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曬於死亡與新生:Deafheaven黑金屬樂的驚世之作《Sunbather》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有時金屬樂場景的團結意識會過度趨向居心或偏見,我們不贊同那些認定極端音樂應該長怎樣的俗套,因此會被譏笑。我通常視那種無謂的謾罵為無稽之談,因此沒花費太注意力在上面。我們只做自己想做的,
《Sunbather》中絕大部份曲子處理的是物質生活和理想主義反面的荒蕪風景。開場〈Dream House〉講述主角自身的缺陷,以酒精為寄託,描述逃離一切的重生狀態;同名曲〈Sunbather〉則以主角過去行經富裕住宅區的一段記憶為引,闡述被上層階級所撕裂的痛與仰望著難以成真的富裕泡影;極具爭議的〈Window〉則用一位激進傳道士的吼叫聲和團員與毒販真實的交易錄音為文本,相互交織,聖經裡地獄的真實邪惡和個體所面臨的現實絕望相互呼應。
追朔20世紀搖滾樂的漫水長流,總能在當中拾起大大小小關於「反叛」一詞的論述,成千上萬隨洪流奮力滾動的石子高舉著反叛的旗幟,或多或少吮著厭世與反社會的養分集群滋長著。就算現在能聽見「搖滾已死,龐克已亡」的微聲絮語,不少當代青年仍延續了過去的迴音高鳴著。隨著搖滾樂成了市場上的商品,制式化的搖滾思維很快地流於慣性,曾經有過的一絲絲叛逆,淪為公式、習慣與商品,搖滾精神不該是在教室掏出來跟同學炫耀或相互取暖的玩具。
Deafheaven是個聰明的樂隊,當然是知道或者不在乎「反叛」與否,當我們翻閱《Sunbather》所有的歌詞,裡頭完全一個反抗的字眼都無。
I'm dying.
Is it blissful?
It's like a dream.
I want to dream.
-〈Dream House〉
Clarke並非無謂地抵抗資本社會的蹂躪,執迷於心中劇烈的渴望,又夾縫在無從實現的現實【3】,他以一種不反對亦不接受的第三條路,一種虛幻的「夢」以求得自我實現。在〈Dream House〉最後這段悲愴的對話【4】渴慕的是一場如死亡般的美夢。當你發覺背後巨量的憂鬱、悲傷、挫敗、憤怒,只能透過虛擬的方式回應內心深層的渴望時,輕易地就能為Deafheaven的音樂感動涕泣。
當然也可以斥責他消極的態度,Clarke用幻想來改變自己,就像是魏晉「遊仙文學」描繪著超然仙境以求歸宿;也一如當代的犬儒主義者所言:「既然世界是如此大荒謬、大玩笑,我亦惟有以荒謬和玩笑對待之。」Deafheaven擅於建立文字意象,並用適切的吉他引導情緒,讓聽眾具體地理解他的陳述,就像是建立獨特的語言。〈Dream House〉中遍布不少深層的文字描繪,搭配稠密的吉他掃射,讓樂曲和歌詞的細節持續爆炸,重複吶喊著「互愛之重生」(The rebirth of mutual love),圍繞著人與酒精合一的感受,把沸騰的生理狀態推往極端。
Deafheaven持續地突破音樂的抽象本質,讓詞曲合為一體,使敘事得以具象化,「與其提供一個可想像的巨大空間,不如直接了當的創造一個明確的意象」。這是許多的音樂家無法觸及的境界,特別是結構導向的金屬樂,具象化的敘事已達到近頂端的狀態。視覺意象同樣是Deafheaven的強項,〈Sunbather〉前半描述他所見到的奢華景象:濃綠的植樹、平整的街道和潔白的圍籬、庭院裡恣意打滾的寵物,最後視線移向草皮上的女人,臥躺著淋曬陽光,所有絢爛的景象連同炙熱的日光射線,透過女人的太陽眼鏡反射到他的眼裡。
I gazed into reflective eyes.
I cried against an ocean of light.
-〈Sunbather〉
海浪般吉他獨奏傾瀉而下,挾帶著Clarke的狼狽與忿恨的淚水,這裡堪稱整張專輯最危險的斷崖,一不留神就會帶著止不住的淚水跌進Deafheaven高深的音谷,此處也是專輯主題與意象的核心,解釋了專輯名稱的意涵。「日光浴者」由外揭示潔淨而腐敗的階級帷幕,向內呈現無以抹拭的斑駁絕望。當我們以同理的角度窺看Clarke的內在,他似乎極端自憐,但也是妒忌式的遐想、喬裝。
他也想安然地闔上眼,仰頭讓陽光灑上,穿透眼皮凝視著粉紅色的光暈畫面。撇開所有悲劇性的表白,聆聽Deafheaven的《Sunbather》若能在他們嘶吼的斷裂與重建、愛與被愛、死亡與重生之間找到生命存在的共鳴的話,這粉紅色的浪漫就已達到它最大的藝術成就了。
【1】事實上Deafheaven並不視自己為黑瞪樂隊。
【2】《Sunbather》除了鼓之外皆是由Clarke以及McCoy兩人獨力完成,包括詞曲創作。
【3】諷刺的是,在《Sunbather》中所有的寄託的渴望在樂團成名後都一一實現了。
【4】這段歌詞其實是Clarke過去一次與曖昧對象的真實簡訊內容。
責任編輯:曾傑
核稿編輯:楊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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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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