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算邪教?辨別的準則並不容易

怎樣才算邪教?辨別的準則並不容易
Photo Credit: Alessandro Bianchi / Reuters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數月以來,韓國「親信門」事件再次觸發人們對邪教的關注,然而,究竟辨別邪教的準則如何?作者為此簡單分享思考。

據心理學的研究,個體在群體的壓力下,較易放棄自己意見,改變原有態度,採取與大多數人一致的行動,試圖解除自身與群體的矛盾,從而得到安全感。在集體潛意識機制下,人會不由自主地失去自我意識。

另外,人的心理是傾向於獲得滿足,但吊詭的是,當你的一些需求得到滿足後,同時又會產生一些新的需求,進入一種「飢渴狀態」。世人總處於「被剝奪」的狀態(因為永遠得不到完全滿足),這在兩方面尤其顯著,一是身體上的毛病,二是心靈上的空虛,故此當邪教用驅病、關懷等招數來招徠信徒,儘管舊瓶新酒,仍是萬試萬靈。

脫離普世道德價值的「教主」

邪教最重要的元素是教主。一般而言,創立這些宗教組織的主事人,都經過兩個階段:一是確立「自己是教主」的意識(這部分最神秘,撇除一心搞一場大騙局的神棍外,有些「教主」確然曾產生幻覺,甚或伴隨神秘體驗);第二階段是有意識地進行傳教活動。

「教主」基於自身神秘體驗(或是虛構的體驗),他們往往把持了「接近神」的專利權,在教內擁有無上權威,成為神的代言人。無論社會是高度發展的富裕地域,還是經濟與民智皆落後的地區,超驗與超感官的市場永遠存在。自稱為神的使者,身邊出現追隨者,其實並不那麼難以理解,這是放諸四海皆準的,無分所謂正與邪教。

分別是,許多邪教含有消滅人類善良情感與道德觀的教義。格調低下的「教主」,更會聲言自身肉體為「神體」,引導女信眾相信,與神體結合便能得救或昇華。這在香港與台灣都不罕見,因此到了今時今日,「性交轉運」在新聞報道中仍不時出現。

責任編輯:王陽翎
核稿編輯:歐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