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強冠老董重判22年、食品加塑化劑首度包含精神賠償

遲來的正義:強冠老董重判22年、食品加塑化劑首度包含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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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食品安全連環爆,24日宣判違法添加塑化劑廠商,民事賠償首次包含了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而強冠黑心油廠商,則是二審加重刑期、罰金。

國內食安連環爆,五年前的食品塑化劑事件,消基會代理消費者求償,一審法院僅判賠120萬元,24日高院改判廠商賠償394萬元。

而喧騰一時的強冠黑心餿水油案,去年一審屏東地院重判強冠董座葉文祥及副總戴啟川各20年徒刑,葉文祥等人不服再上訴,今二審高雄高分院加重葉文祥為22年徒刑,副總戴啟川則改判刑18年,罰金提高至1億2000萬元,並依法沒收犯罪所得8150萬多元。

聯合報導,昱伸香料公司、賓漢香料公司以有毒的塑化劑DNOP、DEHP,摻入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再賣給下游廠商,毒害國人。24日最高法院判決,刑事部分,分別判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簡玲媛有期徒刑15年、12年定讞;賓漢公司負責人王粉判刑10年定讞,陳哲雄則在上訴最高法院後死亡,判公訴不受理確定。

公視報導,民事部分,消基會代理560多名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求償25億。一審法院判決,只需賠償120萬元,消基會不服上訴,24日宣判,18家業者,要再多賠274萬8千多元,共394萬元。而這次也首度包含了精神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

自由報導,另外2013年爆發的黑心油事件,因一名老農發現郭烈成位在屏東竹田鄉的地下油廠不斷排出不明液體,於是向檢方檢舉。經調查發現,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涉嫌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經攪拌烹煮熬煉成劣質油品後,再供貨給強冠公司牟利。

強冠董座葉文祥、副總戴啟川則以每公斤26到30元價格購買後,製成「全統香豬油」等產品,再以每公斤40到55元價格,自前年3月起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4000萬元。

去年7月,屏東地方法院以強冠董事長葉文祥及副總戴啟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加重詐欺罪,下游受害廠商有173家,裁罰兩人有期徒刑20年,其中5年得易科罰金。

而餿水油地下業者郭烈成一共被判刑12年、罰金5萬元;郭烈成員工施閔毓被依違反食安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葉文祥等人不服,提起上訴。

蘋果報導,今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葉文祥犯285罪,加重改判他22年徒刑,但其中5年得易科罰金,戴啟川則改判刑18年,其中4年得易科罰金,另罰金1億2千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8150萬4275元;地下油業者郭烈成維持原判,判刑12年,施閔毓則改輕判2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聯合報導,至於民事求償方面,消保會幫受害消費者在高雄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強冠上月間雖與3811人達成和解,同意每人賠償6000元,但消保會仍未取得和解金共2286萬6千元,除遞狀聲請分配債權外,也發函通知二審合議庭在取得全數和解金前,不同意原諒強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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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編輯:李作珩
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