛旅行的江老師,帶著強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走訪世界,考察各地的建築物。他發現,能夠永傳不朽的建築物,除了奠基於各地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當時重要的哲學思考之外,其實也都依循著當地的環境與氣候、使用者的需求而建設,和江老師順應自然的風水概念不謀而合。例如巴黎的聖母院、印度的泰姬瑪哈陵等建築,都能在天人合一的設計下,達到一種平衡、和諧的效果,並且更好地利用自然的能量。
與天對話:巴黎聖母院
「建築物的存在,是要為裡面的人所服務。所以,所謂好的建築風水,其實是應天、應地、應時、應人制宜。」因此,雖然我們可以看到聖母院中央的玫瑰窗,是一個非常強大的風水符號,代表光明、能量和生命力;聖母院的塔尖,也象徵著穩定、領導力,以及上達天聽的請求。但更重要的是,屬於宗教建築物的聖母院,為所有信仰著神的人們,所帶來的莊嚴、平靜感受。「聖母院營造出非常強烈的和諧的氛圍,你可以想見當時的設計師,在設計這個建築物及其所創造出來的空間時,所有的考量都是為了讓人的內在可以安靜下來、與天/神對話。」江老師指出。

巴黎聖母院建築風格是哥德式建築,它的建造開始於1163年,耗時超過200年。教堂的尖頂屋頂,不只是融合了各種藝術風格的幾何美學,更代表著天地宇宙之間的聯繫。這種尖頂建築形式,在古代被視為智慧和神聖,有向上流動的能量。象徵著天空和地球之間的聯繫,連接聚集天地宇宙之間,讓整個建築物更加神聖,充滿生氣和活力,並為⼈們帶來好運和幸福。
在古代文化的哲學中,太陽代表著宇宙和自然界的秩序、生命和創造⼒、上帝神性力量等等。所以在建築的設計和規劃中,必須要考慮季節的變化,和太陽的位置,以確保光線在建築空間中,可以達到最佳的利用。聖母院的三扇玫瑰花窗,被認為是世界上 最美麗的玻璃藝術品之⼀,當你走進聖母院中,透過玫瑰花窗所照進來的彩色光芒,加上吟誦詩歌的聲音,還有焚燒香料所產生的煙霧,體現了像是引導人們的心靈,通往宇宙智慧神性的力量,彷彿可以治癒和平衡我們的身心。
「整體而言,巴黎聖母院的每一項設計、每一處細節,都讓人感到非常平靜。」江老師又補充道:「這就是好的風水,所帶來的能量。」
深埋於地的愛:泰姬瑪哈陵
談完了聖母院,江老師又繼續分享她在泰姬瑪哈陵的經歷。「如果聖母院是一棟與天對話的建築,那麼泰姬瑪哈陵想要傳達的,則是一份深埋於地的愛。」位於印度的泰姬瑪哈陵,不只是印度文化的代表性建築,也是世界文化遺產之一。泰姬瑪哈陵始建於1632年,耗時約22年完工,在建築風格上,它結合了印度傳統建築和伊斯蘭建築的元素,以白色大理石為主要建材,建築外牆有細密的浮雕和嵌花紋飾,表現了印度文化的細膩和精緻。在陽光照耀下,白色大理石的建築散發出耀眼的光芒,展現出浪漫、華麗的氣息,「但是當你走進泰姬瑪哈陵之後,除了感受到它的莊嚴、神聖之外,還有一份濃烈的愛情。」江老師說道。
蒙兀兒帝國的第五代皇帝沙賈汗,和他的妻子慕塔芝.瑪哈王后深深相愛,即使沙賈汗要前往戰爭的最前線,慕塔芝也會相伴在旁,兩人感情十分深厚。但令人惋惜的是,慕塔芝在1631 年的征戰途中難產而亡,沙賈汗在悲痛之餘,承諾為她建造天上人間、無與倫比的美麗陵墓——泰姬瑪哈陵。

這座象徵沙賈汗畢生激情和財富的美麗紀念物,每年吸引了成千上萬的國內外遊客前來參觀,感受這份愛情的真切。「剛才講到聖母院有尖塔,我們可以注意到,泰姬瑪哈陵的屋頂也是尖頂,同樣象徵著天空和地球之間的聯繫。皇帝沙賈汗希望透過泰姬瑪哈陵向上連接,跟他⼼愛的瑪哈王后能夠永恆緊密在⼀起。」泰姬瑪哈陵在風水上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利用水池來達到陰陽平衡的作用。「水是陰性的象徵,而白色大理石所建造的陵墓則是陽性,因此,水池的存在可以平衡建築物和自然環境之間的陰陽能量,創造出和諧的能量和氛圍。」除此之外,江老師也認為在像印度這樣炎熱的地區,利用水池的清涼氣息,撫平人們的情緒、創造安定氛圍,進而幫助人們減輕壓力、放鬆身心。因此泰姬瑪哈陵也是一個「應天、應地、應時、應人而制宜」而建成的建築典範。
傳世六百年之作:北京紫禁城
紫禁城是中國古代明、清兩朝24位皇帝的居所,建於明成祖永樂4年(1406),於永樂20年(1420)完工。占地面積72萬平方公尺,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公尺,是世界上現存規模最大的宮殿型建築,整個建築群給人威嚴而神聖的感覺,是皇權的象徵。雖然紫禁城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歷史,但依然保持著它的輝煌和美麗,其中風水的佈局,是紫禁城能屹立不搖至今的重要因素之一。
當年永樂皇帝在建造紫禁城的時候,他要求紫禁城建築佈局形狀和方法,都要符合風水學中的宇宙觀,以及天地人萬物合一的理論。因此,紫禁城的主要建築,都建在南北的中軸線上,這代表著能夠吸收天地間的能量,東西方向的建築物較少,是為了可以利用南北向的通風和自然循環,達到環境的舒適感。
以紫禁城太和殿的設計為例,這個皇帝接近朝臣的宮殿,不僅考慮到太陽的位置、建築物的形狀、360度的方位等等,還有周遭的水源、水流、風向、陽光以及山水環境、生活機能等多個面向。例如太和殿的正門面向南方,就是為了要確保日照充足,可以為太和殿帶來更多的光線和暖氣。而在正午時分,陽光會直射在皇帝的龍椅上,讓這裡充分地接收滿滿的太陽能量。
青囊經中提到:「明地德,立人際,因變化,原始終,此謂之化成。」紫禁城風水設計,是創造出一個巨大的立體空間,裡面有陰陽、南北、前後、東西、左右、內外、動靜、虛實,是因為建築師/設計師能夠將這些元素完美的連結起來,因此成就了永垂不朽的紫禁城。而整個紫禁城的建築群,也因為與自然環境融為一體,呈現出一種高超的的藝術美感。
「如果我們回到600年前,紫禁城建造之初,想必是永樂皇帝將想法、理念,與設計者溝通之後,所誕生的結果。他們當初的偉大理想是什麼?風水方法又是什麼?在整個建造的過程中,永樂皇帝和設計者之間的信任也是非常的重要。作為皇帝,永樂皇帝必須展現領導者的遠見和決策力,但又必須給予設計者充分的自由和支持。讓他們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華和創造力。如此一來,才能共同完成這件舉世無雙的建築作品。」江老師補充道。
「風水的學問,是全世界共通的,我們東方有陰陽五行術數之源的《河圖洛書》,西方也有由四元素和以太所對應而形成的梅塔特隆立方體。」建築設計最精彩、也是最核心的表現,就在於它如何讓人心的空間、建築的空間、自然的空間、宇宙的空間,互相連結滲透,能量循環不已。對江老師來說,無論古今中外,這些能夠矗立千百年之久的建築物,都是能順應著自然的脈動、四季的變化,讓建築引導著宇宙、自然的能量,為身在其中的使用者所服務,同時創造出最適合使用者的安適環境,使用者自然能夠感到心神平靜,從而展現宏大的精神面貌。江老師也相信,風水的千年智慧,是值得我們現代人細細研究、推廣的一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