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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亞洲矽谷」到「亞洲・矽谷」,讓我懂了「裝睡的人叫不醒」

從「亞洲矽谷」到「亞洲・矽谷」,讓我懂了「裝睡的人叫不醒」
Photo Credit:行政院前後兩次報告終截圖後製而成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行政院下世代產業成長佈局的五大創新產業,日昨推出第二方案——亞洲・矽谷。此案一出,產業一陣譁然:這不是跟今年初提的方案相去不遠,且語焉不詳。

文:TWicic

之前國發會所提出的亞洲矽谷發展草案曾經引發高度的批評質疑,當時最被批評的有幾點,包括了「為何獨厚桃園?」「是不是要花錢建園區?」「想法多過作法?」「口口聲聲說要創新,但要怎麼與創新圈對話?」等等。也因為如此,當時原本就要送行政院院會的這個草案,國發會只好硬吞回肚子裏面,拿回家去改了兩個月,終於在9月8日在行政院院會通過。

我看了行政院在9月8日舉行的記者會,聽了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在記者會中的簡報,也聽了當場的媒體提問後發現,對於之前那些遭到質疑之處,行政院都準備得很好,一一回答,包括了:

問:獨厚桃園?
答:桃園將是創新研發中心,示範場域遍布全台灣。

問:花錢建園區?
答:桃園原本就有規劃建置會議中心,不管有沒有矽谷計畫都有規劃。

問:「亞洲矽谷」與「亞洲・矽谷」的差別?
答:不是要做亞洲矽谷,而是連結在地、連結國際、連結未來。

問:與創新圈對話?
答:過去每兩週定期與新創圈對話。

問:具體作法?
答:推動物聯網產業創新研發及健全創新創業生態體系。

問:青年IPO中心?
答:促成一百家創新企業成功IPO或被收購。

相較於之前的「亞洲矽谷」方案,這份「亞洲・矽谷」方案,讓我懂了!我懂了的是,不只「裝睡的人叫不醒」,而是不管是醒著還是睡著,不想變的人就是不會變。

請讓我問一個問題,2016年9月8日行政院通過的這份「亞洲・矽谷」方案,跟2016年1月7日行政院通過的那份「推動創新創業 帶動臺灣產業轉型」方案,有什麼不一樣?(編按:兩份說明檔案連結至於文末)除了物聯網,在政策思維邏輯上,這兩份可以說是一模模一樣樣,甚至連龔明鑫簡報裏的投影片,都有一模一樣的蘋果樹。

9月8日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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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行政院

1月7日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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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行政院

兩朝政府,兩個計畫,一套邏輯,同一棵蘋果樹,這是在演哪一齣?

我不是要故意挑剔,但如果這是一個真的被嘔過心、瀝過血才做出的計畫,你會用別人用過的投影片嗎?還是這張投影片好的無可取代、非用不可?又或者,我們要面對一個恐怖的可能性,所謂的「亞洲矽谷」或「亞洲・矽谷」,其實,只有名字是新的,其他都是舊的。

好吧,我不想面對這恐怖的可能性,所以,還是回頭來討論一下這「亞洲・矽谷」好了。

前題後答,新舊政府無縫接軌

我有一種感覺,9月8日行政院院會通過的這份計畫,基本上就是2個月多月之前的那一份「亞洲矽谷」的答案本,就是把之前外界的質疑,找到答案填進去。物聯網,就是最大的一個答案,用來解決外界質疑「亞洲矽谷到底要做什麼?」的問題。但我一直懷疑新版本名稱中多的那一點「・」,難道就是代表物聯網嗎?(編按:按照9月8日出刊《聯合報》報導,加「・」應該是為避抄襲矽谷之嫌。)

對於物聯網的討論已經有很多,但讓我再講一次,物聯網不是一個生態體系,物聯網是整個生態體系的其中一部份,物聯網是「數位化(Digitization)」的一部份。而我相信,不論是要講應用服務,或者是講聯網裝置技術標準,最終我們要談的都是「數位化」這件事,這才是小英政府一直在講、但講不清楚的數位經濟。

如果現在設定的目標是建設「物聯網生態體系」,於是我們長出的就會是一個「物聯網產業」,然後,我們就會發現,當全世界在談數位化Digitization價值鏈時,台灣在價值鏈上的位置還是一樣沒有變,還是位於我們現在就身處的ICT產業位置上。

而這樣,是我們要的嗎?

這份「亞洲・矽谷」方案中,提出了五大關鍵量化目標,我看完這目標,有一種無言感,基本上,這就是標準的先射箭再畫靶。

  1. 「建立虛擬教學學院」,這是目標還是方法?不是加上「1家」,就是量化目標。
  2. 「促成2家國際級廠商在台灣投資」,這個目標讓我很想問,現在台灣已經慘到找不到2家國際廠商在台灣投資了嗎?非得靠這個「亞洲•矽谷」計畫才能嗎?
  3. 「成立國際級系統整合公司數」,要成立公司不難,所以只要湊到3家公司就達標嗎?這公司要長成怎樣,才是重點吧。

以上這三個量化目標,講好聽一點,是先射箭再畫靶,講難聽一點,這三個,就是唬弄,就是作弊。

好,不看這三個,看後面這兩個吧。

「促成100家新創事業成功或企業在台灣設立研發中心」,有關於設立研發中心這事,很多人都知道就是一個容易灌水的目標,從古時候到現在,台灣也曾有過很多國際大廠來設過研發中心的作法,這些研發中心在做什麼呢?我相信今天在行政院記者會上的長官沒有人能講得出來,事實上,過去其中很多所謂的「國際大廠研發中心」,都是拿著台灣政府的專案補助賺自己的錢,然後讓台灣政府官員拿來當成政績說嘴,所以,現在是要這樣再玩一次嗎?

不談研發中心,來看「100家新創事業成功」這件事,根據這份「亞洲•矽谷」的定義,他們說,所謂的創業成功,就是在台灣IPO或者是被收購。

IPO就代表成功嗎?被收購就代表成功嗎?大家自己想想這是不是怪怪的?讓更多新創企業IPO,只是讓這些新創企業容易進入資本市場、更容易募得資源,簡單講,這還是工具手段,不是目的結果。講的更白一點,要讓更多新創企業「IPO」有很難嗎?長官們都說了,會合理地調整IPO申請規定,所以,會很難嗎?值得拿來當成量化目標嗎?

但,如果今天談的成功定義談的是創造多高的市值(估值),會不會更合理一點?市值估值的高低,不只是在上市之後才能實現,而是在未上市階段,就可以顯現的價值,看看那Uber、Airbnb不就是這樣嗎?

所以,為何不能(不敢)講出希望要為台灣創造100家市值(估值)高達多少金額的新創公司呢?這樣不是應該更能代表台灣新創產業的價值嗎?不是更可以評斷「亞洲•矽谷」計畫的成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