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是打擊投機客還是懲罰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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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奇芬
提高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地價稅,可以發揮租稅正義,並同時具打房效果嗎?仔細算一下,除非稅率提高五到十倍以上,否則,投資客幾乎忘了它的存在。
房屋稅自用住宅認定從嚴,非自用稅率將提高為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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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房地產持有成本低廉,包括房屋稅、地價稅都很低,因此也造成房地產炒家,可輕鬆持有房產獲利,卻不需要付出高成本的不合理現象。現在政府積極打房重點,放在房屋稅、地價稅稅率,但此真的有效嗎?若有效,真的不會影響普羅大眾嗎?
上個月財政部長張盛和和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針對房地產相關稅負會商,雙方有共識的是,未來針對「自用」與「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將採取差別稅率。政策面看來,對於擁有多戶房產的「大戶」持有成本增加,可實現富者多繳稅,或是打擊投資客的目的,但事實上,卻可能事與願違。
目前台灣的房地產持有稅有二種,一是每年5月課徵的房屋稅,一是每年11月課徵的地價稅。
房屋稅=房屋現值×稅率
地價稅=土地公告地價×稅率
一、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僅一戶適用
以目前台北市房屋稅計算方式為例,自用住宅稅率1.2%,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營業用稅率3%。最近新聞中強調,未來夫妻僅能有一戶列為自用住宅,若持有二戶以上者,就要採取差別稅率,但我看到這則新聞覺得很奇怪。
我跟我先生名下各有一戶房屋,並未做營業或出租使用,先前買第二屋時,想要申請自用住宅稅率,就被擋下來了。因為,夫妻只能有一戶使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因此,第二戶採用差別稅率其實目前早已經在做了。
二、稅率影響幅度極小
即使房屋稅從1.2%變成2%或3%,影響有多少呢?舉例來看,台北市一戶20年以上的中古屋,市價達2000萬元以上,但房屋現值可能僅為40萬元,自用住宅房屋稅1.2%,每年繳4800元。若稅率調為2%,則房屋稅調高為8000元,稅率調為3%,每年房屋稅調為12000元。
這個稅率對一般上班族而言,可能會增加一些負擔,但對於高資產族或是投資客而言,房價上漲的價值,超過數十萬、數百萬元,遠遠超越稅負的增加,因此,房屋稅微幅的調整,對他們而言是「幾乎忘了它的存在」。
根據統計,全台灣有3戶房產以上的有66萬人,有10戶以上的有1萬人,因此,真正要課稅應該針對這群人,也就是夫妻名下擁有3戶以上房產者,第三戶房屋稅率若能大幅調高到10%或20%以上,如此對於包租公、包租婆、投資客,才會有較大的成本壓力,否則根本就是不痛不癢。
三、房屋現值調整影響更大
除了調整稅率之外,另一個影響房屋稅的關鍵是房屋現值,以前述市價2000萬元的房屋,房屋現值僅40萬元,若房屋現值調高至80萬元,則即使稅率維持1.2%,房屋稅每年就要多一倍。
但是若調高房屋現值,影響的就不僅是擁有二戶、三戶以上的大戶,而是所有民眾一體適用,每個人的負擔都大幅增加,因此政府幾乎不太敢動這個腦筋。而究竟是否調高房屋現值,則由地方政府來決定。
四、地價稅的情況與房屋稅差不多
目前地價稅的稅率,自用住宅為千分之2,一般住宅稅率從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有六個不同級距。目前規定也是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能有一戶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千分之2,第二戶稅率為千分之10。
若按前述2000萬元市價房屋,土地公告現值可能僅150萬元,自用住宅每年地價稅僅3000元,一般住宅地價稅15000元,負擔相當輕鬆。若真要對三戶以上房產持有者課稅,稅率要拉高到千分之50以上,才會產生某些抑制效果。
同樣的,更有效的是提高土地公告地價,不過,這也將影響到所有房屋持有者的負擔,目前雖有逐年調高現象,但幅度仍然不敢過大。
五、實價課稅衝擊大
目前政策朝未來實價課稅的方向規劃中,待實價登錄資訊更為完整後,是否可能朝房地稅制合一,採實價課稅的方向發展?若此真正落實,則房屋稅、地價稅整合為一,按實價來課稅,則所有民眾負擔將大幅增加。由於衝擊較大,實施的可能性較低。
即使未採取房地合一稅,若在買賣交易時採取實價課徵增值稅,由於賣方勢必將成本加入售價中,房價反而因為成本推動而墊高,不僅無法打房,對想購屋的民眾更為不利。

Photo Credit: Alexander Synaptic CC BY SA 2.0
主導權在地方政府
整體而言,若要從房屋稅、地價稅的方向來抑制房市投機或投資者,應該讓單身一戶,夫妻二戶可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否則按照目前的制度,其實是懲罰夫妻。若能對個人二戶以上、家庭三戶以上房產持有者,課以五倍至十倍以上的高稅率,影響層面較小,卻可讓房市投資客產生具體壓力,真正發揮效果。
由於房屋稅、地價稅,稅率與稅基的主導權都在地方政府,因此,地方政府態度攸關重大。若各縣市政府各自行動,無法全台整合勾稽,或稅率基礎不同,則效果有限,最終可能還是雷聲大雨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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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在台灣,等一項癌症救命新藥需要等上超過700天,而日本最快只需要60天!台灣人,你真的有「命」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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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項救命的藥物,需要多久時間?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健保正式給付生效,如癌症創新新藥等重大疾病藥物,平均需等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日本,則是60-90天內。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生了病,想要用到新研發的救命藥物,病人需耗時等待。台灣人,真的有「命」能等嗎?
2022年中,余苑綺因癌症過世,不僅讓演藝圈許多粉絲與親友不捨與難過,也讓許多同是癌症病友的患者與家屬,感到忐忑不安。余苑綺從2014年罹患直腸癌後,立委余天耗費數百萬就為替女兒挽命,甚至四處奔走希望爭取美國最新的抗癌藥物,可惜最終未能等到就已離世。
看得到卻用不到的救命新藥

事實上,類似遺憾在台灣時有所聞。即使國外屢有救命新藥問世,台灣人卻不一定能使用得到。根據數據顯示,在日、韓、以色列、加拿大等11個高所得國家中,台灣的肺癌存活率在高所得國家排名倒數第四,只有日本的一半;攝護腺癌存活率為倒數第一、乳癌倒數第二,胃癌則輸日本、韓國。若以平均餘命來看,台灣也比日本短少三年。
國人平均餘命、癌症存活率等指標,落後其他國家,健康投資不足也是一大原因。若與鄰近的日本比較,日本整體醫療支出佔整體GDP比例為11%、其中強制性醫療保險支出8.3%、藥費支出2.3%,而台灣則是6.1%、3.5%、1.2%,三者占比皆低於日本。
慢性病、罕見疾病甚至是現今新興癌症治療趨勢,如免疫療法、精準醫療等,亟具突破性、療效更佳的治療,在健保資源有限下,被限縮給付,導致病人只能自力救濟,自掏腰包使用。

為什麼新藥新科技導入台灣那麼難?

健保業務也包含引進新藥及新科技,但為什麼仍讓新藥新科技導入受阻?首要原因就是健保財源不足,進而排擠新藥引進。雖然每年的健保預算相較25年前開辦時的2000多億元,已成長到8000億元,但醫療費用年年成長,仍跟不上如雨後春筍增加的治療項目。台灣整體藥費支出早已偏低,新藥預算更是嚴重不足,不但零成長,甚至還負成長。
財務衝擊下,造成新藥給付審理流程頻頻卡關,許多國外原廠新藥因台灣議價空間小,使得引入時程拉長、健保給付條件越趨嚴格。許多效果良好的藥品,卻因支出費用高,在健保現有預算限制下,只得限縮藥品的給付範圍,讓可使用的病人族群也連帶限縮。
無法與國際治療標準接軌的台灣

新藥納入給付前都得先進行「醫療科技評估」(HTA),意即評估新藥引進是否具有成本效益,但常常因財務衝擊大,在醫療科技評估(HTA)這關就被擋了下來。依據2019年藥品查驗中心醫療科技評估(HTA)報告顯示,僅3成癌症患者所需用藥能獲得健保給付。
影響的不僅是個人減少延長生命機會,也讓台灣用藥標準大幅落後先進國家。根據統計,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入健保給付生效,如癌症等重大疾病創新藥物,平均審查需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的日本,則是在60-90天內。
尤其,相較於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的藥品適應症,台灣健保給付的藥品適用範圍,因為預算相對限縮,僅部分適應症可以納入健保,未納保之適應症的病人必須自救苦等審核通過。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患重大疾病,可能只有三個殘忍選擇:一是使用既有治療控制病情苦等新藥納保;二是賣車賣房自費使用藥品換取生命延續;三若金錢耗盡最後只能放棄治療。反觀日本,新藥給付不僅時間快速,甚至是依照仿單所有的適應症都給付,民眾可以使用到依照仿單給付的最新藥品。
環環相扣下,台灣標準治療早已和國際嚴重偏離。政府對於台灣醫療政策要有前瞻性的思考,應全面檢討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增加新藥預算以加速新藥新科技納入給付,為台灣民眾謀求新藥可近性及最佳醫療選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