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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建「高危險資料庫」?民團:忽視人權 危害民主

警方建「高危險資料庫」?民團:忽視人權 危害民主
Photo Credit: tomscy2000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具明顯偏激的反社會歧視行為者」跟「 高危險群資料庫」有什麼不一樣...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發生後,警政署要求各警察局加強預防措施,針對學校偏差行為學生、轄內街友及精神病患建立「高危險群資料庫」,引發公民團體不滿,認為忽視人權;律師顧立雄更表示,如果教育部允許將輔導資料作為預防犯罪之用,那這個機制也就毀壞了,不會得到學生們的信任。

活動發起人蔡培琦也強調,警方清查街友、精神病患、反社會人格的行文已有標籤化嫌疑,恐將引發社會歧視,要求警政署立即停止蒐集資料庫,或任何相同行為但不同名目的動作。

警政署則重申,並未建立「 高危險群資料庫」,也沒有歧視或汙名化特定對象,鄭捷的犯案動機是尋求死刑,顯見具有反社會人格暴力傾向;警政署僅要求各警察機關留意「具明顯偏激的反社會歧視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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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tomscy2000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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