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沒辦卡卻欠卡債 老農祖產土地遭銀行法拍

(更新)沒辦卡卻欠卡債 老農祖產土地遭銀行法拍
Photo Credit:P_H_B@Flickr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一名老農指控自己未辦中國信託信用卡卻遭討卡債,更因此讓祖產土地被法拍,自身權益如何自力救濟值得關注。

新北市郭姓老農指控自己從未申辦過中國信託信用卡,祖產農地卻被以積欠卡債為由法拍,他本人直到申請老農津貼遭拒,才發現名下已無土地,失去了農民身份。士林地院審理後雖未認定郭有無辦卡欠卡債,卻發現中信銀沒把郭男實際住處提供給法院,讓郭沒收到法拍文件,無法循法律途徑保護祖產,判中國信託賠償372餘萬,全案仍可上訴。

蘋果報導,本案起於中信銀在2010年間,以向郭翁追討卡債33萬多元為由,向桃園地院聲請支付命令,並依信用卡申請書內容,讓法院將支付命令寄到郭在桃園的戶籍地。2013年間,中信銀進而聲請強制執行,將郭位於桃園新屋的600多坪農地,以104萬餘元法拍,扣除卡債,餘款66萬元由桃園地院保管。

但郭翁提告指出,2011年11月間,他曾在新北市住處收到中信銀催繳通知,當時他多次向銀行反映未辦信用卡,還要求鑑定信用卡申請書上的筆跡,沒想到2014年郭翁年滿65歲,想申請每月7000元的老農津貼時,竟被告知名下無農地,失去農民身分。

中時報導,郭的律師指出,老農從這一輩子只申請過荷蘭銀行信用卡,不曾辦過中國信託的卡片,土地遭到賤賣,害老農無法申請津貼,依照政府公布的餘命,每月7000元,中國信託必須支付152萬,以及價差182萬,總共372萬。

自由報導,士林地院審理後指出,老農2010年4月開始,就未住在桃園,中信銀曾寄送繳款通知單到老翁在新北市的實居地址,顯示中信銀早就知道老農住哪,桃院強制執行前,曾要求中信銀陳報老農實居地址,中信銀卻推說不知道,導致老農喪失土地所有權,無法主張自己的權益,程序顯然有過失,判決中國信託須給付老農372萬。

郭翁昨透過律師彭國書表示,農地是祖產,求償只是退而求其次的無奈作法,即使獲賠金錢仍無法接受。

(6/15更新中國信託回應)

蘋果報導,針對此事,中國信託14日發出最新聲明稿反擊,指老農刷卡消費延滯帳款繳納,強調「本行在債務催理期間從未接獲客戶要求筆跡鑑定、多次寄發信件及電話催收皆未能有效聯繫,客戶向本行反映未申辦信用卡,本行建議客戶向警方報案提供本行報案證明遭拒,對於本行建議客戶聲明切結,亦未獲任何正面回應。」

老農地址部分,中國信託表示,是依信用卡申請書上戶籍登記地址,向桃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確定後再聲請強制執行,一切依照程序,針對法院判決,會等收到判決書後會再謹慎研議,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律師謝天仁建議,民眾若未辦卡卻遭討債,最好以存證信函向銀行反映,也應立即報警調查是否遭盜用個資亂辦卡,另可向消保團體求助。

支付命令究竟是什麼?

蘋果報導,律師陳致宇說,支付命令是立法者設計來讓債權人便利跟債務人求償,因為它較便利,所以不會像法院程序一樣很正式地去審,法院大概就是看一看有無收據,若有就准了。

此外,由於支付命令過去曾被不法集團用來當作詐騙與不當催收的武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團體一直致力於修法,讓支付命令不再與判決確定有同等效力。去年終於三讀通過《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而不具確定判決效力,讓被害人還有提起債權確認訴訟的救濟機會。

民間司改會執行祕書蕭逸民指出,過去支付命令生效後,就開始強制執行,因具判決效力,被害人只能尋求再審自力救濟,但再審機率低;修正案通過後,只要支付命令的證物是偽造或變造,或提出有利證物,被害者在未來兩年內都可提再審。

至於收到支付命令後第一時間該怎麼辦?陳致宇說,法律規定任何人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不用檢附任何理由,就可提出異議,民眾只要直接寄信到法院,聲明「我異議」,即可讓支付命令失效;而對方若仍堅持擁有債權,就必須打民事訴訟,向法院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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