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債近4百億依然「問心無愧」?劉政鴻遭監察院彈劾

舉債近4百億依然「問心無愧」?劉政鴻遭監察院彈劾
Photo Credit: 劉政鴻縣長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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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高鳳仙表示,「各個縣市雖然也有虛列預算,但沒有像苗栗縣這麼嚴重,經過主計處在三要求改正,劉政鴻都沒有改進,最後把一個縣市搞到破產」

監察院今天以11票比1票比數,投票通過對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的彈劾案,原因是他任內舉債過多,超過法定權限。

監察院院表示,劉政鴻無視民國95年苗栗縣政府短期公共債務比率31.55﹪,逾越法定債限,財政狀況明顯惡化之事實,自97年起大幅擴張歲出,97年至103年間歲入歲出短絀金額合計高達新臺幣361.75億元。

蘋果報導,劉政鴻在任內,曾於2008邀請男高音卡瑞拉斯,2009邀請另一位男高音多明哥,出席苗栗縣國際音樂節,免費提供縣民觀賞,引發濫用公帑的批評。苗栗縣政府曾因發不出薪水,引來外界批評苗栗是台灣的希臘。

彈劾案文指出,民國100年初苗栗縣政府公共債務大幅超限時,不僅未積極清理債務,竟與金融機構改訂契約將透支額度由70億元提高至80億元,且於101年1月大幅舉借債務67億元,致使該府之公共債務餘額於101年底增加為397.34億元,於102年底再增加為401.59億元,103年雖降為398.1億元,但仍大幅逾越法定債限,且違反逾債限不得再舉借之規定。

復為造成預算平衡之假象,違法要求所屬虛列鉅額無上級核定文號之補助收入預算,96年至103年間虛列無中央核定文號之補助收入預算共計510.22億元,事後實現數僅27.11億元,並將虛假平衡預算案送請苗栗縣議會審議,該縣議會亦怠於監督,未核實審核。

中央社報導,監委劉德勳、高鳳仙晚上召開記者會說明彈劾劉政鴻案表示,此案是在地方巡查時經民眾陳情而立案調查,經約談縣府相關人員、財政部、主計總處等人員後,認為劉政鴻在接任縣長之初就知道縣府財務狀況不理想,反而在97年起還大幅擴張歲出,97年至103年間歲入歲出短絀金額合計高達新台幣361.75億元,平均每年的財務缺口約51億餘元,遠高於95年及96年的22億及18億餘元,是造成苗栗縣政府財務危機的主因。

劉德勳說,劉政鴻為了讓預算平衡假象,違反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在8年間虛列無中央核定依據的補助收入預算共計510億餘元,其後實現數僅27億餘元;中央要求提出償債計畫,劉政鴻前後提出3次計畫但都無法落實。

高鳳仙表示,印象中劉政鴻很勤快、很有企圖心,也想做事,但他的大問題就是手段不正確,要求各局處去找錢,為了達到平衡歲入歲出要求各局處虛列預算,而苗栗縣議會也沒有善盡把關責任,最不好的是挪用災害補助款、甚至調借社福基金,劉的局處首長曾反映沒錢,但縣長卻說「哪會沒錢,可以調社福基金」。

自由報導,彈劾案由指出,苗縣府於104年初爆發延遲發放員工薪資及無力支付廠商工程款項,遭聲請支付命令的財政危機,但仍無法支付廠商應付憑單,經財政部協調銀行建置融資調度平台,由廠商將縣府債權讓與台灣銀行,始能取得工程款項之96%,但廠商需以工程款項之4﹪自行負擔利息費用,損及民眾權益,嚴重戕害苗栗縣政府形象。

此外,彈劾案由說,違法留用中央政府對苗栗縣府所轄鄉鎮市公所之災害補助款高達2.1億餘元,迄105年5月止僅轉撥571萬餘元,除造成鄉鎮市公所財務運作窘境,亦有危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虞,核有嚴重違失,依法提案彈劾。

蘋果報導,針對監察院彈劾案,劉政鴻晚間透過秘書發出聲明稿表示:「在現行財劃法不公平的制度下,政鴻身為苗栗縣長9年多任期中,時刻謹記鄉親的期待與託付,建設苗栗以增加稅收,期間所有同仁薪資與各工程款項,未曾有延遲或無法給付情形發生。面對監察院今日彈劾,個人表示遺憾,但也問心無愧,期盼監察院能再予詳查。」

對此,現任縣長徐耀昌表示,尊重監察委員的監察權,不予置評。他說,目前縣府財政赤字約636億元,105年整年度開源節流,大幅撙節苦撐也只能勉強擠出3億元來還債,幸好員工薪水都還能發得出;至於縣府積欠18鄉鎮的中央配合款項部分,各鄉鎮長也都願意共體時艱,同意縣府提列兩年攤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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