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Uber舉「共享經濟」大旗迴避質疑? 前政委蔡玉玲:不能以創新名義不負法律責任

【專訪】Uber舉「共享經濟」大旗迴避質疑? 前政委蔡玉玲:不能以創新名義不負法律責任
Photo Credit: 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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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玉玲強調,創新可以提高服務品質,「但我們不希望看到用創新的名義,不繳我們的稅,不希望用創新的方式,不負擔我們的法律責任。」

經濟部投審會2日宣布將對「屢罰不聽」的Uber祭出撤資處分,但3日卻又宣布暫緩撤資,在交通部已在研議的「多元化計程車方案」措施公布前不會處理Uber的撤資案。對此,與Uber交手過數個回合的前行政院政務委員蔡玉玲表示,台灣社會當然歡迎能夠提升服務品質的創新,但Uber不能用創新名義來掩蓋「不繳稅、不負責」的事實。

蔡玉玲強調,台灣法律本來就允許經營「出租車派遣服務」業務,也就是在台灣以網路平台提供叫車服務本來就是合法的,也沒有外資投資限制,Uber大可登記此項業務,在台合法經營。但Uber自稱是一個「資訊平台」,直接將收入(使用者的車資)轉到境外去不用繳稅,還不想負擔承運人責任,搭車出了事沒辦法要它負責,「來台灣賺錢可以不用繳稅也不用負責,這種模式對台灣整體消費者的權益而言是毫無保障的!」

據了解,Uber目前雖聲稱有繳稅,但是根據Uber母公司給台灣的營運費用來繳稅,Uber平台所收取的乘車傭金部分是完全沒繳稅的,蔡玉玲就批評,「乘客在台灣,車子在台灣,司機在台灣,如果這樣都不算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話,那什麼才是要繳稅的來源所得?」此外,針對無法提供司機或乘客保障的質疑,Uber對外說法是「保險提供者在海外」,但蔡玉玲質疑,台灣Uber只說會「協助」,並非擔負賠償責任的法律主體,如果在台灣的乘客和駕駛有糾紛,台灣乘客難道要跨國求償嗎?跨國求償費用Uber會負擔嗎?

蔡玉玲直言,繳稅及保險都不要模糊,這顯示出Uber是用什麼態度面對經營在台灣的事業。她強調,創新可以提高服務品質,「但我們不希望看到用創新的名義,不繳我們的稅,不希望用創新的方式,不負擔我們的法律責任。」

對於Uber老是舉著「共享經濟」大旗來迴避相關質疑,蔡玉玲認為,共享經濟有很多模式,比如說停車位或二手衣物都可以跟別人共享,這沒有公共安全的問題,但Uber現在從事的是「運輸服務」,就會有公共安全問題。既然涉及到公共安全,世界各國在面對Uber時也幾乎都採取類似的管制態度,比如歐盟也對Uber要求繳稅、消費者安全和勞工保障,不是兩手一攤說自己是「資訊服務業」就可以的。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中國滴滴出行正式宣布收購Uber中國,而中國政府也公告「網路預約出租車專法」將於11月起實施,消息一出,台灣許多媒體與民眾以「Uber合法化」的角度來看待此事,甚至批評「中國可以,為什麼台灣不行?」,對此,蔡玉玲強調,中國的「網路預約出租車專法」明確規定網約車是出租車的一種,除車輛要取得「網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外,駕駛也要取得「網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非自用車駕照),當然,網約車經營者也要取得「網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負擔承運人責任、申請設立當地公司並依法繳稅。

事實上,拆除「共享經濟」、「自用車」、「資訊服務平台」等㡬個核心架構,早已不是原來Uber堅持的價值,Uber之所以賣掉中國的業務,變成滴滴出行的股東,可能也是不希望此例被其他國家廣泛引用。蔡玉玲提到,中國的「網約出租車」其實也就是將出租車條件鬆綁,降低進入門檻,這跟台灣現在正研擬的「多元計程車方案」是一樣的。

「Uber聲稱自己只是以共享經濟概念提供平台的資訊服務公司,不負承運人責任,不需受到出租車列管,這是它們堅持的所謂『Uber模式』,但中國網約車專法完全沒有接受這一套模式,從我的角度來看,Uber根本是形同直接出局而不是合法。」蔡玉玲這麼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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