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經商便利度,亞洲4小龍中臺灣最後一名

全球經商便利度,亞洲4小龍中臺灣最後一名
Photo Credit:Po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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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銀行針對全球經商環境進行評比,今年東歐國家大躍進,馬其頓、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等都名列前茅。

(中央社)

世界銀行(World Bank)25日公布「2017年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2017),台灣得分較去年提高,整體排名則與去年相同,為全球第11名、亞太第5。

今年名為「人人機會平等」的經商環境報告、調查全球190個國家與經濟體、根據10項指標綜合評比得出排名與得分數據,滿分為100。

經商排名2

今年紐西蘭以總得分87.01,全球排名第一,是全球經商環境最友善的國家,去年的榜首新加坡則以85.05的得分、排名第2。

台灣今年整體得分為81.09、較去年進步,排名則與去年相同,是全球第11、亞太地區第5名。

細看10項指標,台灣在企業的「電力取得」上表現最好,和去年一樣、維持在全球第2;有6項指標較去年進步。

「申請建築許可」進步到全球第3,去年這項指標的排名是第6。

「執行契約」、「財產登記」與「開辦企業」這三項指標則都在全球前20名,分別為第14、第17與第19名;其中,「執行契約」較去年排第16、進步兩名,「財產登記」則是較去年的第18進步1名,衡量一國行政機關辦理公司登記效率的「開辦企業」則較去年的22名進步3名。

「投資人保護」的排名也較去年進步,與「債務清理」都排在全球第22位,「繳納稅款」則為第30,也較去年進步。

值得注意的是,台灣經商環境在「獲得信貸」的評比得分為60,是10項指標中得分最低的,排世界第62位;鄰近的日本在這項指標的得分則為50、排名第82。

「跨境貿易」則由去年的第65名、退步3名排在第68位,得分和去年相同,是80.11分。


中時報導,國發會表示,由近年世銀評比的觀察,全球區域以東歐國家推動經商環境評比改革表現最為積極。

其中,馬其頓由2014年第30名推進至今年第10名,愛沙尼亞排名第12及拉脫維亞第14,緊追台灣之後,喬治亞今年進步8名推進至第16名。此顯示,東歐國家積極改革經商法制與國際接軌之強烈企圖心,值得我國注意與學習。

另外,我國10項評比指標排名,依序為:「電力取得」(第2)、「申請建築許可」(3)、「執行契約」(14)「財產登記」(17)、「開辦企業」(19)、「保護少數股東」(22)、「破產處理」(22)、「繳納稅款」(30)、「獲得信貸」(62)、「跨境貿易」(68)。其中,「申請建築許可」、「執行契約」、「財產登記」、「保護少數股東」、「繳納稅款」等5項指標,再創我國歷年最佳全球排名。

蘋果報導,國發會表示,我國目前排名全球第11名成績雖佳,但對於改善整體經商環境仍有努力的空間。將繼續會同相關機關推動後續改革,包括支持司法院「債務清理法草案」、全盤修正「公司法」、調整「獲得信貸」法制以及研析我國「跨境貿易」問題。

其中,在修正公司法方面,國發會表示,將建議逐步推動公司設立全面採線上(Online)登記方式,並引進少數股東不公平救濟制度,以強化公司治理。至於調整獲得信貸法制,則將就動產擔保法制及擔保交易全面線上登記等研議可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