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求償劣油案判賠936萬 正義:我們也是受害者

集體求償劣油案判賠936萬 正義:我們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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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公司也發聲明指出,根據今年2月26日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本案所涉食用豬油宣判結果認定,有問題的油品是上游油商裕發等公司賣給正義公司。

去年(2015)7月,消保會受理全國96所中小學2萬餘名師生向頂新、強冠、北海及正義等4家劣油製造商,分別求償每人18萬元的健康損害,高雄地院今首宗宣判,合議庭認定正義黑心油危害其中23所學校共數3123名師生健康,合計僅判賠936萬9千元,平均每人獲賠約3千元。

這2萬多名師生,遍及全台96間學校,最小僅是名就讀幼稚園3歲小娃,每人均求償18萬元,另有三人提出健康損害醫療證明,除18萬元外,再額外各求償50萬元,包括一名台中高二女學生稱長期吃正義油品而乳房病變,另有兩名高雄小林國小的女職工,各因心臟病與心血管病變,再額外求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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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報導,針對消保會代表5314名師生集體求償4億7千多萬元,一審僅判正義賠償936萬9千元,消保會副秘書長徐邦瀚指出,法院判賠太少,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向社會大眾說明,正義律師代表陳君聖則表示,正義也被害人,是上上游廠商供貨出問題,騙了正義,法院判正義賠償並不合理。

法院判決理由指出,原告師生食用正義公司產品後,雖均未出現具體病徵,也沒有因而求診治療,亦無醫療機構開立診斷證明書(因食用上開油品而致具體病徵出現的診斷證明),但法院還是從寬採取有利消費者的角度,認定正義公司侵害消費者的身體權及健康權。

中時報導,依去年團訟數字,每人約求償9萬元,但判決結果則是1人獲賠3000元。台灣消保會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書後會對外公開說明。高雄地院指出,正義公司因遭上游廠商詐騙,而不慎生產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的豬油,並非故意為之。但仍應就此過失情節,賠償每位消費者3000元,包含2000元精神慰撫金,及每位1000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正義公司也發聲明指出,根據今年2月26日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本案所涉食用豬油宣判結果認定,有問題的油品是上游油商裕發等公司賣給正義公司。律師表示,正義公司也是被害人。

正義聲明全文如下:

一、 根據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本案新聞稿及記者會發言指出,法庭亦認同正義公司是遭上游廠商詐騙,非故意為之,正義公司也是受害的被害者。

二、 根據2016年2月26日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本案所涉食用豬油宣判結果認定,本案完全是上游油商裕發等公司將問題油品販賣給正義公司,正義公司完全不知情。

三、 另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庭長達23次庭期詳實且完整的審查,皆證明正義公司在『法無明文要求』情形下,已對供應商進行訪廠之溯源管理,且就所購買之原料豬油,逐一檢驗其酸價、碘價等項目,並進行脂肪酸組成之抽驗。

四、 正義公司身為產品供應生產鏈的末端廠商,本公司已竭力於落實溯源管理,並透過科學檢驗確認上游供應商提供之原料符合國家標準才予收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立場與消保會一致,期盼未來與消費者共同關注落實食品生產源頭監督的議題,確實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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