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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抗爭30幾年」達悟族長老:盼核廢料遷出蘭嶼

「我們已抗爭30幾年」達悟族長老:盼核廢料遷出蘭嶼
Photo Credit: Blowing Puffer Fish @Flickr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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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本.嘎納恩表示,所有蘭嶼族人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迫接受核能廢料送到蘭嶼島,「我們已經抗爭30幾年」,那是蘭嶼人的痛,「也是我們沒有辦法解決的事」。他把這件事帶到總統府向總統、在座政府官員報告。

總統蔡英文在8月1日以總統身分向台灣原住民正式道歉,而達悟族長老本.嘎納恩向蔡英文表示,希望核廢料能遷出蘭嶼,蔡英文也回應會提出核廢料存蘭嶼的真相調查報告。

1974年,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通過「蘭嶼計劃」,意將核廢料置放於蘭嶼。1982年5月19日,設於島南龍門地區的國家放射性廢料第一儲存場接收10,008桶放射性核廢料,引發達悟族人長期抗議行動。

中時報導,8月1日,本.嘎納恩著達悟族傳統服飾,在蔡總統發表道歉文後代表原住民族回應。夏本.嘎納恩以達悟族語表示,再過幾天81歲,他出生在日本政府統治台灣時,經歷日本統治。前幾天他接到一通電話,希望他到總統府,特別是在原住民族日到總統府,接受政府對原住民族的道歉和回應。

夏本.嘎納恩表示,所有蘭嶼族人在不知情情況下被迫接受核能廢料送到蘭嶼島,「我們已經抗爭30幾年」,那是蘭嶼人的痛,「也是我們沒有辦法解決的事」。他把這件事帶到總統府向總統、在座政府官員報告。

聯合報導,存放在蘭嶼的低階核廢料遲遲未遷移,而原定今年3月底前台電必須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提出最終處置場址,但台電卻未提,原能會繼今年5月對台電開出三級違規處分後,上周再開罰台電1千萬元。

原能會副主委蔡慧敏表示,台電必須於今年底之前提出蘭嶼低階核廢料遷場計畫,原能會將找相關團體、當地居民等共同討論,若台電未提出計畫,就將再被罰;根據規定,最高可再罰1千萬元,蔡英文也要求相關單位提出真相調查報告書。蔡慧敏指出,年底前會提出真相調查報告,會將歷史檔案、紀錄等整理後公布,包括當時為何核廢料會選在蘭嶼等都決策過程都會公布。

自由報導,而針對流傳「台電竟將東部山區訂為核廢料放置評估區」相關圖文,台電公司8月1日發布聲明表示「該文章所述皆非事實,子虛烏有」,鄭重否認將東部山區訂為核廢料放置評估區。

台電指出,目前國內並無「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法定選址程序」相關規定,選址程序也都需要依法辦理,台電公司並沒有單方面決定場址所在地的權力,因此也沒有如文章中所述,台電已將東部山區訂為核廢料放置評估區一事。

根據維基百科資料,蘭嶼建核廢料資料如下:

  • 1974年,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原能會)展開「蘭嶼計劃」,計畫於蘭嶼隆民地區設立核廢場。
  • 1981年,蘭嶼貯存場於1981年成立之後,早期係由原能會之放射性待處理物料管理處經營管理,惟於1990年7月台電公司依據行政院頒布之「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方針」接管該場之經營,原能會則負責安全監督工作。直到現在在島上居民仍然有不少反對的聲音。
  • 1996年,達悟族人因懷疑台電運料船夾帶高放射核廢料而發動激烈抗爭,停運任何核廢料至今,目前台灣核電廠產生的低階核廢料,都暫時貯存在各電廠中。
  • 2002年1月17日立法院通過,2月6日陳水扁總統公布《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四條修正案,規定:「蘭嶼地區住民自用住宅之用電費用應予免收」,其立法理由是:「增訂但書蘭嶼地區用電費用免收的規定,係基於達悟族人特別犧牲而給予的合理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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