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一例一休引發爭議 勞動部:世上沒有國家採用「兩例」

推一例一休引發爭議 勞動部:世上沒有國家採用「兩例」
勞動部長郭芳煜。Photo Credit: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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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芳煜表示,現階段必須給業者一些彈性空間,並給底薪少、想加班的勞工有領取加班費的機會,所以在還沒有達到「二例」的階段前,「一例一休」是比較能夠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版本。

勞動部推動週休二日「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版本,引發外界爭議,對於時代力量與勞工團體要求推動「二例」,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指出全世界沒有任何國家採用「兩例」,這樣會造成即使同事請假,要協商休例假者出勤代班也違法,勞資間恐無合理運作空間。勞動部長郭芳煜今(6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二例」是勞動部的目標,但現階段無論勞資都需要彈性,等未來有共識了再邁向「二例」。

自由報導,根據《勞基法》第36條有關「例假」規定,除了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外,即使雇主願意加倍發工資,也不能要求勞工於例假日工作。勞動部指出,如果《勞基法》採用每週兩天例假,未來同事請假要協商休例假者出勤代班也違法,勞資間沒有合理運作空間,難以符合勞雇需求和企業運作。

勞動部書面報告指出,週休二日制度採「一例一休」,是現階段最務實可能的做法。勞動部也表示,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勞動法令,採行每週兩天例假的立法例。勞動部為了兼顧「一例一休」和落實週休二日制度,也提出相關配套措施,並已針對裁罰部分修正、增訂相關規定,使雇主在要求勞工休息日出勤時更加謹慎。

中央社報導,裁罰部分,勞動部說為了督促事業單位依法改善,已經在104年2月4日,修正勞基法第80條之1規定,除了修正應公佈違法事業單位名稱且可按次處罰的規定外,另增訂「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的標準」。

中時報導,對於外界質疑,目前休息日的加班費已經訂出是分別是前2小時1.34倍、之後為1.67倍,但過去有函釋訂出,只要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用補休替換加班費,這樣「一天換一天」未能加重雇主負擔,勞動部長郭芳煜認為這確實不公平,允諾短期會檢討並做出修正。

央廣報導,郭芳煜表示,現階段必須給業者一些彈性空間,並給底薪少、想加班的勞工有領取加班費的機會,所以在還沒有達到「二例」的階段前,「一例一休」是比較能夠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版本。郭芳煜說,一例一休是現現階段比較能夠平衡勞資雙方面權益的折衷版本,先有一個過渡的設計,是一個比較平衡的做法。郭芳煜指出,未來等薪資提高、大家都認為生活品質更勝於領取加班費時,有共識了,再邁向「二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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