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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學運處於抗爭上升期還是下降期?這取決於往後十年我們要做的事情

318學運處於抗爭上升期還是下降期?這取決於往後十年我們要做的事情
Photo Credit: MGdesigner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抗爭者所面對的政治菁英,他們只會考慮誰是他們的支持者 。如果出來抗議的是會投票給他的人,那麼結果就會不一樣。

這兩種組織型態,像SDS是對外開放的組織,最大的弱點是沒有辦法承擔情治跟警察機關的滲透行動,甚至後來有FBI或便衣的人變成地方分部會長;而氣象人地下組織裡,大家都彼此認識,但是這個組織沒有向上流通的管道,領導人就只有二十幾個,在底下做再多也不會往上爬,再加上與世隔絕的生活方式,雖然成功避免了情治人員的入侵與滲透,但也面臨招不到新成員的問題。開放和封閉式這兩種不同的組織形態,在招收新成員與面對國家的鎮壓時,所產生的後果是很不一樣的。

除了組織內部架構、招募新血跟留住人以外,組織層次上也牽涉到同議題不同團體的關係。《自由之夏》這本裡有提到學生非暴力行動委員會(SNCC, Student Nonviole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在六O年代中期就和以「大人」為主的民權組織交惡,像是覺得主打法律訴訟的組織NAACP(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都是說空話,而NAACP則反過來攻擊SNCC受共產黨影響,SNCC就更覺得NAACP對他們的這種攻擊,其實是用50年代麥卡錫主義時期的反共意識型態在討好美國保守的中產階級。

除此之外,SNCC也跟馬丁路德金的SCLC(Southern Christian Leadership Conference)交惡。兩個組織都在阿拉巴馬州的Selma作選民動員和組織,SNCC做草根拜訪,但是馬丁路德金做了一陣子草根組織之後覺得沒有效,決定在1965年做大遊行,從Selma遊行到州首都Montgomery。但是SNCC覺得這種遊行沒有用,只會讓馬丁路德金累積個人光環,所以決定不以團體名義參加遊行。而馬丁路德金認為這樣遊行一定會引起警察干涉,接著就可以用非暴力行動的作法,引起社會同情。

到後來發現,其實SCLC事前跟警察商量好,約好走到什麼地點就停,第一次遊行走到一半就折回去,第二次也是,一直到第三次累積到足夠多人甚至有聯邦軍隊保護才走完全程。但這次遊行的影響也很大,Voting Rights Act就在1965年同年通過了。SNCC經營了好幾年的選民投票,可是一次遊行就讓法案過了。對這兩個組織,活動的路線引起交惡,也影響外在的財務贊助者決定把資源捐助給哪個團體。

2. 運動層面的問題

在運動層次,哪個因素會讓一個社會運動聲勢往下掉?第一個因素是「鎮壓」。被滲透、鎮壓,讓領導者陷入冗長的法律訴訟程序,絕對會牽制運動的力量,要想辦法迎救被關的同志、籌保釋金等等,像是氣象人被逮捕八個人,保釋金就高達75萬美金。然後鎮壓產生的後續效應不僅僅只是把團體跟運動壓扁,也會具體而微影響運動裡面的人際互動,原本是同志的人,在情治人員高度滲透的情境下,彼此之間的信賴會出現危機,「你怎麼知道這個人是同志而不是報馬仔」?

另外一個因素是「收編」:通常都會集中收編運動領袖,不會去收編某NGO的秘書小姐,挖掉領導人對運動的影響非常巨大。想想看,九O年代台灣有多少勞工跟環境運動者被挖去當勞工或環保局長?收編運動領袖基本上就是快速把社會運動中有特殊技能、廣泛人脈、領導魅力的人砍光。

接下來兩個因素聽起來相當矛盾(oxymoronic):「成功」和「失敗」,因為運動成功或運動失敗所以走下坡。請大家回想一下SDS的例子,當你成功的引起社會關注、訴求被對手接受,你還有什麼理由賴在這邊繼續抗議下去?那當一部分抗議訴求變成政治主流的時候,抗議一開始存在最基本的原因就消失了。運動失敗呢,當你長期無法達到運動目標,誰還要加入你?誰還要投資你?雖然成功是所有社運追求的目標,但弔詭的是,一個社會運動不論成不成功都很難維持,維持社運的存活非常困難。

3. 抗爭週期的問題

在抗爭週期這個層次,為什麼社會總體的抗爭強度會往下掉?這可能是目前我們所知最少的部分。目前有的解釋包括政治環境的改變,例如說改朝換代,像是美國1969年換成Richard Nixon上來,整個社會對抗爭不友善的氣氛,以及鎮壓強度的升高。但是也關連到前面兩個組織和運動層次的問題,當抗爭週期走了一段時間,提出的運動訴求得到部分妥協,你要收下它還是繼續戰?不管在組織、運動、抗爭週期哪個層次,都會遇到這個問題。

抗爭的路線之爭

目前關於「路線之爭」,大概有幾個討論的軸線。第一個是關於「抗爭手段」的問題。你用什麼手段抗爭,用講的還是用打的?嚴格來說, 318到現在,甚至最近這幾年,根本沒有路線問題。現在有人開始進行革命式的地下組織嗎?有人要做炸彈、安排跟海外恐怖組織聯絡嗎?都沒有啊,那哪有什麼路線問題?通通都是非暴力行動。

馬丁路德的非暴力抗爭,並非無條件的|Photo Credit: Minnesota Historical Society CC BY SA 2.0

回到非暴力行動問題,我要提醒大家,馬丁路德金講非暴力行動時,是有條件的:預期會引起大規模的鎮壓或警察暴力,然後以非暴力行動引發警察的殘暴行為來取得公共同情。所以警察和藹可親的幫忙維持交通,沒有衝突,非暴力行動會有效嗎?當然不會。非暴力行動是為了取得公共同情,需要有對手行使殘暴的手段才會有效,不然每週都去凱道走來走去沒人要攔你是沒什麼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