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為何要「有個性」?把自由和時尚變主流壓力,比傳統更霸權

王妃為何要「有個性」?把自由和時尚變主流壓力,比傳統更霸權
Photo credit: Jim Cole/AP/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有一種動力,能讓人穿越痛苦與孤獨, 那是對自己真正的愛, 期待成為自己所愛的形象,而不是別人所愛的形象。

現代王妃有錯當然會被攻擊,而無懈可擊竟然還得被批評沒有個性。如何當個被欣賞的女人,真是愈來愈微妙了。

這年頭什麼樣的女人才會被欣賞?「英國王子妃凱特被批評」,國際新聞出現這樣的頭條。曾獲英國圖書布克獎的女作家曼特爾(Hilary Mantel)在大英博物館一場主題為「公眾眼中的皇室女性」的演講中說:「凱特密道頓被選為王妃,似乎是因為她沒有可挑剔的錯誤,不忍卒睹無敵瘦,沒有任何古怪或特異之處,沒有任何冒出個性的風險」、「她的樣子像是上了透明漆,有一副完美的塑膠笑容」、「她的出現總是精準而機械化,與黛安娜完全不同,黛安娜的一舉一動充滿了人性的樸拙,溢漏著豐沛的情感」、「凱特已變成一個掛著破布的組合娃娃,像是櫥窗裡的假人,沒有自己的個性,只能由衣著定義她是什麼」、「這個年輕女人的人生至今毫無意義,唯一的目的不過是生孩子」。

雖然發言人強調曼特爾用意不在攻擊凱特,而是同情皇室女性受到的束縛,但這些字句畢竟是毒舌到極點。現代王妃有錯當然會被攻擊,而無懈可擊竟然還得被批評沒有個性。如何當個被欣賞的女人,真是愈來愈微妙了。

逐一回想《後宮甄嬛傳》中的娘娘們、曾患憂鬱症的日本太子妃雅子、各國的第一夫人和背負公眾角色的女性……果然,不知從何時開始,「有個性」已經變成贏得人心的必備條件了。

一個具有指標性角色(如王妃或第一夫人)的女人,不再能靠著柔順、規矩、黃金比例的外在美和相夫教子的內在美,就獲得眾人的信服與讚賞。乍看之下,如此的演變似乎令女人雀躍,但是,那些傳統的女性典範,真的已經被揚棄了嗎?只要有個性、做自己就可以嗎?

首先,會被推崇的「個性」,其實是「有點特異但又不能太特異」,並不能真的偏離社會規範太遠,更不能傷風敗俗,不能太逼近邊緣。再者,如果凱特打從骨子裡就是個乖乖女,她就是喜歡主流不出錯的衣著,看不懂Vivienne Westwood 的前衛時尚(據說這位設計師說凱特的時尚品味不配穿她設計的衣服),難道這樣就不算有個性嗎?她不也是在做自己嗎?

我認為這位作家對王妃的批評路數,只是把對女人的期待,根據潮流更換指標而已,以前的指標是含蓄、順從、生育,現在的指標是特色、主見、自由……但意義並沒有改變,還是用著某種「主流價值觀」品評女性。

就像不久前我聽說一位男性拋棄髮妻投奔一位剽悍的小女友,理由是:「太太很柔順,什麼都配合我,我發現跟會表達自我的女人相處比較有感覺。」妻子周邊的親友居然都說:「妳的確是太傻,跟不上時代,要學學現在女孩的厲害!」這種事難道是她的錯嗎?於是有個性比從眾好,有表達比柔順好……

說來說去還是有好壞標竿要追隨,批評的權力只是從一群人手中交棒到另一群人手中,從皇室禮官到獲獎女作家,從婆婆媽媽到媒體大眾,女性做自己的空間真的擴大了嗎?

或許因為我也看不懂Vivienne Westwood,從小就喜歡沒型的長頭髮,欣賞經典沙漏版型勝過不對稱的未來感,認為讚美無論如何都勝過毒舌,所以有這樣的不平之論吧。除非凱特本來不是這樣,是被皇祖奶奶逼迫的,像雅子妃被迫壓抑自己的潛能而抑鬱寡歡,不然每個人都應該有權照自己高興的方式過活,如果自由、解放、時尚一一變成主流的壓力,不就反而比什麼傳統都更霸權嗎?

Britain's Catherine, the Duchess of Cambridge, talks with five sets of twins and their mothers during a walkabout in Christchurch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幸福在哪裡?有關「稚成人」

專欄主編給了「稚成人」的話題。幼稚的成人?既然幼稚,還算成人嗎?

可以想像那衝突性的存在,成人的身體內,配備著幼稚的個性。我被問到:感情中的幼稚是好還是不好?妳想要一個幼稚的情人嗎?答案多半是否定的。但如果問:「想要一個能讓妳幼稚的情人嗎?」就會看到被問者露出夢幻的微笑。想!在情人的寵溺中幼稚,用娃娃音說話,直接表達情緒而不須壓抑,不管做什麼都不會被指責,需要什麼都會被猜中並且被滿足,智能可以休眠,只要信賴他,他有能力撐起一片天。

近乎瘋狂的幼稚需求,如果有人真的覺得這樣很可愛,也想愛這樣的人,不是很可怕嗎?若不是控制慾、自戀、或內心隱藏著相同的幼稚魂,誰想為自己的人生訂購一個大嬰兒呢?

關於親密關係,鼓吹重視自我獨立的論述太氾濫,有些是真的鼓勵自我成長,有些根本不鼓勵成長,而是提供無法成長的小孩一個休息的地方,溺愛般地說「不能縱容你就不是真愛」、「若愛你就應該這樣那樣」,好像在幼稚園被同學欺負時,哭著找阿媽,阿媽總是不分青紅皂白地先說「兜幾咧死囡仔敢欺負阮心肝,阿媽來去找殷爸!」覺得阿媽真是世界上最瞭解我的人了。而爸媽老師,總是要來個分析:你做了甚麼?這樣人家當然會想扁你了。下次你要這樣,不可以那樣。所以,爸媽根本不瞭解我,都沒有同理我,我真是孤獨不被瞭解的孩子……

幸福在哪裡?妳想聽的,或許是「在一個不須磨合的真命伴侶的手裡」。但若是像在法庭作證那樣,手按著聖經說,幾人敢出此妄語?我見過的真實世界的幸福,都是兩個願意為對方不再幼稚的人,願意發掘自己的力量,更有智慧的理解對方,更有耐心的包容對方,更有決心放棄依賴而能脫離互相剝削的病態關係。兩人可以一起負擔人生的困難,偶爾一起純真,但絕不是只有一方無盡的幼稚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