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的衝突本質(上):閒置資產、二手交易、媒合的爭議與挑戰

共享經濟的衝突本質(上):閒置資產、二手交易、媒合的爭議與挑戰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共享經濟在全球都掀起了大大小小的爭議。例如Uber在台灣與計程車業者間的競爭衝突,至今尚未退燒。本文作者引用了大量外國的文獻,透過各種案例來分析共享經濟的潛力與問題。

文:黃昱珽

近年來除「社會企業」的趨勢外,「共享(分享)經濟」也成為另一個熱門的概念。今日許多利用網際網路為平台、以共享經濟作為願景的企業組織,獲得投資資金的挹注,從區域經營朝向國際化發展,創造出令人驚奇的商業傳奇。

典型的共享經濟故事,大致上是這樣的:

最早原名為「氣墊床和早餐(Airbed & Breakfast)」的全球「訂房」網站Airbnb,原先是在2007年時,Brian CheskyJoe Gebbia兩人為自己即將繳不出的房租所做的努力。他們將公寓改造成出租的空間,擺上三張氣墊床進行招租,承諾每天會附上自己手做的早餐。

這樣的運作解決了他們的房租危機,也讓他們進一步成立公司、發展網站,從區域型的地方網站朝世界各國邁進。如今Airbnb在全球191個國家,34,000個城市提供服務,截至2015年夏季,Airbnb的預估市值超過了250億美元,成為全球第三大的新創公司,今年市值更將超過300億美元

不過另一方面,共享經濟在全球的擴展,經常伴隨各式各樣的爭議。Airbnb和各國城市關於旅館、短租的法規經常產生衝突。2013年至2014年間,Airbnb對紐約檢察總長Eric Schneiderman提出控訴。因為檢察總長辦公室要求Airbnb提供紐約市中15,000位民宿主人的資料,檢查是否違反紐約短租法規;在本文寫作期間(2016年7月26日),Airbnb與舊金山市政府也因為短租法規的理由而將對簿公堂。類似情況普遍存在於各種共享經濟中。

最大的共享經濟企業Uber,同樣在各城市引發法規與實務上的衝突,近來台灣也捲入爭議中。一些人抱持著偏向(新)自由主義的觀點來支持Uber,認為Uber本質上是一種「去中間人」的創新,用科技讓原本的商業活動更有效率;反對者則認為Uber並非是真正的創新,而是破壞交通體制、勞雇關係,甚至可能是剝削司機的企業組織。

這類南轅北轍的論點,顯示出「共享經濟」仍然是一個充滿歧見的概念。本文將對共享經濟的概念進行探討,並嘗試區分它在運作上的不同模式,來理解共享經濟究竟面臨怎麼樣的挑戰,它經營上造成衝突的本質是什麼。

共享經濟的概念

實際上,「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這個詞彙本身就充滿著矛盾。焦點若著重在「共享」「分享」這個sharing的動作時,它應該是一種非商業的、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互動。毫無疑問地,社會學家將會傾向於把這歸類到物物交換、家計、互惠等「市場經濟」外的(社會性)經濟活動。但當經濟學、管理學提及「經濟」economy這個詞彙時,毫無疑問這是指向市場經濟的營利行為。

Tom Slee在《分享經濟的華麗騙局》(What’s Yours is Mine: Against the Sharing Economy)一書中發現,這一波關於「共享經濟」的潮流,並沒有包括已經存在、具有共享精神的各種非營利組織。儘管強調「利他主義」與「慷慨大方」等激動人心的理念,卻是一面倒指稱商業組織;更狹義地說,「科技、矽谷、加州才是主旋律」(頁31)。Alex Stephany在訪談BBC的科技新聞主筆Rory Cellan-Jones時,後者也提到「共享」這個詞「根本就是經典加州風加胡扯」[1]。

因此若要探討「共享經濟」,第一步或許該以更謹慎的態度,對此一充滿道德想像的標籤存而不論。我們可以用另一個直接的問題,來尋找「共享經濟」的本質:

這些標榜「共享經濟」的企業組織,它們如何定義自身呢?

這時我們便發現到,無論是Airbnb、Uber或者其他的類似企業,它們往往都用「平台」一詞來解釋它們的業務。這些公司提供了一個全球性的電子平台,來媒合各種「共享」的行為。對Airbnb來說,它們媒合了居住的空間,而Uber、ZipCarBlaBlaCarLyft等等則是交通工具,JustPark提供停車位的媒合,Proper進一步提供「閒置資金」的借貸等。至於Lefoverswap則是更為極端的例子,它媒合著「吃剩的菜」與「想吃免費食物的人」。

因此電子化的「平台」業務,可能更接近這一波共享經濟浪潮的本質。有些人建議我們可以把共享經濟想像成一個又一個的電子市集,各式各樣的供給和需求在這裡進行媒合。

Jeremy Rifkin和他的支持者來說,這確確實實是一個革命性的發展。網際網路的便利性大幅降低了邊際成本,讓所有人更為容易進入市場,所有人都可以很容易經營自己的事業。他大膽的預言我們將走向「零邊際成本社會」[2]。未來或許它將更進一步重寫Coase的經典問題:

企業為何存在。如果每個人都可以自行在網際網路上無邊際成本地創業、媒合交易,那企業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

三種主要交易內容與挑戰

這些前景可能過於樂觀、也可能言之過早。在今日共享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我們已經能夠看到共享經濟面臨到各種挑戰。筆者認為,目前的共享經濟可以粗略區分成三種不同的交易內容,它們既有共通的問題,也面對到各自的困難。

  • 第一種共享經濟的內容,乃是閒置資產的利用

透過電子平台的媒合,無論是閒置房間、停車位、儲藏空間甚至於資金,都可以成為利用的對象。對於這些閒置資產的擁有者來說,這是獲得「外快」的良好機會。Airbnb乃是這類型交易最為成功的代表,超過250億資產的事實告訴我們,閒置資產的活化利用,具有非常龐大的市場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