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婚姻平權:以人為本,重新思考共同生活的可能

談婚姻平權:以人為本,重新思考共同生活的可能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人是會被社會塑造的,但社會也是被人活出來的。不要害怕觸碰規矩,不要躊躇於為自己的生存空間而奮鬥。

前言:本文受焦安溥(藝名張懸)於11/28婚姻平權公聽會的啟發,站在我身為一名同志的立場,大致依循其發言的主軸,外加一些延伸的概念思考。

逐字稿全文與完整影片:

“You are men before you are either citizens or fathers.“

(在身為公民或父親以前,你是一個「人」)

—— Giuseppe Mazzini, The Duties of Man (1844)

我們用來形容、指稱這個世界的語言,以及對於語言約定俗成的意義和價值,在非常大的程度上形塑了我們看待世界的方式。但事實上,語言不只被用來描述現實,更創造了「想像出來的現實」。我們的金融系統中,有多少金額是不具真實貨幣的數字?甚至貨幣本身,也是我們所想像出來而約定俗成的物品。其他像是「法人」,也是人類想像出來的產物,同樣的還有「民族」、「政體」、「婚姻」等,都是我們想像出來的故事。我們在虛擬與想像之中進行互動,這些規範與政治才得以形成、運作,並持續不懈。我們早已不斷在虛擬之中實現自己,也不斷在真實中創造虛擬或想像。

傳統、常規是否理所當然?

焦安溥在公聽會上,花了許多篇幅講述婚姻的演變,為的就是試圖去解構某些對於婚姻的狹隘想像。但婚姻本身是什麼?它並非沒有意義,但它同樣也是人類想像之下的創造。她提出了許多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不同家庭形式:群婚、血族婚、一夫多妻、贅婚、一夫一妻等。這些不同的例子使我們具有空間和彈性,來思考所謂「傳統家庭」的形式和價值,是否真的「傳統」?又是否真如此僵固、單一而理所當然?

我們都習慣生活在熟悉的環境之中,我們也總是被以恪守教條的形式來教育。我們不習慣重新思考,我們不習慣去質疑,我們不習慣去打破所謂的「常規」,儘管許多都是毫無理由的被推崇和遵循著。我們習慣聚焦於各種由他人給定的「結果」,卻有意無意忽略了「過程」的重要性。我們忽略了各種價值的辯證、意義的詮釋,和文字的賦義。這些都該是每個個人/社會經驗裡的動態探索過程,而不該是僵化而冰冷的格言和教條。

當然,道德也並非不具客觀標準。若道德永遠是主觀的,是相對於不同文化、社會或是個人的,我們就沒有動力對屠殺、壓迫等惡劣行徑咎責。但所謂的道德淪喪,也絕對不是不去遵守任何僵固的戒律和教義;而是身為一個人,你開始停止去思考道德究竟是什麼。

獨立思考的重要

在真實的生命裡實踐其思考、思考其實踐,是不論東西方的思想發展都具有的特徵。孔子的循循善誘,目的並不是要告訴學生某個標準答案,因為生命不可能有標準答案,而是關乎自己的生命經驗和條件,並做出思考,做出行動(所謂「見仁見智」)。生命是動態的,歷史是動態的,文化是動態的,文字是動態的,人更是動態的存有;僵固的從來都是僵固的意願本身。獨立思考,不管在任何時代都十分重要,更無法脫離實際的生活體驗。某些所謂「道德教育」的結果,是所有探索、思考的精神與實踐都消失了,只剩下經典的規訓與模仿,不過只是便宜行事罷了。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從不像某些人說的,要將異性戀變成同性戀,或要求法律單純服務同性戀(或者說,在任何地方要求「純淨」和「絕對」)。因為這是我們一直以來受苦的根源——例如社會對於「異性戀才是正常」的想像,或是「民法是我們異性戀的法」的宣稱等。甚至,對於純淨的追求,推到極端,就是某種納粹的展現。我也不希望鬥垮/消滅任何人或群體;我們一直在尋求的,就是「每個人」都能有各自生存的足夠空間,而不只是「某些人」的壟斷,進而無理的壓縮到任何他人的空間。

古希臘對於「正義」的概念,或許可以給予我們一些思考的靈感。在柏拉圖的《理想國》(The Republic)中,蘇格拉底認為,所謂的正義,即是一個人在城邦之中行最適合其本性(nature)的工作——每個人能各得其所,這就是正義。每個不同的人,在城邦之中,都應該要有其適合的位置,都有其自然本性所能歸屬之處,這是城邦的責任——城邦應該要能提供不同的人去發揮和生存的機會。

讓不同的價值共存

而不同的人各得其所的理念,其蘊含的意義是:不同的人在共同體中共同生活的各種可能性。共同生活的可能性,當然更是關係到共同生活的倫理關係。此處的倫理,指的不是教條式的格言或概念,而是更廣義的「不同的人(應該)如何相互對待/如何互動」的開放問題。我們該做的,是去「看見」,並將彼此的存在和界線納入考量;我們該做的,是持續的協商與對話,而不是忽視、壓制對方,封鎖共生的路徑。

我們的目標,是要讓不同的價值可以共存,是要讓每個人都享有其應當擁有的生存空間,並捍衛它們。我們所做的事,不過就是要讓所有人知道,不論你是喜歡什麼性別,又自認為是什麼性別,都沒有關係,也沒有人能以此審判你,沒有人能以單一的價值圈限你。

我希望,能在平等的原則下賦予每個人最大限度的自由,並保障所有人的自由不會被侵犯的自由。雖然這並不代表沒有衝突,但至少沒有任何人應該被排除在外。

19世紀哲學家彌爾(John Stuart Mill)在其著作《論自由》(On Liberty)中有著這麼一段話,最能闡釋我的觀點:

不同個人的精神發展同樣需要不同的條件;且在相同的倫理中不可能健康的存在著⋯⋯可以幫助培養一個人朝向更高發展的本性的事物,對另一個人來說是阻礙⋯⋯除非他們的生活模式中有相對應的多元性(diversity),否則他們既不會獲得應得的幸福,也無法成長到其本性即有能力可企及的心理、倫理和美學高度。(註)

人是會被社會塑造的,但社會也是被人活出來的。不要害怕觸碰規矩,不要躊躇於為自己的生存空間而奮鬥。確實,思考是危險的,思考並無法解決你的任何焦慮,因為思考只會不斷地推翻你所認為的世界。但不思考,你將受制於社會、受制於他人,更悲慘的是,你將受制於你自己,還會牽連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