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都不是東京,台北也不是中華民國的國都——看世界各國「都市傳說」

日本首都不是東京,台北也不是中華民國的國都——看世界各國「都市傳說」
Photo Credit: B Lucava @ Flickr CC BY NC ND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雖有部分國家明文規定首都要設在何處,但實際上的行政中心卻在另一座城市,產生出法定首都和中央政府「分居」的狀況。

首都是國家的象徵之一,也是國家權力的核心、地位最重要的城市,往往會是一個國家最繁榮進步、人口密集的地方。由於地位特殊,許多國家的首都漸漸成為成為無人不知的國際大都市,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層面影響世界局勢。

首都的重要性,甚至可以直接在國際場合來代稱該國,例如我們常在新聞報導中用「北京」代表中國、「倫敦」(London)代表英國。不過有些名稱響亮、家喻戶曉的國際大都市,竟然不是那個國家的首都,有些國家首都竟然不只一個,但最難以置信的是有些國家在法律上根本沒有首都。

美國紐約、瑞士蘇黎世,這些有名卻不是首都的城市

有許多大城市我們一聽到就會立刻跟國家連結,像莫斯科(Moscow)就是俄羅斯的首都、德國首都是柏林(Berlin)。不過有些赫赫有名的大城,其實只是一般的都市,卻常被誤以為是該國首都。

紐約(New York)不僅是美國人口最多的都市,也是聯合國總部的所在地,同時因為棒球選手王建民在紐約洋基隊(Yankees)締造生涯佳績,讓台灣對紐約更是熟悉。但這樣一座人口超過800萬的大都市,卻不是美國的首都。

美國建國之後,曾在1785至1790年將首都短暫設在紐約,但是南北各方代表對於首都要設在哪裡一直爭論不休,後來各方妥協在馬里蘭州(Maryland)和維吉尼亞州(Virginia)交界的波多馬克河(Potomac River),新建一座城市當作首都。

美國國會在1790年7月9日通過《首都選址法》(Residence Act of 1790),當時擔任總統的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便在靠近馬里蘭州的地方畫了一塊預定地,就是今日美國首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C.)的由來。這塊小小的首都特區,除了有一位民選市長管理市政之外,並不屬於聯邦政府,而是由美國國會直接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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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落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國會山莊。|Photo Credit: Reuters / 達志影像

位在阿爾卑斯山上的小國瑞士,除了有優美的風景,還因為「中立國」的地位,成為許多國際組織設立的地點,諸如世界衛生組織(WHO)、世界貿易組織(WTO)等,皆設在瑞士的日內瓦(Geneva)。瑞士第一大城蘇黎世(Zürich),擁有眾多金融機構,國際足總(FIFA)也設置在此,同時是世界最宜居的城市之一。

不過瑞士的首都既不在日內瓦,也不在蘇黎世,而是在鮮少人聽聞的小城市伯恩(Bern)。

瑞士原本沒有固定的首都,聯邦政府和議會必須每一到兩年搬遷一次,讓各州都享受到均等的權力。有感於這樣的模式過於麻煩,瑞士在1848年決定選出一座城市做為國家首府,且為了避免地位不對等而捨棄用「首都」一詞,改用「聯邦城市」(Bundesstadt)。當時的候選城市有伯恩、蘇黎世和盧森(Lucerne)。

蘇黎世雖然經濟發展最好、建設最完善,但是反對者認為不應該再強化原先就很進步發達的地區,這樣只會擴大區域不平衡;盧森雖位在瑞士中部,不過有部分分離主義者對這個選項存有疑慮。在這樣的背景下,位在法語和德語區之間、爭議性不高的伯恩就成為首選,變成瑞士的「聯邦城市」。

除了紐約和蘇黎世,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有趣現象。

土耳其首都不是橫跨歐亞的伊斯坦堡(Istanbul),而是位在內陸的安卡拉(Ankara);澳洲首都是坎培拉(Canberra),不是雪梨(Sydney)或墨爾本(Melbourne);加拿大首都是渥太華(Ottawa),而非多倫多(Toronto)或溫哥華(Vancouver);緬甸首都已不再是仰光(Yangon),而是奈比多(Naypyidaw);巴西首都既不是聖保羅(São Paulo),也不是里約熱內盧(Rio de Janeiro),而是內陸的巴西利亞(Brasi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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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首都伯恩。|Photo Credit:leeyu_flickr@ Flickr CC BY NC ND 2.0

誰說首都只能有一個?南非就有三個

僅有少數國家會在憲法或法律中規定首都城市,通常都是以中央政府所在地做為首都的依據。雖有部分國家明文規定首都要設在何處,但實際上的行政中心卻在另一座城市,產生出法定首都和中央政府「分居」的狀況。

以荷蘭為例,海牙(Hague)是荷蘭的行政中心,王室與各外國使館也都設在海牙,不過荷蘭憲法卻明文規定首都在阿姆斯特丹(Amsterdam):

第二章第三十二條:「國王接掌權力後,應儘早在首都阿姆斯特丹,於議會兩院公開聯席會議上宣誓即位。」

阿姆斯特丹至今仍是荷蘭法定的首都,這點在2013年得到證實。在位33年的荷蘭女王碧翠絲(Beatrix Wilhelmina Armgard),於2013年1月28日宣布將退位給長子亞歷山大(Willem-Alexander)。同年4月30日,碧翠絲女王在阿姆斯特丹王宮(Royal Palace of Amsterdam)簽署退位詔書,亞歷山大登基成為荷蘭123年以來首位男性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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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30日,新任荷蘭國王亞歷山大即位,在首都的阿姆斯特丹王宮接受民眾歡呼。|Photo Credit: Reuters / 達志影像

與荷蘭情況類似的國家還有四個。南韓首都雖在首爾(Seoul),但是2003年盧武鉉擔任總統時就提出遷都計畫,為此新成立一個特別都市「世宗」(Sejong)。雖然這項計畫波折不斷,但2012年開始已有政府部門陸續遷往世宗,讓世宗與首爾暫時以「雙首都」的模式運作。

另外,非洲的坦尚尼亞已決定遷都至杜篤瑪(Dodoma),但多數政府部門仍留在舊都三蘭港(Dar es Salaam)。貝南與象牙海岸,也都是法定首都和行政中心不一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