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法》增訂「日月光條款」排廢水致死處無期徒刑

《水污法》增訂「日月光條款」排廢水致死處無期徒刑
Photo Credit: SSR2000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好像有比較厲害,但日月光現在審查情況是不是也該公佈一下?

國內半導體大廠日月光去年爆發排放廢水事件,行政院會5日通過《水污染防治法》修正草案,增訂所謂「日月光條款」,偷排廢水的惡意廠商決罰鍰上限由單次最高新台幣60萬元,大幅加重至2000萬元;並可併計追繳不法利益;同時增加檢舉獎金及吹哨者制度,鼓勵民眾及企業員工檢舉不法。

環保署的水污法修正提案,主要有3大方向補破網,一是加重罰金及刑度,將排放廢水超標的罰鍰上限提高,並追繳不當利得兩者可併計,按日連續罰改為按次處罰;草案也增訂刑罰規定,排放廢水有害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因此置人於死,最高處無期徒刑;並且首次訂定吹哨者條款,鼓勵內部員工檢舉僱主,可獲工作權保障及減免刑責;以及包括罰鍰之部分及違規者所得利益,將納入水污染防治基金專款專用,用於整治受害環境,以符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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