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面前我們沒有解答:只有問題,以及各種面對問題的故事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班雅明認為,與故事相比,小說所代表的是交流經驗的不復可能,而到了新聞,則真正的標誌了經驗的貶值。
經驗告訴我們,說故事的藝術行將消逝,要遇到一個能夠道道地地說好一個故事的人,機會越來越少。倘若有人表達願意聽故事或說故事,十之八九會弄得大家一片尷尬。似乎一種原本在我們身上必不可少的東西,從我們身上被剝奪了,這個被剝奪的東西就是經驗交流的能力。這種現象標明了現代社會的一個結構因素:經驗貶值。
這是德國哲學家班雅明(Walter Benjamin)在1936年一篇題名為〈說故事的人〉的開頭。有時候,你會覺得哲學家這種生物似乎活在另一座銀河太空,很脫離現實生活的講一些沒人聽得懂的獨白;但在有些時候,你也會真的很驚訝他們的哲學話語,就像希臘悲劇裡瘋言瘋語的謬斯,總是過早的預言未來世界的氣數。
當然,人們總是隨時能說故事。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情境。經驗與意義,無法獨立情境條件而存在。
班雅明考察,說故事的藝術是一種介於古代史詩與現代小說之間的文化傳統,而說故事者的典型是土地上扎根的農夫與大海上漂泊的水手。世代相傳的故事以至於傳說,透過農夫之口流傳給後代子孫,一代一代的人從中學習與土地相處的智慧,也在講述中增補自我的生命經驗於其中;而來自大海另一邊的水手,道出了終生居於一地的農人,未曾到過的國度與未曾經驗的經歷。
不論是源自於在這塊土地上祖輩的權威與智慧;抑或來自於遙遠他方的異國想像,兩種類型的故事都為聽故事的人帶來某種「靈暈」(aura)。靈暈是一種能將日常經驗隔絕在外的氛圍,事實上唯有暫時拋開日常實用的生計,人們才在講述的過程中進入故事的情境氛圍裡,而一個人唯有進入故事,才能從故事中獲得。在中世紀時代,說故事的場景就在商人行旅之中,在旅行中、在路途上,農人與水手的故事會聚一塊,在這裡,那種見多識廣之人所帶來的遠方傳說,與當地人熟悉的地方掌故交織在一起。
說故事,聽故事,在故事中總帶有某種指點功能的知識與智慧,故事並不是生活之外的一個娛樂,相反的,故事中的訓誡、倫理、人物……總指導著人們如何過活。聽故事,說故事,是一個世代相傳編織意義的活動。
指點生活的旨趣,是許多天生說故事好手的特點,在故事的交流關係中,講故事者是對聽者有所指點的人,而一個聆聽故事的人,乃是對說故事者有所請益之人。然而在故事實際的進行過程之中,聽故事與說故事的界線總是模糊的,因為故事的進行總是依著不同的具體情境而具有意義的開放性,而說故事者也總會在不同的情境條件下,因為聽故事者的有所請益而有所指點。
聽者所寄予說者的,不是原封不斷的重述一個過去的故事,而是重構一個有所意義、有所指點的故事。說故事,聽故事,給與受,有所請益之人與有所指點之人,在一種共在關係中共織故事,故事如此轉進實質生活的血肉中。
有所請益,看似一種請求答案的需求,而有所指點,看似一種給出答案的能力。然而在講述故事經驗中,有所請益與有所指點都是一種關於如何讓故事繼續下去的對話。這是因為無論是講述故事或聆聽故事時,我們並不是在歸結教訓或進行推理,而是渴求進入一種講述的樂趣之中,我們所渴求於故事的是一種對話的遊戲。人們會因為遊戲有所啟發,卻不會為了啟發而進行遊戲。一個想原封不動講述故事或記住故事的人,恰恰是破壞故事的人。
講故事的人取材於自身經歷或風聞而來的經驗,然後把這種經驗轉化作聽故事的人的骨血。人們說著故事也聆聽故事,隨著聽與說一道而來的將故事繼續編寫、流傳下去。故事像塊海綿,將講述者個人的經歷,以及聽聞者個人的生命經驗一塊吸納進來。如此,在故事中的諸多細節、縫隙中,往往蜇伏參與聽說故事之人彼此交錯的經驗、智慧、甚至是價值與想望。也因此,古典時代說故事的經驗,能夠跳脫獨白、個體的經驗層次,而帶有著某個意義上客觀的社會內涵。
隨著古典時代的結束,文藝復興時代印刷術的物質條件發生,講述者與聆聽者依於口語的對話經驗被文字書寫取代。與講述故事的經驗衰弱,相應的是現代小說的興起。小說的好壞,取決於作者的書寫技巧。不同於故事仰賴聽與說之間的經驗交流,現代小說誕生於孤獨的個體,由孤獨的個人書寫,由孤獨的心靈閱讀。
如此,不同於前現代的「故事」流傳經驗中,「有所請益」與「有所指點」的交流,班雅明認為,現代小說所體現的是「無可奉告」的現代都會經驗。
一方面,故事與小說的差別是結構形式的問題,因為對於任何一個故事而言,繼續說下去乃是天經地義的;然而小說家則必須止步於書寫的最後一頁,小說家的故事結束了,讀者沒有繼續編寫下去的權力。而從另一方面分析,故事與小說的差別也由於社會情境的轉變,故事流傳在傳統社會的群體行動中,群體編寫著故事,使之成為共同社群的精神資產;然而小說家面對的是,群體生活被打散後,個人獨對的是現代工業發展後的現代都會生活,因此生活意義整體的破碎,往往成為現代小說的主題。
在此,從塞萬提斯(Miguel de Cervantes)的《唐吉訶德》(Don Quijote)到卡夫卡(Franz Kafka)筆下的人物,都展現了獨對世界時,個體整合意義世界整體的挫敗。在這個意義上,歸類在現代主義文學經典的一系列作家,例如吳爾芙(Virginia Woolf)、康拉德、貝克特(Joseph Conrad)與喬伊斯(James Joyce)所體現的現代絕美,盡是一座又一座空燒的百年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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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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