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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籍惡老闆!7月起若要首聘家庭移工 雇主須先上課

防台籍惡老闆!7月起若要首聘家庭移工 雇主須先上課
Photo Credit:We Make Noise!@Flickr CC BY-N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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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開放移工多年,但雇主預扣薪資等違法事件仍時有所聞,為此,勞動部要求雇主參加「講習課程」,期望增進移工權益;立法院也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改善對移工不合理的出境限制。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昨(21日)公布新制,7月1日起,首次僱用家事外勞的雇主要參加一小時的講習課程,內容著重在移工聘雇相關法令、移工權益保障事項等,如果不在期限內完成,雇主將無法取得聘僱許可;此外,立法院也無異議一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草案明訂在台滿三年的移工將不再需要出境即可續聘。

中時報導,關於雇主講習課程,勞發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表示,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8條之1規定,本國雇主於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的證明文件,初估每年適用的初聘雇主人數約3.2萬人。

聯合報導,勞動部表示,一小時的講習課程,可採臨櫃、團體預約及網路三種方式,雇主可擇一參加。若限期仍不參加,將無法取得聘僱許可,外勞必須轉出。雇主若無法參加講習時,可由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間具有相關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表雇主對外籍勞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的親屬參加。講習內容涵蓋聘僱外勞相關法令、健康傳染病處置及外國人權益保障等事項。

勞動部已規畫的聘前講習分為「網路講習」、「臨櫃講習」及「團體講習」等3種方式辦理,可就近到當地就業服務中心參與「臨櫃講習」,或是參加講習人數達10人以上者,亦可以向各地方政府預約至其指定場所參加「團體講習」外,還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透過網際網路,至勞動部所建置的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進行「網路講習」。

此外,立法院環境與衛生委員會21日也一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刪除外籍勞工於聘雇三年期滿應出國一日才能再入台工作的規定,以避免加重外勞不必要的仲介經濟負擔。勞動部估計,此制平均每年將影響1.4萬名外勞,而該修正草案在委員會通過後,將逕付立院院會二、三讀。

聯合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說,此修法是外籍勞工人權一大進步,未來三讀通過後總統宣布即可上路,雇主可直接續聘,減少空窗期與訓練成本,外勞也可省下再次來台的仲介費與規費。

立委林淑芬指出,台灣人口販運與跨國仲介不當剝削曾被美國點名,三年免出境一次可解決外勞逃跑問題,雇主減少續聘空窗期,也終結仲介不當剝削。本次修法過程雖順利,從藍營到綠營執政都支持改革,但可能因得罪仲介業者,期間面對很多壓力與攻擊,經常半夜接到電話或網路攻擊騷擾。

自由報導,對此,林淑芬表示,她與提案的同黨立委吳玉琴為了保障外籍勞工權益而努力,但擋人財路如同殺人父母,仲介業者在網路上發動抹黑打壓,使得她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因此特別發表不自殺聲明,強調如果自己意外死亡,務必請警方深入調查。

蘋果報導,根據勞動力發展署資料,國內的外勞至4月底總數為59萬5695人,其中包括產業勞工及社福勞工;外勞人數最多來自印尼,總數約24萬人;依照現制,外勞每3年出國1次,若還要回台灣服務,仍得再繳一次仲介費、規費給當地的人力業者,若在印尼,該筆費用總計約5萬元,但在越南,則高達12萬元,對外勞是一大負擔。

  • 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的規定如有疑問,可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電話:02-899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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