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貓狗不出門,不需要打晶片!」飼主放話就是不登記,政府罰得到嗎?

「我家貓狗不出門,不需要打晶片!」飼主放話就是不登記,政府罰得到嗎?
目前的動保法規定,對於未寵登飼主要先經過勸導才能開罰。李娉婷/攝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要解決流浪動物問題,最終還是要跨部會、與「真正的主管機關」教育部合作,在基礎教育下苦功,教化人心需要時間,也收不到大眾關注,但卻是最能收穫飽滿稻穗的工作。

記者 李娉婷/報導

「我家的狗不出門,不需要打晶片」、「打了也可能掃不到阿」、「流浪動物的問題是繁殖業造成的,跟家犬沒有關係吧,政府會不會管太多」。儘管寵物登記制度已存在多年,你是否仍會聽到這樣的聲音?各地方動保機關在進行稽查時,更是聽到千奇百怪的不寵物登記理由,落實寵物登記制度,到底為何這麼難?

許多人不知道,其實在1998年《動物保護法》立法時,寵物登記就已列入其中,《寵物登記管理辦法》也在隔年公告實施,算一算,寵物登記入法已有17年!

不過,參與立法的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祕書長黃慶榮表示,動保法最初訂定時,法律文字是「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得植入晶片」,因此戴項圈、編碼刺青也都算數,對於飼主責任的規範是以「教育」為主要目標,雖然政策推廣還是以植入晶片為主,但直到2015年2月,動保法經歷第9次修正,才將文字改為「應植入晶片」,而從目前的大環境來看,這17年來的教育成效仍不彰。

收容所零撲殺政策即將在明年初上路實施,流浪動物源頭管理迫在眉睫,農委會也針對寵物登記狀況進行了通盤檢討,對於裁罰的部分,由於許多地方動保機關人員表示民眾本就會規避稽查,法律又有「經勸導才能處罰」的規定,讓沒被抓到的飼主得過且過,執法人力不足的情況下,甚至有民眾直接在網路上公開表示:我就是不登記,政府罰得到我嗎?

寵物登記制度除了方便政府管理流浪動物問題外,也能為走失犬隻提供多一份保障。李娉婷/攝

不過,近來立法委員吳思瑤、陳曼麗已經提案修改動保法第27條及第31條,將「經勸導拒不改善」才處罰的文字拿掉,以利稽查人員落實執法,罰鍰則維持在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若是修正案通過,配合農委會日前修正的《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民眾若是檢舉不寵登飼主,將可以獲得1500元至7500元不等的檢舉獎金,以全民監督的形式,嚴格要求飼主落實寵物登記。

「增加誘因較符合現況所需」黃慶榮表示,台北市、新北市等地目前都為有寵物登記的飼主提供便民服務,例如能協助寵物死亡後的火化與掩埋,都是吸引飼主寵物登記的條件,而檢舉獎金也是另一種變相的誘因。

但寵物登記這樣基本的規範,為何會走到嚴刑峻法跟需要利誘人心這一步?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技正湯夢汎以英國為例,表示英國經歷了200年的動物保護發展,到普遍大眾都有意識要為寵物負責任、仍有少數人不遵守這樣的「道德規範」時,近幾年才將寵物登記入法,甚至連許多英國民眾都不知道,寵物登記原來是近幾年才有的規定,而台灣的狀況則正好相反,試圖以強而有力的執法去彌補教育的不足,但卻又拿不出足夠的執法人力,處境相當尷尬。

放養家犬多未進行寵物登記。李娉婷/攝

以台東縣為例,台東縣腹地廣大,又是全台狂犬病疫情最嚴重的區域,為了避免疫情蔓延到狗身上,雖然動物防疫所工作人員只有16人,卻還是幾乎每週都往鄉鎮跑,與志工一同挨家挨戶的查詢,配合寵物登記與絕育一同「軟硬兼施」的要求民眾辦理,除了只收取狂犬病疫苗費用、寵物登記及絕育不收費外,還親自載狗來回收容所與住家。

「我們常常需要拜託民眾,因為他們根本不在乎流浪狗的源頭管理,甚至有民眾不知道有動保防疫機關存在。」動物防疫所所長吳子和表示,由於民眾觀念不足與不主動,這件事目前真的需要政府主動做,卻也要靠工作人員燃燒熱情,目前台東縣動物防疫所一個月能絕育約130隻狗,但工作人員幾乎沒有休假。

「讓問題不發生,才是真正的源頭管理」湯夢汎表示,強制家犬寵物登記、絕育、TNvR等被視為源頭管理的方法,其實都仍是在對急症下藥,他認為要解決流浪動物問題,最終還是要跨部會、與「真正的主管機關」教育部合作,在基礎教育下苦功,教化人心需要時間,也收不到大眾關注,但卻是最能收穫飽滿稻穗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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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台灣動物新聞網授權刊登,原文於此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楊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