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深度瞭解北捷事件,請丟開電視遙控器,讓我們自己去找專家

想深度瞭解北捷事件,請丟開電視遙控器,讓我們自己去找專家
Photo Credit: 玄史生 CC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公眾場合的隨機殺人事件,在臺灣是相當晚近才出現的一種犯罪行為。而或許由於前幾次事件所造成的傷亡數字不大,引起的關注程度亦有限,我們的社會輿論,其實並沒有非常深入地去討論這些罪行的背景原因與社會的因應之道。

也因此,當鄭捷案這種符合西方犯罪學者所謂「大量殺人」(mass murder)定義的事件,真正在國內發生的時候,我們立時顯得措手不及。在沒有前例可究的情況底下,臺灣社會對於這類事件的認識,整體而言其實非常不足,學術搜尋引擎或者出版市場當中,所能得見的論述也都相當有限。

普遍來說,我們腦海中關於大量、隨機殺人案的聯想,多半會牽扯到鄰國日本,或者是校園濫射事件(school shooting)時有所聞的美國,乃至於2011年發生在挪威的一場血腥屠殺。而若欲理解、談論這樣的社會問題,我們或許也可以從外國的經驗當中,找到一些思想上的幫助。

「大量殺人」的犯罪案,在美國起始的相當早(例見1927年的美國貝斯聯合學校爆炸案)。特別是能夠輕易製造大量傷亡的槍枝開放民間持有,這對於隨機濫射事件的發生,無疑有推波助瀾之嫌。或也因為同類型事件的高發生率,美國的犯罪心理學與精神醫學研究者,出版了不少相關的著作,都在談論大量、隨機殺人的犯行成因與因應方法。

Photo Credit:  Howard61313

Photo Credit: Howard61313

更可貴的是,許多這些學者也會在熱門的新聞網站上,將自己與其他同行的研究心得,轉化為大眾語言,增益公共討論的質量。在2012年的美國奧羅拉戲院濫射事件過後,許多知識分子亦曾於The Huffington Post等知名新聞網站當中,針對相關議題做過一系列的討論。其中一些內容,或值得我們在談論鄭捷案的時候,做為參考、借鑑。

外國新聞網站上關於大量殺人事件的一些討論

奧羅拉戲院濫射事件發生在美國時間2012年7月,當著名電影《黑暗騎士:黎明昇起》在科羅拉多州奧羅拉市的一間戲院首映時,嫌犯James Eagan Holmes忽然擲出煙霧彈,並以半自動步槍、霰彈槍等武器向滿座觀眾開火濫射,造成12死58傷的慘劇。警察雖在兩分鐘內迅速地趕抵現場,並順利逮捕了自稱「小丑」(即《黑暗騎士》系列電影首部曲當中的反派角色)的Holmes,仍未能阻止強大火力在瞬間造成的嚴重死傷。

奧羅拉事件也是典型的「大量殺人」之一。犯罪心理學者雖然長年蒐集、研究這類案例,並試圖找出防治方法,但遺憾的是,許多學者都不約而同地承認:在這種隨機、大量殺人行為的研究分析與實務工作當中,學術前進的步伐,仍相當有限。

曾以「大量殺人」為主題出版過諸多論著的知名學者Jack Levin,便曾在The Huffington Post的一篇專欄文章當中,談論了一些困難處。他指出兩個核心問題:第一,在防治上,即便我們能為曾經發生大量殺人事件的公共場所加強防範(例如為校園加裝金屬探測器、為電影院加派警力),但只要歹徒有意造成大量傷亡,隨時可以找到各種人潮密集的地方執行其計畫。第二,在預警上,即便我們能以後見之明,指認出嫌犯在事前透露出的一些徵兆,但人們卻很難在事件真正發生前,將他們察知的蛛絲馬跡,連結到一場即將發生的隨機濫殺行動。

另一些心理學者也透露出同樣的無力感。在2008年維吉尼亞理工濫射事件發生後,科學新聞網站LiveScience的一篇文章訪談了諸多專業人士的意見。而幾位心理學家都指出:即便我們能夠從諸多個案研究當中,歸納出嫌犯共同的性格特徵、人生經驗甚或心理問題的傾向,但這些結論在實務上並不具有太大的意義,因為擁有相仿特質的人比比皆是,但絕大多數人都不會成為大量殺人的兇手,簡單的標籤化,對於真正的犯罪防治其實並無幫助。

“Even when you pull the pieces together, they really don’t add up."
– Mary Muscari, a forensic nurse at Binghamton University

在2012的奧羅拉事件裡面,LiveScience也再度針對大量殺人犯的預警問題,詢問諸多專家的意見,他們得到的結論,仍舊無法令人感到振奮。任教於天普大學的心理學家、曾任美國心理學會主席的Frank Farley指出:心理學家的實驗與理論可以回答普通情境裡的問題,但對極端的案例則不一定有效。而從科學角度來說,可供心理學家進行研究的「大量殺人」事件不多,許多個案如奧羅拉濫射事件,足以參照的資訊也顯得不足。

另一方面,杜克大學精神病學系的退休教授Allen Frances更曾絕望地在他的文章當中斷言:我們永遠無法確知大量殺人者的動機,或者能夠把這些潛在的罪犯從擁有相仿動機與經驗的人群當中預先挑揀出來,我們也根本無法預測誰會在什麼時候犯下濫殺罪行。

Frances的見解雖不見得是心理學者的絕對共識,但「大量殺人」的研究確實不易進行。曾為這一論題投注諸多心力的紐約上州醫學大學醫師James L. Knoll IV,在最近一篇回顧性質的文章當中,具體地談到了心理學家在研究上的侷限:除了「大量殺人」的案例過少,許多犯罪者其實都未能在事件當中存活下來(當場被格斃以外,也因為有些大量殺人的犯罪行為模式是「殺人後自殺 Homicide-Suicide」)。而即便研究者可以訪談到犯罪行為人,他們也可能為了後來的法律利益,拒絕誠實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