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美韓簽下投資保護協定,大前研一:「緬甸將成為亞洲的新生產基地」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投資熱潮持續發燒,緬甸已與美韓簽下投資保護協定,而緬甸鐵道部除了邀請對商業大樓招標,也將發放給十多間銀行外銀執照。
你可能是因為翁山蘇姬而關注緬甸,或者因熱愛東南亞美食而認識緬甸,但你可能不知道緬甸有約6000萬人口,比法國稍大,資源豐富,是亞洲最後一塊處女地。2010年開放以來,緬甸成為各國投資熱點,中國大陸、韓國、及日本尤其積極,很早就在此布局,滿街可見中文施工路標、三星廣告及日本車。
台灣對緬甸的理解甚少,資訊相當欠缺,有鑑於此,緬甸商情將定期帶給華人讀者三個面向的資訊:
- 仰光掠影:提供五則關於緬甸產業和外商投資的新聞摘要
- 內都鴻音:以緬甸首都內比都(對,不是仰光喔)為名,提供法律和投資資訊
- 金花緬語:每次一句簡單的緬甸話教學

仰光掠影:緬甸商情摘要
- 緬甸商務新聞簡要:緬甸投資委員會秘書表示美國已計劃簽署和緬甸的投資保護協定、緬甸鐵道部邀請對商業大樓招標。
- 緬甸和南韓簽訂投資保護協定:據官方統計,截至一月為止,南韓在緬甸86個項目投資總額為三十億五千萬,占外交投資總額的百分之6.7。
- 國際投資中心(IFC)在飯店和房地產計劃上面臨批評:世界銀行私營部門在緬甸的投資項目和國際金融中心(IFC)可能會加劇經濟上的不平等,而非舒緩東南亞的貧困狀況
- 美國在緬甸成立貿易辦事處:為尋求深化美國和緬甸間的經濟關係,美國商務部長Penny Pritzker代表成立緬甸貿易辦事處。
- 九月底前,緬甸將發放外銀執照:根據官方寄出給三十家外資銀行的文件,允許多達十間外資銀行在分部提供包括貸款和給外企債券的服務。
- 翁山蘇姬表示無法接受緬甸法律限制她選總統:諾貝爾獎得主翁山蘇姬表示,議會小組投票保留憲法關鍵條文目的是為了阻止她選總統。

英國國際發展大臣Andrew Mitchell和翁山蘇姬,攝於2011年仰光。Photo Credit:DFID – UK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C BY 2.0
內都鴻音: 緬甸消費者保護法通過,中央委員會與消費者紛爭解決會議組成
緬甸消費者保護法於2014年3月14日通過,內容規範了消費者及經營者關於消費品的權利與義務。
本法規適用於製造商、生產商、經銷商、物流服務 (例如倉儲貨物)、零售商、批發商、出口商、進口商、服務業、廣告商 (合稱經營者)。法律規範了:
- 消費者基本權利之保障
- 詳列經營者應遵守之禁止事項
- 針對違法行為的監管及制裁之主管機關
法規禁止事項如下:
- 一經進入紛爭解決程序,再為指控特定一方的任何行為。
- 製造商、生產商及/或貿易商未就下列事項予以載明:名稱、商標、規格、重量、計量、產品說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編號、有效期限、副作用、過敏訊息、製造商訊息、經銷商訊息、警示通知、以及其他相關資訊。
- 中央委員會指定期日後,製造商、生產商及/或貿易商仍未以緬甸語載明物品使用說明者。
- 廣告中未揭露使用產品或服務可能造成的危害或風險。
- 任何可能擾亂消費者身體或精神之行銷手法。
該法規同時要求業者對消費者必須確實履行其擔保條款中之約定,並且經營者及廣告商均應為其廣告內容負責。
主要負責執行消費者保護法的機構有二,分別是消費者保護中央委員會及消費者紛爭解決會議 (該組織建立於各級政府、小自區級、大至省級)。消費者保護中央委員會提供消費者相關權益的保障,而消費者紛爭解決會議則是在處理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紛爭。
法規同樣賦予消費者紛爭解決會議就違法行為進行制裁的權限,處罰的內容包括警告、暫時停止販售、商品下架、暫時或永久終止營業執照,受處分人可在60日內向消費者保護中央委員會提起申訴,部分條文的違反甚至有可能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或緬幣500萬以下之罰鍰。
備註:資料來源為新加坡謝凱文律師事務所仰光辦公室
金花緬語:Shwe War’s Burm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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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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