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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叫「本土」?馬來西亞電影政策教了我們什麼

怎樣叫「本土」?馬來西亞電影政策教了我們什麼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馬來西亞目前正面臨本土電影產業發展的瓶頸,在台灣或許也找的到相似的現象?

作者:梁友瑄,任教於私立學院,大學開始投入紀錄片創作,2008至2009年期間擔任台灣《榮光眷影》北、中區紀錄片培訓課程企劃、專案執行、助教兼影片側錄剪接。後來,決定用影像和文字,作為參與社會的安身立命之處。

去年,大馬籍導演蔡明亮和演員楊雁雁分別憑電影《郊遊》和《爸媽不在家》奪得第五十屆金馬獎最佳導演及最佳女配角。隔天,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即在其中文版臉書阿Jib哥專頁發文恭喜他們,並期許「未來本地藝人和幕後製作者,可以憑大馬電影在各個有代表性的頒獎禮上大放異彩」。

此番言論引來民間輿論的一片撻伐。首先,《郊遊》和《爸媽不在家》並不是大馬電影,蔡明亮和楊雁雁亦不是本地影壇培育出的人才。納吉(或其沒做功課的幕僚)忙著沾光的行為,在民間再度掀起「政府不珍惜人才導致人才外流,只能在異鄉得到肯定」的批評。

除了「人才外流」一說,坊間的批評還停留在電影「《初戀紅豆冰》拿不到20%娛樂稅回扣」,「至少有60%對白為馬來語才是本地電影」等的批評。那幾天的輿論,不禁顯示多數馬國人對本地電影、文化政策的演進並沒有太大關切。

察覺到此一現象,不禁有點焦慮。若我們認同文化為立國之本一說,相信亦不會否認電影文化在21世紀的今天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若長期漠視文化、藝術和電影政策,則無需抱怨為何馬來西亞走到今天,在文化藝術的層面上,依然缺乏讓他國敬仰的大師級創作者。

(《初戀紅豆冰》預告片)

不周延的本地電影政策

為了扶植本地電影發展,馬國政府實施了幾項措施,比如在1981年成立國家電影發展局(FINAS);1987年起開始實施「娛樂稅回扣」(Skim Pemulangan Duti Hiburan)優惠以及執行「強制上映制度」(Skim Wajib Tayang)等。

什麼是娛樂稅?下次在馬國看電影時不妨看看手中的電影票根,每當我們買一張戲票,其中20%的金額是政府課的娛樂稅(現已提升自25%),這是屬於州政府的稅收。自1987年7月開始,在本地電影業者的強烈要求下,這些娛樂稅都依該電影票房所得比例由州政府退回給中央,並退還給他們。

另一項保護本地電影的政策是「強制上映制度」(Skim Wajib Tayang),影院業者在商言商,當然選擇播映較能盈利的電影。為了保護相對弱勢的本地電影不被國外電影(特別是好萊塢電影)擠壓,政府自2005年起規定影院必須連續14天在最大影廳放映本地電影。

然而何謂馬國本地電影?在2011年以前,本地電影的定義必須符合「至少有60%對白為馬來語」的條規,才能申請強制上映制度以及享有娛樂稅回扣,當年《初戀紅豆冰》就是因為不符合本地電影的定義,於是申請退稅失敗。

《初戀紅豆冰》引發的風波逼著政府開始檢討本地電影的定義。 2011年後,政府不再限制影片所採用的語言,如今籠統而言,只要是多數股份為本地人持有的電影公司所製作的電影,都可稱為本地電影,並且申請強制上映。

這改變看起來挺好,只是電影政策接下來的發展依舊不合時宜。因為同年,政府亦取消了本地電影享有娛樂稅回扣的政策,改以「故事片公映獎勵金」(Insentif Tayangan Filem Cereka)取代。

政策的改變源自中央政府表示由於不是法律明文規定,因此不少州政府都拒絕退回娛樂稅,國家電影發展局不勝負荷之下只好將製度修改。新制度卻讓不少本地電影業者不喜反憂,因為即便票房高達600萬令吉(馬來西亞貨幣,約新台幣5657萬元),獎勵金也只有50萬令吉(約新台幣471萬元),比早前娛樂稅回扣制度的金額來得更低。

此外,「強制上映制度」也有但書,政策規定,若首4天連續公映的觀眾人數未達該影廳座位的30%,影院可將該電影轉到較小的影廳放映。若首3天連續公映,觀眾人數低於15%,影院有權將影片下片。雖然在做決定之前,影院需在兩天內向強制上映委員會提交報告。

隨著本地電影的數量越來越多,原本立意良好的強制上映制度如今卻成了一種限制。即便當局修改了制度,將原本一周放映一部本地電影的額度增為兩部,依然讓不少本地電影業者叫苦連天。他們抱怨,因為必須遵守政府的規定排隊等上映日期,常導致錯失原本屬意的檔期而影響票房。

(《爸媽不在家》預告片,演員楊雁雁是馬來西亞人)

僵化的多元文化觀念

不周延的電影政策究竟為馬來西亞本地電影帶來多大的幫助?這是當局需要積極面對的問題,然而若要深入理解問題的根源,就不能不談馬國的國家文化政策。

相信早前「至少有60%對白為馬來語」的國家電影政策,其概念源自1971年出爐的國家文化政策,這個以馬來和伊斯蘭文化為核心的政策由前首相阿都拉薩所推動,並成為往後官方推動文化活動的主要思想邏輯。雖然華社曾在1983年提出《國家文化備忘錄》,要求政府檢討這個具有濃厚的種族主義色彩與強制同化他族傾向的政策,但似乎沒有帶來多大改變。

國家文化政策施行至今超過四十年,早已塑造了現今大馬文化景觀的主旋律,然而這個主旋律卻導致馬來西亞文化疲弱不堪。我姑且把這主旋律稱為僵化的多元文化觀,為何僵化?因為多元文化的定義在這裡僅止於馬來人、華人、印度人、原住民穿著各自的傳統服飾,展演一個為遊客服務的異國情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