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盛治仁「人渣」判拘役20天 馮光遠:一定去坐牢

罵盛治仁「人渣」判拘役20天 馮光遠:一定去坐牢
Photo Credit: tenz1225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馮光遠表示,一定會去坐牢,因為「這是捍衛民主的方式」。

專欄作家馮光遠前年在個人部落格「國寶級白目馮光遠在此」刊登文章,指稱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的名譽如狗屎豬糞,之後又撰文諷刺盛是「人渣公務員」。盛向法院自訴馮妨害名譽,高等法院今天依公然侮辱罪判馮光遠拘役20日確定,可科罰金2萬元。馮光遠表示,絕對不繳交易科罰金,把20天牢獄之災當作修行。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人渣」確實有侮辱人格意思,判馮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至於諷刺「狗屎豬糞」部分,合議庭審酌馮在部落格自稱「國寶級白目」,再比對前後文,認定「狗屎豬糞」為戲謔、嘲諷之詞,改判無罪。

其實早在一審被判刑時,馮光遠就表示,如果上訴後二審法院仍然判決他有罪,他「絕對不繳易科罰金」,一定會入監服刑;因為,他認為公眾人物有被批判的義務,自己身為政治評論家,基於公益批評官員理所當然。馮光遠表示,一定會去坐牢,因為「這是捍衛民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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