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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狄倫為甚麼酷?

馬世芳:狄倫為甚麼酷?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一首歌,能包進一整個時代,一整個世界麼?那些句子,艾倫京士堡(Allen Ginsberg)形容的好:「一串串燦爛奪目的意象。」它們和時代一樣巨大,和世界一樣難解。這麼多年,我們仍然不敢說誰真聽懂了他的歌。就像這時代,這世界,我們始終望不穿,搞不懂。

狄倫的鬍子,是在二○○四年纔又真正「有型」起來的。他把鬍子修成「鉛筆線一樣細」,伏貼在上唇,有點兒像《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的克拉克蓋博(Clark Gable),或者蒙面俠蘇洛(Zorro)。狄倫的「新鬍子」在樂迷間掀起巨大爭議,然而有樂迷細細考據,從他的自傳找到線索:狄倫回憶少年時初識民謠老前輩西思科侯斯頓(Cisco Houston),對他的鬍子印象深刻:

西思科,英俊瀟灑、風度翩翩,留著鉛筆線一樣細的鬍子,看上去像走河船的賭棍,也像明星埃羅爾弗林(Errol Flynn)。

這麼一想,可不是嘛。狄倫這幾年的舞台裝扮,牛仔帽,皮靴,鑲金滾邊的長外套禮服,配上那兩撇小鬍子,活脫脫就是十九世紀在美國江輪上賭錢的體面痞子樣,只是手上拿的不是一疊撲克牌,而是一隻口琴,或者一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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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馬世芳提供;攝影/明室意念
一九六五年,一臉清淨。五年後,看看他的鬍子……。

說話

狄倫是出了名的不愛講話,私下極少受訪,歌迷也很習慣他在台上除了唱歌和介紹團員,並不多講一句話(往往連「哈囉」和「謝謝」都欠奉)。要是他老人家多說了一兩句,就會被當成大新聞,轟傳網路論壇——「昨晚狄倫開尊口,在台上講了個笑話!」

事情並不一直是這樣的。六○年代中期,狄倫巡演沿途辦了不少記者招待會。他總戴著墨鏡,頂著一頭爆炸亂髮,對著一整排麥克風,煙囪一樣噗噗抽著香菸,不假思索,有問必答。然而,記者很少能拿到他們期待的答案,得到的往往是羞辱和困惑。

有人說,狄倫當年之所以要開記者會,搞不好就是要用公開羞辱記者的方式,把媒體的愚蠢公諸於世。有人甚至認為,一九六五到一九六六的狄倫記者會,是可以和他的演唱會相提並論的精采「演出」:

問:你會以「抗議歌手」描述自己嗎?
答:不,我不是抗議歌手,在美國,我還是小男孩的時候就沒有人叫我抗議歌手了,我唱的都是普通的數學歌曲。
問:甚麼意思?
答:你不知道數學?就是像加,減,乘,除……。
問:你喜歡任何一位模仿你的抗議歌手嗎?
答:不,你聽過我唱嗎?
問:還沒。
答:你坐在那邊問一些你自己都不懂的問題,不會很奇怪嗎?

問:你為甚麼不再寫抗議歌曲了?
答:我所有的歌都是抗議歌曲,你隨便講個東西,我都可以抗議。

問:你最大的野心是甚麼?
答:當個切肉的。
問:範圍可否再擴大一些?
答:切很大一塊肉。

問:你快樂嗎?
答:是的,差不多跟一只菸灰缸一樣快樂。

一九七九年狄倫皈依成為「重生基督徒」,那段日子他經常在演唱會上像牧師布道那樣長篇大論,而且一首暢銷名曲都不願唱,只唱新寫的宗教歌曲,逼得不少聽眾中途離座,留下一排排空蕩蕩的座位——是的,一如一九六六年的英國巡演,死忠民謠聽眾受不了他大分貝的搖滾樂,只能集體離座表示抗議。一晚,狄倫在台上說:

多年前他們說我是先知,我總說「我不是甚麼先知」,他們還是堅持「沒錯沒錯,你是先知」……他們老要說服我,讓我相信自己是先知。現在我站出來說:耶穌基督就是答案,他們卻說「巴布狄倫又不是先知」,他們真是不知道拿我怎麼辦纔好……。

後來,狄倫就很少公開講話了,歌唱纔是他習慣面對世界的方式。誰都沒想到他竟在二○○六年以六十五歲之齡變成電台節目主持人。他在任何一輯節目講的話,都超過他一整年在舞台上發言的總和。每輯節目都以一則主題貫串,光看題目就夠精采:「汽車」、「睡覺」、「感恩節剩菜」、「鎖與鑰匙」、「十一以上的數字」……從極偏僻的古老鄉謠到重搖滾和嘻哈,品味包羅萬象。老頭子的聲音極富磁性,詼諧自在,經常穿插一些虛構的聽眾叩應和來信,或者講講老爺爺時代的冷笑話。狄倫在巡演路上抽空錄音,持續做了整整三年共一百輯節目,播歌一千多首。最後一輯節目的主題是「再見」,結束曲來自他的啟蒙恩師伍迪葛瑟瑞(Woody Guthrie)的〈別了,很高興認識你〉(So Long, It's Been Good To Know You)。

九○年代末有段時間,每晚演出介紹團員的時候,狄倫都會順便講一則笑話,多半是超難笑的冷笑話,歌迷在網路論壇闢有「狄倫舞台笑話」一欄專事蒐集,試舉數例:

彈吉他這位是查理謝克斯敦(Charlie Sexton),他是全團最壞的壞傢伙——我們去中東演出的時候,查理把死海殺掉了!

今天在旅館,我們一大早就都醒了,旅館有搶匪,耶,我們是被防盜警報器吵醒的……

今天我差點到不了這兒,車子爆胎,被岔路給叉破了(there was a fork in the road)……

從口琴到電風琴

私心最愛的狄倫口琴段子有二:來自唱片的〈或似珍女皇〉(Queen Jane Approximately,一九六五)和現場版的〈俱往矣,寶貝藍眼睛〉(It's All Over Now, Baby Blue,一九六六年五月二十七日,倫敦亞伯廳實況)。

〈或似珍女皇〉在《六十一號公路重遊》(Highway 61 Revisited)那張曠世專輯之中算是比較被冷落的歌,然而暗藏致命的魅力。它從素描式的淡墨啟始,一路蔓生,愈唱愈開,終於化為妖氣四溢的燦爛毒花。末段的口琴獨奏,危險的香氣充盈天地,足以將你溺斃。

〈俱往矣〉始終是我最珍惜的狄倫歌曲。六六年巡演的每一個現場版本,口琴都有不一樣的吹法,時而悽厲顛狂,時而溫柔婉轉。五月二十七日亞伯廳演出錄音到現在都沒有正式發行,只有醋酸酯試刻盤(acetate)轉錄的地下錄音留存,滿是必必剝剝的「炒豆」聲。較諸一九九七年正式出土的《私藏錄音第四輯》(The Bootleg Series Vol. 4)五月十七日曼徹斯特實況版(個人覺得這個版本最能體現一九六六年巡演自毀式的迷幻出神狀態),二十七日的錄音作為不朽的六六年歐洲巡迴最終場,濃烈如夢,蒼涼壯烈,直入無人之境,確實把我們帶到了一整個時代的終點。

狄倫把口琴架在脖子上,讓他可以一邊吹,一邊騰出雙手彈吉他。這架子原是所謂「單人樂隊」——揹著整套鼓吹吹打打邊彈邊唱的街頭藝人,走唱江湖所用。前輩民謠歌手也常用,但還是狄倫把這原本帶著雜耍氣質的道具,變成了酷的象徵——八○年代末我剛上大學,也想有樣學樣,自吹自彈。口琴不難買,偏偏那架子遍尋不得,沒辦法,只好去五金行剪了幾段粗細鐵絲,用尖嘴鉗做出一只口琴架,勉強堪用,只是偶爾會被鐵絲戳到嘴巴。過了一年,總算在羅斯福路的樂器行買到一只和狄倫用的一模一樣的架子,那只「克難」鐵絲架纔被我扔了。

近年,狄倫在舞台上很少彈吉他,幾乎都在彈電風琴,於是口琴架也用不著了。他改用五○年代芝加哥藍調樂手吹口琴專用的「子彈式」手持麥克風(老電影裡無線電通報員用的那種,巴掌大,橢圓形),能把口琴聲變得又厚又麻,搭上搖滾樂隊,效果正好。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的東京Zepp演唱會,我在台下,離狄倫十公尺。老頭子唱到二○○七年新歌〈我太太的老家〉(My Wife's Home Town),編曲和旋律直接襲自五十多年前的芝加哥藍調大師馬地瓦特思(Muddy Waters)和威利迪克笙(Willie Dixon),一股挾泥沙而俱下的髒猛勁兒。輪到中段的口琴獨奏,狄倫抄起麥克風,手舞足蹈地吹起來——那聲音如刃如火,幾代音樂人的家底都沉在這裡,一層翻出又有一層,簡直令人生畏。然而老狄倫看上去歡快無比,就像一個街頭賣唱的雜耍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