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故事版本,灰姑娘穿的是十七世紀巴黎最性感時尚的「拖鞋」

在這個故事版本,灰姑娘穿的是十七世紀巴黎最性感時尚的「拖鞋」
Photo Credit: Wikimedia Commons 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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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諾伊夫人版本的灰姑娘象徵了第一個為鞋瘋狂的年代。在路易十四這個以炫耀鞋子為樂的國王統治下的國家裡,鞋成為每套服裝的中心,也成為許多人心目中的焦點。

文:瓊安.德尚(Joan DeJean)

在那個時代所有的鞋款當中,沒有一款如此誘人——也沒有一款如此法國,那就是所有時代裡最性感的鞋——拖鞋(mule)。拖鞋並非十七世紀法國的發明,很早以前就有拖鞋了——埃及人、希臘人,特別是羅馬人特別鍾愛這種平平的、沒有鞋幫的涼鞋。拖鞋的歷史同樣豐富多彩,最重要的是這種鞋以前是教皇所穿的。「拖鞋-mule」一詞源於拉丁文的mulleus calceus,是指羅馬貴族所穿的一種紅色拖鞋。當時羅馬還流行另一種拖鞋,稱為soccus或socculus,是以非常柔軟的皮革或布料製成,有時帶有精美的刺繡。這種拖鞋只供女士在家中穿著,只有妓女才敢穿著這種鞋上街。

也許因為有這種聯繫,在拖鞋漫長歷史開始的羅馬時期,拖鞋就是鞋迷的夢想。維特里烏斯(Lucius Vitellius) 就是一例。他擔任過三屆執政官,駐敘利亞的官員,在克勞狄斯(Claudius) 遠征不列顛、長期不在羅馬時代擔任執政。在《愷撒眾皇生平錄》(Lives of the Twelve Caesars) 中,蘇東尼斯(Suetonius) 讓讀者明白了維特里烏斯那不算祕密的私事。他在寬袍和束腰外衣之間隨時都夾著一只右腳拖鞋——這只鞋是皇帝的第三任妻子梅薩莉娜(Valeria Messalina) 所有,她後來因為策劃謀殺親夫而被斬首。維特里烏斯經常在公眾場合拿出這只小拖鞋,並且「親吻它」。

「拖鞋」一詞直到十六世紀中期才開始使用。直到十七世紀,拖鞋在英語裡稱panobles、pantofles或是pantoufles,和法語裡的pantoufle 一樣,是一種在臥室裡穿的鞋。這說明了一個事實,也就是正如古羅馬人的拖鞋一樣,這種鞋子僅限在室內穿著。研究鞋履的歷史學家認為,拖鞋直到十九世紀才首次在公共場合露面。他們肯定沒有好好看過一六九○年代法國的時裝畫。

時裝版畫清清楚楚地證明了拖鞋是和革命性的女式薄衣相配的鞋。一六七八年一月的《文雅信使》以極大的熱情公布了這種休閒款式。拖鞋通常帶有高跟,與女式薄衣相得益彰,特別是配上最性感的新款薄衣,而且還與外套相配。時裝畫描繪了貴族婦女如何讓拖鞋非常公開化:在一張小畫裡,奧羅內伯爵夫人在教堂裡驕傲地炫耀著她那雙紅色的高跟拖鞋;她其實是在炫耀自己,因此才會在公共場合炫耀她的拖鞋。由於這當中帶有閨房私密的隱喻,因此顯得格外性感。

拖鞋在十七世紀的法國終於走出了臥室,得到屬於它們的勝利,而且沒有喪失古羅馬時期帶有的濃郁性感威力。一旦宮廷中最受寵、最放蕩的女人,例如德奧羅內伯爵夫人為後人鋪好了路,時裝迷很快便將有著最頂級的豪華布料,鑲有寶石,而且滿是蕾絲和刺繡的拖鞋變成舞會以及晚會的正式穿著。讓腳一半在鞋內,一半露出來;容易脫下,而且腳趾可以輕鬆活動——在十七世紀的巴黎,拖鞋很快便擺脫了過去在室內穿著的低下地位,變成鞋類中的休閒裝,以及巴黎最性感的鞋款。

拖鞋也成了最具法國韻味的鞋子。風俗畫——那些鮮明、漂亮的畫作,從十七世紀晚期到一七八九年大革命時期,一直大肆描寫法國貴族的喧鬧、奢侈生活,並且宣揚最典型的法國時尚——這些風俗畫的大師們發現拖鞋的魅力無可抵擋。世上沒有其他畫作比法貢納爾( Jean-Honoré Fragonard) 的《鞦韆》這幅傑作更能夠突顯這一點。

畫中穿著十八世紀晚期帶有粉色荷葉邊及裝飾的女士高高地蕩著鞦韆,而她的情人——一個沒有太多時尚品味、穿著珍珠灰色絲綢,翻領上繡著玫瑰——坐在鞦韆下的草坪上。她的左腿朝前伸出,讓那雙漂亮的粉色拖鞋飛在空中;她的右腿彎曲著,讓另外一隻拖鞋鬆鬆地垂下,這個動作既放蕩且誘人。她的情人興高采烈地往上看著。我一直覺得這位情人坐在地上,為的是要看到女子在盪鞦韆時身體的一些私密處。但是,關於鞋和腳,沒有人比伯拉尼克更具權威。他認為法貢納爾所畫的並不是一個興奮的情人,而是一個熱情的鞋迷。他說,「這個男人在看著那隻腳和那只小拖鞋。」

法式韻味-
法貢納爾的《鞦韆》是為世界上最性感的鞋——拖鞋而畫的一幅力作。畫中描繪了女性小巧的粉色拖鞋如何成為誘人的工具。這隻鞋高高地飛到空中,吸引著情人興高采烈的目光。

法貢納爾一七九○年的畫預示了拖鞋黃金時代的終結,這個時代從德奧羅內伯爵夫人的紅色鞋開始,在法國大革命時期嘎然而止。在大革命前的一個世紀裡,每個人都穿拖鞋,甚至太陽王本人也是。根據報導法國貴族以及法國國情,特別是國王活動的《法國情況》(Etat de la France) 所述,國王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穿上拖鞋」。

在當時最優秀的肖像畫裡,德.拉吉利耶(Nicolasde Largillierre) 畫的是深得路易十四寵愛的畫師勒布恩(Charles Le Burn)。在畫中,勒布恩被畫布和各種工具包圍,但觀者的目光會聚焦在他的衣著上。他那厚厚的紅色天鵝絨外衣下垂的方式,正好將觀者的目光導引到他的鞋上。勒布恩,這個凡爾賽風格的重要創始者所穿的靴子儘管有明顯的接縫,但依然令人垂涎:閃亮的灰、深紅雙色,類似今天牛仔靴的漂亮鏤花,這不是鞋靴,而是拖鞋靴,一種意在超越紅色拖鞋的靴子——當時的女性開始時興穿紅色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