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修法嚴懲酒駕:「連坐處分」同車的人、公務員送公懲會

立委修法嚴懲酒駕:「連坐處分」同車的人、公務員送公懲會
Photo Credit:Chris RubberDragon@Flickr CC BY 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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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將提案修法,只要受害者家屬同意,就由酒駕加害者清洗被害者遺體。為避免各單位公務員「官官相護」,提案一旦公務員酒駕被查獲,一律移送公懲會懲處。

(中央社)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交通部報告「我國酒後駕車現況暨防制作為」,法務部、教育部、國防部、衛福部等單位也列席。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今天提案修法,只要酒駕受害者家屬同意,由酒駕加害者清洗被害者遺體。葉宜津說,雖然已修法重罰酒駕,但今年1至11月,移送仍有5萬多件,很多人還是有僥倖心裡,以為喝一點不會有事。

葉宜津認為,要讓酒駕者有警惕,一定要有更震憾的作法,她將提案修法,只要受害者家屬同意,就由酒駕加害者清洗被害者遺體。

葉宜津也詢問列席各部會官員,交通部長賀陳旦認同葉宜津的提議,情感上會發揮很大效果,會與相關部會研議。其他部會列席人員無人反對葉宜津的提議。

民進黨立法委員鄭寶清則提案,公務人員酒駕一旦被查獲,一律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會與各單位研究改善。

鄭寶清說,銓敘部統計105年公務人員因酒駕被移付懲戒的有49人,其中警察佔46人,佔了94%,遭致外界誤以為警察人員酒駕比例特別高。

鄭寶清表示,事實上警察佔公務人員因酒駕被移付懲戒94%,主因是警察一旦酒駕被查獲,不論情節輕重,警政署一律移送公懲會。反觀其他公務單位,採取縱容態度,選擇性的移送公懲會,導致酒駕情形無法有效遏止。因此鄭寶清提案,要求各公務單位,一旦人員酒駕被查獲,應一律移送公懲會懲處。

鄭寶清原本還提案要求執法機關在臨檢酒駕現場,一旦超過酒測標準,必要時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即刻拘留酒駕駕駛人24小時。但法務部司長林邦樑說,目前社會秩序維護法並無相關規定,且拘留要由官裁定,因此鄭寶清修正提案請相單位研議,必要時即刻拘留酒駕駕駛人24小時。

民進黨立法委員李昆澤說,目前對拒絕酒測者的裁罰,是變相鼓勵民眾拒絕酒測,且拒測後也不會留下酒測前科,英國、美國及日本對拒絕酒測者,都有相關的刑事罰。

李昆澤要求法務部研擬將「酒駕拒絕檢查」納入刑法入罪。法務部司長林邦樑答覆,會研議並參考各國作法。民進黨立委陳曼麗、劉櫂豪都建議,考慮酒駕連坐處罰,同車者也有罪。

交通部長賀陳旦說,酒駕涉及公共安全,行政罰部分應加重對累犯處罰,立委連坐建議,願朝此方向協調相關部會研商。

國民黨立委林麗蟬說,目前拒絕酒測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但若在未設檢查點處,拒絕警察攔查並加速逃跑,只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3000到6000元。林麗蟬建議,只要拒絕攔檢,都應罰3萬元到6萬元。

另外,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天上午在立法院答詢表示,酒駕違規講習時數將提高,預定兩個月後(民國106年2月底前)實施,「酒駕違規班」從4小時加至6小時,「酒駕累犯專班」從6小時延長至12小時。

交通部也研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增加酒駕違規者負擔,參加講習需自費,汽車駕駛人曾依處罰條例規定吊銷駕照者,除一定時間不得重新考領限制外,須再經醫療機構完成酒癮或酒精戒治治療。

交通部次長祁文中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報告表示,防制酒後駕車應有更積極作為,因此106年防制酒駕重點,將會放在18歲至24歲年輕族群及酒駕禍害兩項令人心痛的社會傷害。

中時報導,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今在交通委員會表示將提議修法,未來酒駕肇事致死,若經家屬同意,加害者應去洗被害者大體,「讓他去自己看看自己做的好事!」交通部長賀陳旦點頭贊同,法務部則表示會審慎研議。

葉宜津在交委會上撥放兩支廣告,批評交通部與警政署的宣導令民眾無感,隨後撥放三支泰國酒駕廣告,簡單幾秒鐘的畫面卻衝擊所有觀眾的心,「跟酒駕者求情沒有用,這是一種謀殺」。

法務部指出,基於對殯葬專業、對往生者及家屬尊重,會審慎研議。警政署與國防部則表示,法案通過後將會配合。

鄭寶清則是質疑,各單位公務員,除警政署以外,其餘單位105年因酒駕被移付懲戒總數竟然只有3人,質疑是否「官官相護」,採取縱容態度,要求交通部長賀陳旦等各單位列席代表通通上台說明,並提案一旦公務員酒駕被查獲,應一律移送公懲會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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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整理:羅元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