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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亞洲第一場同婚釋憲案登場,憲法法庭辯論全程直播

【直播】亞洲第一場同婚釋憲案登場,憲法法庭辯論全程直播
Photo Credit:司法院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今日辯論結束後,大法官在一個月內(4月24日前)會指定公布日期,做出本案合憲或是違憲的解釋文,因此最慢在5月24日前一定會做出解釋文。

(中央社)

備受矚目的同婚釋憲案,大法官上午9時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網路同步直播。這場被視為亞洲國家第一場正式處理同志婚姻的攻防戰,也吸引反同和挺同團體到庭外聲援,宣示立場。

同婚釋憲案源於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於2013年3月與男伴到台北市萬華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經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他認為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二章婚姻規定「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之虞,提出釋憲聲請。

此外,身為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對現行民法親屬編等相關法令規定,婚姻限制為一男一女結合,為關心同志權益,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也聲請大法官解釋。

15名大法官,除了立法委員尤美女丈夫、司法院大法官黃瑞明迴避外,其他包含司法院長許宗力等14名大法官今天均出席憲法法庭。

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王碧芳說明今天開庭流程,先由聲請人祁家威、廖元豪及關係機關法務部代表部長邱太三、內政部代理人戶政司長張琬宜與萬華戶政事務所代理人王雪梅等5人陳述後,聲請人與關係機關交互詢答,再由6名鑑定人陳愛娥、張文貞、陳惠馨、劉宏恩、李惠宗及鄧學仁陳述鑑定意見。

大法官認定言詞辯論已充分,將會於庭末諭知言詞辯論終結,在一個月內(4月24日前)會指定公布日期,做出本案合憲或是違憲的解釋文,因此最慢在5月24日前一定會做出解釋文。王碧芳並指出,大法官今天在憲法法庭結束後,會陸續開會評議並表決,若意見一致,就不會有各自意見書。

憲法法庭旁聽席位共64席、一樓多媒體簡報室有72席,今天出席旁聽的民眾須先向司法院登記取得旁聽證。

挺同婚的學生促進婚姻平權聯盟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將舉行「婚姻平權全民守護活動」。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在憲法法庭開庭前,將陪同在婚姻平權這條路奮鬥超過30年的祁家威步入法庭,支持婚姻平權的民眾也可到場為祁家威打氣。

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秘書長張守一也表示,在憲法法庭開始前,反同團體會在司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和上演行動劇抗議。

自由報導,聲請人台北市政府代理人廖元豪強調,婚姻制度應與時俱進,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有同樣的需求,應納入憲法保障;聲請人祁家威則說,在醫學上同性戀是正常的,他反問,「對的人要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

祁家威的代理人許秀雯律師則說,許多人以同志無法生育反對同性婚姻,事實上,生育此事,就是歧視的根源,對於女性、同性戀造成深層的壓迫,是對人性尊嚴的否定,對人格自主的否定,與憲法價值並不相容,主張隔離但平等的法案,很難通過合憲要求,次等化、邊緣化同志處境。

大法官釋憲程序

(中央社)根據司法院組織法,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過。但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同意行之。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目前除大法官黃瑞明因是立委尤美女先生將迴避外,14位大法官都將出席,因此要有10位支持、才會達成合憲或違憲的結果。

憲法法庭流程

先由聲請人祁家威、廖元豪及關係機關法務部代表部長邱太三、內政部代理人戶政司長張琬宜與萬華戶政事務所代理人王雪梅等5人陳述後,聲請人與關係機關交互詢答,再由六名鑑定人陳愛娥、張文貞、陳惠馨、劉宏恩、李惠宗及鄧學仁陳述鑑定意見。

討論重點

  • 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二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
  • 答案如為否定,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婚姻自由規定?
  • 是否違反憲法保障平等權意旨?
  • 如立法創設非婚姻的其他制度(如同性伴侶),是否符合憲法保障平等權及婚姻自由意旨?

可能的釋憲結果

►合憲

即表示現行民法沒有違背憲法,而維持現狀;但也只表示「現行民法」不違憲,婚姻平權的倡議者還是可再爭取立法,戰場將回到立法院。

►違憲:

會有幾種結果,其中包括即日起失效,另外就是指定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二章婚姻規定在幾月幾號?或解釋公布後半年將失效?因此主管民法的法務部須在失效前進行相關修訂或是增訂法條。大法官會議會諭知有關機關執行,並得確定執行種類及方法。

►合憲性解釋:

指的是大法官在眾多解釋中,挑選符合憲法的解讀方式,例如民法972條原條文「婚約,應由一男一女當事人自行訂定」,這是一種解釋方法,律師認為也可能解釋婚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訂定,只要性別屬性是男生或女生就可,不一定要一男一女。這些解讀經過大法官討論後,決定符合憲法的解釋,就是合憲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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