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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現在可以審課綱了,請問這些「學生代表」又是哪裡來的?

學生現在可以審課綱了,請問這些「學生代表」又是哪裡來的?
Photo Credit: 中岑 范姜 @Flickr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這正是校園改革推動難處的一個大原因,存在不對等的實質權力關係,小蝦米終究鬥不過大鯨魚。」

文:林致宇(中崙高中高二學生、捍衛教育青年陣線總召、717夜襲教育部發起人、723佔領部長室被告學生、730佔領教育部學生、前自由台灣黨苗栗委參選人林一方辦公室發言人)

前幾天《蘋果日報》記者致電詢問我對高教修法的看法,當然我個人絕對認同本次修法的內容,但同時我也提出了一些未來可能需要面對的問題,同時也是我認為實務上操作的困難之處。

以下我將針對「課程審議委員會納入學生代表」以及「校務會議應納入學生代表」兩件事情進行討論。

首先,什麼是課程綱要?

課程綱要即教育部認定學生應學習之課程,所訂定之課程內容大綱及範疇,簡單來說就是教育部希望學生要成為「他們」(或者是社會)認為該有的樣子。

做一個有趣的比喻,學生就是一團的麵團,教育或是課綱就是自動化麵包工廠,社會希望所有的麵包都能符合SOP(標準操作程序)的製作過程,且成為一個形狀、色、香、味統一的「正常、有用的麵包」,反之將成為廚餘桶的瑕疵品。

但社會有沒有想過這些麵團們可能不想成為一般的麵包?沒有因為他們只想到自己,而且麵團不說,因為麵團根本也沒有話語權,不過有做過食品的人可能知道,不同的麵團未必能適合相同參數的加工廠。

也就是說當教育部高層設定了不適合參數的課綱,這樣的課綱也根本不適合學生。

先撇除社會上對於課綱是否應該存在的辯論,有些人主張制式的教育不能夠符合學生個體間的差異,事實上也是如此。但假定課綱應該存在的話,雖然不能夠完完全全地符合每一個學生適性,但就應然層面而言,應盡可能的不與學生群體的差距過大。

事實上《教育基本法》第2條早已明訂「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而在修法之前所訂定的課綱是由一群完全不具教育主體性的委員所制定的,課綱委員與學生對於教育的想像必然不同,而在制定教育大綱的同時卻完全未採納學生們的意見,又何來「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可言?

因此我絕對主張應該將學生代表納入課審會,但同時問題也來了,誰是學生代表?如何產生?代表是否足以代表學生?

我認為要找出真的可以對教育有一番見解的學生實在不容易,在實務操作上更顯困難,以下我提出幾個質疑與沙盤推演:

如果是由課審會審查委員會推舉的,有沒有可能出現「靠關係」的可能性?那麼這些被推舉的人會不會有既定立場或是利益關係?

如果是以自我推薦的方式,這之中會不會又有學生受到言論思想審查?如果是以考試的方式,這就更加荒謬至極了。

教育部 課綱
曾傑攝/TNL

其實要排除一切人為因素的方法,那麼就是隨機抽籤,這是最公平的一種方式,但隨機也有其弊害存在,如此一來又會不會有「有心人士」或是來湊熱鬧而無心關心課綱的人來佔名額?導致有意為教育盡一份心力的學生反而不能成為學生代表?

另一種方式則是學生普選,但這種選出的方式又是否能夠代表學生對於教育的想像?

另一個思考的方向是,學生的投票素質以及標準為何?舉以選學生會長為例,有些當選人並非能力強,或是關心學生權益,而是握有「其他優勢」,這些優勢常被譏為靠著姿色選上的、或是靠人緣、人脈,這些優勢抽換成地方選舉的概念,就是所謂的地方派系、角頭,他們本身就比一般人具有政治優勢,而鮮少人會去真正的瞭解候選人,畢竟在社會中身為公民的人們都未必能夠,更何況是在這個「校園政治冷感」的環境,有豈能強求學生們的公民素養至如此遙不可及?

因此我認為學生普選選不出真正的代表性。

而我最擔心的問題,則是教育單位一貫的做法,那就是成績門檻,該嚴重性不只是過於菁英主義,更是將原本不適合現行教育體制或課綱的學生排除在外,打著改革的旗號,卻又不願意傾聽不適體制的學生的意見,只選擇性地傾聽本身就身為體制菁英的意見,何等荒謬?

這就是假進步。

第二件事情則是「校務會議納入學生代表」

同樣基於教育主體性之理由,我贊同這項修法,以下分為兩個層次討論。

第一,承如第一項的問題,代表如何產生?是否為學生會長?

只要透過學生選舉產生的代表可能發生的問題如我上述所言,而倘若由學生會長擔任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那麼這個代表實在是有名無實,我對多數高中自治十分失望。

而事實上,他們也認為自己不需要維護學生權益,他們認為自己只是一個辦活動的組織,但根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3條明文:「高級中等學校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相關自治組織。」

如果學校沒有其他類型學生自治組織,那麼學生會或是班聯會就是高教法所授權的學生自治組織,不過他們顯然自己也不這麼認為,如此一來學生會長成為校務會議的學生代表毫無作用。

第二,學生代表進入校務會議有沒有實質的意見表達權。

因為長期的特別權力關係使然,學生在校園中一直都是弱勢的身分,今天弱勢者即便進入了校務會議可以發聲依然改變不了結構問題,像是學生的意見是否會被校方所尊重,而最大的結構問題在於家長會。

家長會一直都是相對保守的單位,通常家長會反對學生進行學權改革,他們認為那叫做叛逆,他們始終捍衛著那些不怎麼合理的規定,而即便家長會的家長們說的也不怎麼有道理,那也沒關係,因為他們還是有極大的話語權,在校務會議中可能連校方也敢怒不敢言,因為學校有太多的支出來自於家長會的捐贈,變相的家長會用錢綁架了校園政治。

而這正是校園改革推動難處的一個大原因,存在不對等的實質權力關係,小蝦米終究鬥不過大鯨魚。

責任編輯:羊正鈺
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