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首推「電競替代役」開放申請,原來是唐鳳的功勞

文化部首推「電競替代役」開放申請,原來是唐鳳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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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電競產業與電競選手未來發展等問題不斷受到討論,去年10月更曾舉辦「電子競技未來產業方向與歸類」公聽會。

(中央社)
文化部近日正式公告,增設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為民國82年次(含)前出生及民國83年次(含)後出生役男各5名,一共10個名額開放申請,報名日期到24日止。

台灣電競選手在國際電子競技比賽屢創佳績,電競產業在世界各國也帶動龐大經濟產值,立委也不斷疾呼要求政府將電競產業納入職業運動輔導,並制訂專法。

巴哈姆特報導,近年電競產業與電競選手未來發展等問題不斷受到討論,去年10月更曾舉辦「電子競技未來產業方向與歸類」公聽會,立委與電競產業相關人士呼籲教育部、體育署能夠正視電子競技產業,現場電競選手則表達「電競選手需要一個名字與身份」;當時也針對選手兵役、簽證等實務上問題來探討(可參考此篇GNN新聞),希望未來可針對這些問題有解決辦法。

近日,在文化部公開的「106年文化獎項及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規則」中可以看到除了「文化獎項」類別外,還新增了「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於民國70年次後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達規定之資格者均可申請。本次規定雖然只有10個名額,但對職業選手來說是個解決辦法。

申請資格:

為民國70年次後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參加由奧林匹克理事會所認證之電競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2)近5年(民國101年1月1日以後)參加國際電子競技聯盟(IeSF)舉辦或委辦之電子競技賽事,並獲得第3名(銅牌)以上成績者。
(3)曾參加具規模職業電子競技賽事(每年度參加至少三分之一以上賽事者),並具有1年以上職業選手資歷者。

註:具規模賽事之定義如下:
A.該賽事存續進行2年以上。
B.該賽事參賽隊伍數須有4隊(含)以上或個人賽事8人(含)以上。
C.該賽事每年度(可分為數個季度)需有50場以上賽事(不含熱身賽、資格賽及其他正規賽前之賽事)。
D.該賽事需有完整賽事規章、選手準則及賽事裁判團。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2月24日止,詳細資訊可至文化部官網公告查詢

不過奇摩報導指出在三個條件當中,奧林匹克的認證被作為申請的最高標準是理所當然的事,只是目前並未有奧林匹克認證的電競賽事,但有在「申請中」的。

而2008年於韓國成立的國際電子競技聯盟(IeSF)是文化部的第二項標準認可,台灣當時為首批加入,現在則以Chinese Taipei之名作為會員。過去代表台灣參賽的選手,人皇SoftBaLL曾於2011年《星海爭霸 II》項目摘銅,《A.V.A. 戰地之王》戰隊異類則於2012年拿下銀牌,他們便是台灣目前唯一能申請電競替代役的選手。

最後在第三條條件「申請者還需曾參加具規模職業電子競技賽事(每年度參加至少三分之一以上賽事者),並具有1年以上職業選手資歷者」下,若不去計算亞洲區聯賽,台灣符合「規模賽事」條件且仍在運作的知名聯賽有《英雄聯盟》LMS 聯賽、《爐石戰記》TVK 菁英賽兩項賽事。

  • 《英雄聯盟》LMS 聯賽:2015年初開打 (若不算GPL),每年超過百場
  • 《爐石戰記》TVK 菁英賽 :2014 年開打,每年超過百場

(中央社)兼任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理事長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鄭寶清10日表示,電競選手將可納入替代役,非常感謝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高效率與協調能力,是這個政策最大功臣。

鄭寶清、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與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彥秀等人上午在立法院舉行「電競納替代役專長」記者會,鄭寶清表示,多名立委積極向中央政府溝通協調,電子競技選手終於成功納入替代役專長項目,未來電競選手不用再擔心兵役問題導致選手生涯中斷。

陳其邁說,大部分電競選手多在25歲以下,希望發揮蝴蝶效應,透過更多法令鬆綁,讓台灣在電競產業上更有競爭力。他特別感謝唐鳳協調能力,希望未來政府能在學業或選手出入境鬆綁,讓電競產業更蓬勃發展。

鄭寶清表示,電競不僅是遊戲,需高度專注力及縝密思維布局,如果時間分配運用得宜,電子競技絕對是正向運動。如果能於學校開專班,能替青年開條康莊大道,更能避免許多學子浪費寶貴青春。

他說,電競列為體育項目是國際潮流,西元2014年「英雄聯盟」S4世界總決賽,超過2700萬名觀眾收看;台灣13歲到65歲人口中有745萬人是遊戲玩家,其中與電競有關台灣線上玩家約200萬人,遊戲產業1年產值超過新台幣500億元。

李彥秀表示,去年10月公聽會後,跨黨派、跨部會合作,讓過去10年無法解決的問題,唐鳳3個月內就能跨出這一大步,希望政府未來正視國內電競選手被挖角到中國大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