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片光明到震撼退場,談義大犀牛三年來該有的掌聲與噓聲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假如要下台漂亮一點的話,希望義大球團能夠給自己留一點面子,確定賣出後就不要繼續抱怨,抱怨只是讓自己的面子越來越貶值,也讓自己下台之前給球迷的印象越來越難堪,這對義大來說不是什麼好事。
文:肯米
在義大準備退場的這段期間,到新聞稿當中說到的十一月還有僅剩不到兩個月的日子,我想大家都會希望看到富邦在這段期間會有怎樣的作風出現,詳細內容可以看一下文生大叔的這篇富邦義大備忘錄記者會快評。
但我想要提醒義大的一點是,倘若想要替自己留下一些好的印象,請別再把舊的事情挖出來,這不會使你們的名聲更好些。
義大其實當時跳出來接手時,相信大家都對他們有相當大的期待,尤其是興農牛最後的窘境,球迷也都快看不下去,但是當時義大毅然決然的跳出來,以資本額相當龐大的義联集團,相信大家也都對他們寄予厚望,覺得已經找到一個可以信任的新東家了。
義大的開季:一片光明
當時開訓的新氣象也讓許多球迷感到耳目一新,記得當初的教練團長這樣:
- 總教練: 徐生明
- 首席教練: 黃煚隆
- 打擊教練: 戴威廉
- 投手教練: 曹竣崵
- 投手教練: 蔡仲南
- 守備教練: 馮勝賢
- 體能教練: 馬蓋瑞
- 牛棚教練: 余文彬
- 二軍總教練: 李居明
- 二軍教練團: 陳威志、施金典、黃光永
很完整的教練團,該有的教練團都有,且在初期還找來話題性人物Manny製造相當大的話題,也因此吸引了相當多球迷進場,替球團賺進大把的鈔票。
尤其是義大結合遊樂園,在這樣相輔相成的情況下,也帶動球迷進義大遊樂園玩耍,更加使得人潮往高雄邁進,甚至是讓北部球迷甘願搭高鐵往澄清湖球場「朝聖」,甚至是設計成球場加上到義大樂園玩二日遊的組合。
人潮就是錢潮,票房一度第一
這樣的開頭相當的好,讓球迷第一年進場的觀眾人數平均相當的誇張,2013年3月27日和28日的主場進場觀眾人數高達20000人和17888人。
全年度最多進場人數前21名有18名裡面包含義大球隊,新氣象球團加上新作風帶進大把大把的鈔票,義大也成為該年度票房冠軍,甚至還超越當時的兄弟象和Lamigo球團,真的是相當瘋狂的事情。

(表格資料來源:卡好網站[中華職棒24年觀眾人數分析])
能夠贏過兄弟象的票房十分不簡單,一個能吸引大家的話題球星,製造出平常不常進場看球的球迷都會為了看「Manny」一眼而掏出腰包裡的錢,只為了看這位MLB敲出555轟的選手的英姿,他的招牌「辮子頭」也成為大家爭相模仿的對象,甚至出產品讓大家搶購一空。
話題十足,球員席的建立
當初義大球團加入後,首動作就是留下當地招牌球星林益全,給了個大約讓林益全風光地成為隊中招牌,以及胡金龍和高國輝的三尊中心打者建立,讓人感到義大犀牛的打線開始有了起色,也在上半季和Manny結合成為恐怖的義大打線,順利的拿下上半季冠軍。
當初與悍創的結合也是一絕,球員席的出現讓球迷對於球星有著相當程度的連結,國輝席,火哥席,全家(嘉)席、林益全、林琨笙、林晨樺的選手席出現,球迷的熱愛在該年度也製造出相當的話題,甚至連兩大人氣吉祥物「大義席」和「唐基席」都出爐,迅速成為義大犀牛球迷茶餘飯後討論的話題。
球團針對球星特色設計不同的賽後體驗活動,林益全教小朋友打擊,張建銘帶領球迷玩「雷射肩」,與球員一起創造以往來到球場沒有的經驗,這對球迷來說相當新鮮,也讓球迷甘願為了球星進場。
當然,球員席的建立不會比球星的話題還要高,就在球員席出現後,雖然力邀球星賽後到觀眾席共樂或者給予特別的待遇,六月底Manny離隊後的人數開始下滑,年底的總冠軍賽中被橫掃出局,第一年的結束雖然不是很完美,但仍然在首年開出漂亮的紅盤。
徐生明的驟逝,改變了義大的規劃
2013年8月24日,義大犀牛與兄弟象隊的單日二連戰結束後,徐生明回到住處與師母在散步和慢跑時,因心肌梗塞而送到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急救,最終宣告無效,享年55歲。
原本與徐生明規劃好的計畫,就在此刻變了許多,一下子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的義大將兵符交給徐總的子弟兵黃煚隆,又在九月初換給了曾智偵,此時已經與徐生明的規劃不同了,球迷數也開始往下掉,曾智偵的加入讓先前自己給予球迷的印象框架住,球迷憤而反彈減少進場,使得票房開始下降。
就在又拖了將近一年後,換給了外籍教練大威,馮喬許等人,逐漸走向美式教練帶領風格的義大,才又回穩起來。
逐年下滑的票房,挽救不了義大的荷包
接下來的年度,雖然義大犀牛砲火依舊,但在2014年和2015年都僅拿下年度第三名,無法進入季後賽與其他球隊奮鬥。這不能歸咎於球員的能力,主要的原因在於團體戰力無法發揮,也因此才會出現爭冠期間大家同時低潮,無法再搶下季冠軍。
球員的魅力仍然在,但是球員席的消失後,球團在行銷上面開始與悍創解約,並且開始在制度上面出現些許的問題,例如少了激勵獎金,對於球員的福利開始減少,也間接地讓球迷抵制不想進場看球,惡性循環之下,票房當然會少。
尤其是在今年季中的選秀後,在其他三隊都已經確定球員的合約時,義大球團還在猶豫要不要將選秀進來的球員簽約,讓整個場面弄得很僵。
於是,上週確定11月即將轉賣的同時還傳出富邦給予兩千萬的新人簽約金,這樣的局面已經讓義大相當難堪,也讓挺球團的球迷感到相當無言。竟然連還沒轉手前選秀進來的新人簽約金還要給新接手的球團付,還要爆料說Manny當初讓義大花了很多錢?
說真的,Manny當初來台時,義大不也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嗎?給了月薪五萬美金加上總統級套房,但也不看看Manny當初帶來多少的票房收益,這樣的結果義大竟然還在抱屈?就算不再去說義大的缺點,但也很難在這個論點上給予再多的鼓勵。
周邊受益 大義唐基RA名聲漸大
無法說的是,義大帶動自己的吉祥物大義和唐基,以及啦啦隊RA們都因為球團而越來越有名,這是相輔相成的,也是(他)她們自己的努力而達成的人氣指數,是越來越棒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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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