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需要被「修補」:障礙文化、社會正義與普世人權

我不需要被「修補」:障礙文化、社會正義與普世人權
Photo Credit: David Amsler @ Flickr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社會有愛、社區友善、個人懷抱感恩的心都是好事,但是國家政策上,卻不應該用愛心、友善來模糊權利的訴求,將慈善、感恩當統治的工具。障礙文化要爭的是,國家肯認障礙者作為一個集體,和一般人有同樣的權利,而不是個別的慈善施捨。

文:張恒豪(台北大學社會學系 )

十幾年前,我第一次修Steve在夏威夷大學Manoa分校開設的研究所課程,課名是「障礙與多樣性」(Disability and Diversity)。課程的基本預設是「障礙是人類差異的一種,障礙者不是需要被醫療修補的次等人」。對我來說,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啟蒙經驗,讓我看到障礙者的抵抗與國外障礙文化的發展。那也是我第一次開始從文化的觀點來思考障礙議題,讓我從此開始投入障礙研究的領域。

十年前我回台灣,開始談「障礙與多元文化」,很多人視為無稽之談,聽懂的也會冷冷的說「那是國外,台灣沒有這樣的條件」。這幾年來台灣的障礙者做了很多很有意義的活動,有新活力自立生活運動而帶動各地自立生活的興起,「行無礙」到處檢視無障礙空間,並開啟文化資訊權的討論,還有由「千障權益聯盟」發起連結障權會,以及其他障礙者主導的團體,集結不同障別的障礙者,試圖做跨障別的連結,並針對不同議題每年發起遊行。

十年後的今天,我們看到由障礙者主導的障權會,開了「從障礙者參與文化,到看見障礙文化」研討會,也很高興Steve Brown教授能來台灣,跟大家分享他的經歷與他國的障礙文化。我在這裡,想用一個學術工作者的角度,分享這些年來在台灣看到障礙者的倡議具有的意義,來跟Steve做對話。

歷史中成形的障礙文化

Steve是歷史學家,他曾經問我,台灣障礙歷史的特殊性是什麼?跟西方有什麼不一樣?那時候我答不出來。

很多障礙文化的討論都會強調,障礙文化和族群文化不同。障礙文化並沒有家族、血緣、地區的傳統,障礙文化是建立在共同被壓迫的歷史。在談台灣障礙文化時,我們應該問:那台灣的障礙文化歷史是什麼? 我們必須承認書寫障礙歷史是困難的,因為障礙本身的多元性,以及障礙者向來很少得到發聲位置,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更應該開始積極累積台灣障礙者的歷史(參考一下邱大盺教授寫的臺南盲啞學校故事)。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現在許多的成果是站在巨人肩膀上而來的,今天我們看到的交通無障礙、教育權、工作權,是NGO、專業人員、家長們努力下的歷史累積,也才有這幾年蓬勃的障礙自我倡議,它是長期以來由包含障礙者與非障礙者等不同行動者,所共同累積的成果。此外,我們要開始累積障礙者自己的歷史,希望從每一個自我倡議者的故事裡,能夠看到台灣障礙者被壓迫的經驗。只有指認受壓迫的「我們」,才能認真理解集體的障礙者歷史。

障權會的劉爸在FB上問:總統對原住民道歉了,那是不是也要向障礙者道歉?我們真的也必須問:國家對障礙者的壓迫是什麼?

蔡英文 08.01 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
Photo Credit: 總統府 @ Flickr CC By NC ND 2.0

國外對障礙者的道歉,主要是針對強迫的機構化教養與人身自由權利的剝奪、對女性的絕育,那台灣對障礙者的壓迫是什麼?我想這必須累積不同的文件、材料、與個人經驗,才能有更明確的答案。而在歷史中漸漸消失的障礙類別,如痲瘋病患、小兒麻痺患者也是障礙歷史必須面對、思考的方向。從樂生療養院、盲人重建院的保存,我們必須說,我們的努力還不夠。障礙者的歷史不是從現在開始的,回頭看看歷史,我們才能梳理障礙與社會的關係,在歷史上的轉變與所處社會位置的挪移。

台灣障礙者的歷史是什麼樣貌,仍待大家慢慢累積,才能看到台灣障礙文化發展的獨特脈絡。我希望我們能一起慢慢找答案,如果不知道從何開始,也許可以從現在開始蒐集障礙者的故事、保存障礙的歷史文物、障礙者被歧視的經驗、障礙者意識覺醒的故事、障礙者集體抵抗的故事。從指認自我壓迫經驗,理解障礙作為一個群體所共同面對的壓迫,然後看見彼此壓迫經驗的差異。

以社會模式抵抗個人模式與慈善霸權

台灣根深蒂固的「殘而不廢、自立自強,克服超越障礙」等觀念,都是障礙文化應該挑戰的對象。當我一開始接觸障礙者自立生活的文獻時,曾陷入困境。「依賴」別人的協助才能自主決定,這是自立嗎?Steve當時一句話解開了我們迷惑,他說自立(independent)其實一直是相互依賴的(interdependent)。社會模式的先驅Vic Finkelstein也指出,以權利(rights)為導向的運動目標,可能使得障礙政治保守化,變成個人議題,而忽略社會模式提出的社會結構性問題。

此外,除了要看到個人模式對於障礙運動可能的負面影響外,也必須反省慈善霸權對障礙者的控制(Hegemony of charity。我們的社會還是強調以慈善、施捨的心態面對障礙者的身心差異,也習慣在國家略施小惠後就「解決」個別障礙者的倡議。從最近國家音樂廳改建的爭議,我們就可以看到,我們的社會還是沒有將障礙視為多元化的一部分,也沒有在文化政策上實質地正視障礙者的身心差異。

社會有愛、社區友善、個人懷抱感恩的心都是好事,但是國家政策上,卻不應該用愛心、友善來模糊權利的訴求,將慈善、感恩當統治的工具。障礙文化要爭的是,國家肯認障礙者作為一個集體,和一般人有同樣的權利,而不是個別的慈善施捨。

以溝通來凝聚團結意識

無庸置疑的,障礙者的倡議的核心是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沒有我們的參與,就不要替我們做決定)。然而,誰是我們?障礙研究認為,障礙應該被理解為人類的差異,而不是缺陷。我們要認真檢視,社會如何面對障礙作為一種差異,並做出通用設計與合理調整,此外,我們也要看到障礙者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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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建立障礙文化,不同障礙者之間就必須溝通、互相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