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北市府敗訴判決 建商強拆永春都更民宅

無視北市府敗訴判決 建商強拆永春都更民宅
Photo Credit: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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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尤美女表示,過去常出現法院判決遭置若罔聞的現象,這是現行法規定架空行政訴訟判決的矛盾。而日前已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的台北市政府永春都更案,也因此矛盾而產生「計畫案違法,拆除有效」的荒謬現象。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本月1日才撤銷永春都更案的更新事業、權利變換計畫,然而6日下午卻有民眾發現建商森業營造無預警開怪手拆房,業者表示自己合法且持有拆除執照,產生「計畫案違法,拆除有效」的奇怪結果。另一方面,北市府則在事後澄清,今天拆的是同意戶,沒有拆不同意戶,也不是市府下令強拆。

風傳媒報導,永春都更案位於忠孝東路、松山路口,共有130戶住戶,2014年9月森業營造在同意戶支持下,提出變更計畫,將原本的全區重建,改為重建、整建併行,把不同意戶彭家所在的公寓列為整建區。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表示,不願參與永春都更案的居民日前提起行政訴訟,於上週公佈一審判決結果,台北市政府敗訴,核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的行政處分遭到撤銷。

然而6日森業建設卻持6月2日北市府所發出的新聞稿,認定行政處分雖已受法院判決違法,仍為有效處分,故拆除執照同樣有效,而對永春都更單元內房屋進行拆除,產生「計畫案違法,拆除有效」的奇怪結果。

中時報導,森業昨天上午拆除松山路342巷某處,而1樓王家仍未簽署同意書。另一不同意戶彭龍三表示,早上10時左右看到怪手開近,原本以為只是「撥撥土」,沒想到竟真的拆屋,當時他人就在一樓,震動很大、粉塵也四處飛,已造成喔樓建物受損,屋頂漏水不止。

三立報導,據了解,當時一樓屋內還有住戶在休息,立委林岱樺助理王奕凱見狀前往現場阻止,一度和建商發生口角。

王奕凱表示,自己趕赴現場後與施工人員周旋,並要求出示強拆許可文件,但包商人員一度自稱是國會助理,經王奕凱質疑後才承認是包商,且拿不出許可文件。

隨後建商的法務向他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是合法拆除,深夜接獲通知後下午前來執行作業,並要告王奕凱侵入住居。王則稱因聽聞屋裡仍有人,強拆將危害人命,因此是緊急救護。建商之後會經公司開會討論,再決定是否提告。

現場目前有數名警方在場,拆除工作也暫時停止,聲稱毫不知情的北市府人員也在獲報後派人前往現場了解狀況。

王奕凱所拍攝的拆除現場畫面

森業營造事後回應,6日是拆除2至4樓和頂樓加蓋部分,因為同意戶交屋已久,也要求建商盡快拆除,所以才會進場,不會動到不同意戶。

自由報導,永春案都更同意戶自救會長劉德玢則說,希望外界聽到同意戶一心想回家的心願,該處屋齡50年,也是土壤液化危險紅區,而加強磚造耐用年限35年,廿年前就發生漏水、電力不足狀況,且100多戶因空間太小,每一戶都有增建違建,造成很大安全問題,不知王家漏水是什麼原因產生,但更新勢在必行。

新頭殼報導,對此,林洲民6日下午受訪解釋,森業公司的確領有建照執照及拆除執照,而在市府所核發的拆除執照,也明確註記「進行拆除時,要跟住戶充分溝通、得到同意,才能進行拆除」。此外,據他了解,建商所拆除的部分也僅為「同意戶」部份。

此外,林洲民也說,因為建商領有建照執照,因此,他也知道森業在一個月以前就進行圍籬工程跟基礎工程,至於法院判決部分,林洲民重申市府立場,指該判決只是一審,原處分雖遭撤銷,但得提起上訴,目前還未確定。且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原處分或執行事項,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對於6日發生的突擊拆除一事,林洲民表示,據他判斷,應為實施者根據自己的判斷及已發的拆除執照,進行同意戶的拆除。他強調,一樓之外的住戶都是同意戶,但今天拆的是一樓以上的樓層,若森業拆除技術上有把握,市府也可以尊重,「這個不是市府的拆除工程」。

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則發出新聞稿不滿表示,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之回應,竟以森業建設所拆除者為同意戶之房屋,完全無視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永春都更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行政處分違法之事實。今日北市府面臨拆除的不作為,及事後的回應,無異將高等行政法院視如花瓶,判決當成廢紙。

立委尤美女也在臉書發文指出,即使實施者最後實際拆除掉的房屋是同意戶的房屋,但拆除行為仍然可能損及不同意戶的房屋;爭議尚未釐清、判決尚未確定之前,若造成當事人不可回復的損害,這樣的遺憾是任何金錢都無法挽回的。

此外,尤美女也提出目前法規中的不足。她表示,最近行政法院有越來越多撤銷原處分的判決,似乎逐漸擺脫以往「駁回法院」之稱。然而,依《行政訴訟法》現行規定,行政機關原來的處分或執行事項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原處分或執行事項,並不會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在撤銷判決確定前,行政機關也不需要進行實現判決內容的必要處置。

尤美女表示,目前《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過去如中科環評判決後,科技園區卻仍「停工不停產」的許多案例當中,造成行政處分違法,但計畫仍然繼續進行,法院判決猶如空中樓閣、遭置若罔聞的荒謬現象,這是現行法規定反而架空行政訴訟判決的矛盾。值此之際,希望台北市政府適時介入,切莫造成遺憾,在撤銷判決確定前,發生如大埔張藥房拆除的憾事,造成住戶不可回復的損害,以及居住人權與法治國原則的徹底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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