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公會:司機一天出車16小時,不代表「16小時都在開車」

旅行公會:司機一天出車16小時,不代表「16小時都在開車」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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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卻說,據他們了解,司機在昨天出車前,有經過兩天的充分休息才出勤,沒有過勞問題。

(中央社)
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賞櫻團昨晚發生嚴重翻車事故,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志健今天上午也到旅行社關心並表,沒有司機過勞問題。

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武陵農場賞櫻團,昨天晚間發生遊覽車翻車,造成33人死亡嚴重事故。

外界質疑司機是否過勞,吳志健表示,目前瞭解時間上沒這樣的問題。吳志健表示,相信旅行社在過勞上會有嚴謹處理,司機狀況要等到檢調調查後,才能對外說明。

不過,吳志健說,根據蝶戀花旅行社提供訊息,出事司機前兩天都有休息,這部分沒太大問題。

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負責人周繼弘上午在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陪同到二殯慰問家屬。不過,周繼弘僅說一句「對不起」,全程由李奇嶽代為發言。

李奇嶽說,遊覽車不是蝶戀花所有,是跟車行調借的,它(VOLVO)的性能較市面上一般的日本製遊覽車還好、造價也貴;旅遊行程是由蝶戀花負責招攬,屬於散客行程,團員來自於各地,大家昨天早上9時從台北出發,到達武陵農場的時間約下午1時;在武陵停留到下午4時30分許,再從武陵離開到宜蘭用晚餐。

李奇嶽說,據他們解,司機在昨天出車前,有經過兩天的充分休息才出勤,旅途期間也有休息,整個行程有按照觀光局規定,幫旅客投保責任保險,每人新台幣200萬元,車子也有經過監理處查驗合格,可以正常上路。

而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今天說,據他們了解,司機在昨天出車前,有經過兩天的充分休息才出勤,旅途期間也有休息。

蘋果報導,司機康育薰的大女兒今早卻回應:「爸爸只有除夕前一天有休假,然後就一直上班到昨天。」等於是連上16天班。康男小女兒表示,康男在過年期間只有小年夜當天休息,接下來都一直在跑車,幾乎都沒有休息。

康男小女兒表示,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上面有一個正在服兵役的哥哥,另外還有一個姐姐,家中經濟幾乎都是靠爸爸跑車支撐。康男太太表示,康男在蝶戀花旅行社工作近一年,平時大約5、6點就出門,都快凌晨才回家,尤其最近特別忙,都是兩天四天,回到家之後也是累到倒頭就睡。

爸爸在旅行社跑車5、6年,每天幾乎清晨5、6點出門,晚上10、11時左右才到家,「這樣久了一定會很累,公司很過分,明明沒有休息,怎麼能夠說他有休息!」爸爸出發前,還有對家人說,車子較老舊。

康姓司機的姊姊今天也說,弟弟其實可以不出這趟車,但他是「爛好人」,因老闆說遊客喜歡跟他一起出團,弟弟聽到後才接。

此外,康女也駁斥外界說弟弟在跑這趟車前,有休息兩天的說法;她說,弟弟11日、12日開車載團到合歡山,進行兩天一夜的旅行,並非他人所言有經過充分休息,這根本在胡扯,「難道人死了,就可以把責任推給死者嗎?」

康女也提到,案發後,沒有任何人跟她連絡,是她的老公陪她到每間醫院一個一個找弟弟,真的很無助。

蘋果報導,旅遊同業、苗栗縣采邑旅行社負責人兼遊覽車司機蔡煜偉指出,台北到武陵單程就要6小時,來回車程要10多小時,蝶戀花7點出團,司機要提早2小時起床備車,晚間9點才能開車回台北,比平常一日遊行程多工作5、6小時,萬一又遇上塞車,簡直「太累人了!」,很容易疲勞駕駛而發生事故,「這樣的團業界很少敢開。」

蔡煜偉說,根據媒體報導,從現場完全沒煞車痕跡象研判,只有一種解釋,就是司機恍神或是踩沒煞車(機械故障)再加上超速釀禍,但以一般常理來看,機械故障容易發生在蜿蜒山路,高速公路上則比較常出現精神不繼恍神情況,感覺應該是人為因素比較有可能。

另外,台北市勞動局今天說,蝶戀花旅行社曾因違反勞基法,被裁罰新台幣6萬元,勞檢處已派員赴公司勞檢,主要是針對員工是否過勞,因目前情況混亂,相關結果不確定何時出爐。

蘋果報導,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副理事長蕭博仁被問到司機是否連上16天班而過勞?他認為1天出車16小時不代表16小時都在開車,客人到定點旅遊時,不算在時間內,「司機一定會找時間休息的」。

並指司機開車的規範是不要超過8小時,即使一天的行程超過10小時,但是中間客人活動時間也許有8小時,那司機「只有工作2、3個小時而已」,不能把休息的過程都算在裡面。

蘋果報導,勞動部表示,經查司機、導遊都未投勞保。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表示,司機自去年3月23日退保後,就沒有再投勞保紀錄;導遊則是已經領取過勞保老年給付,但後來也未投職災保險。

若兩人是受僱性質,依法僱主必須為其投保勞保及職災保險等,職安署署長劉傳名說,今早已會同北市、桃市前往蝶戀花旅行社、友力運通了解司機、導遊的僱主是誰,是否是承攬或僱用關係等,待釐清後才能追究責任歸屬。

另外,勞動局表示,蝶戀花旅行社自民國104年起,曾違反3次勞基法紀錄,共裁罰新台幣6萬元,勞檢處已派勞檢員前往公司勞檢。

勞動局說,蝶戀花旅行社在104年9月被查到未置備工資清冊、未置備出勤紀錄,依勞基法裁罰各2萬元,105年1月,因未置備勞工名卡,再被罰2萬元。

勞動局表示,上午已派勞檢員赴蝶戀花旅行社勞檢,因未和負責人等相關人員取得聯繫,不確定是否可完成勞檢工作,相關報告也不確定何時出爐。

至於客運業者,勞動局說,客運業者為友力通運,公司地點在桃園,已通報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