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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能夠寫出故事,我必須克服的兩個障礙

要能夠寫出故事,我必須克服的兩個障礙
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的掙扎主要在於:克服羞恥、罪惡和憂鬱――我想,對於全心投入、與重重小說問題正面迎戰的作家來說,永遠都是如此。而且,當我忙著克服那些困擾時,又會有一些新的羞恥冒出來。

文:強納森.法蘭岑(Jonathan Franzen)

接下來我想集中火力探討這個概念:如何變成能寫出你要寫的書的那個人。我發現,如果討論我自己的作品,敘說我從失敗到成功的故事,便會冒上沾沾自喜或過度自戀的風險。作家以他最好的作品為傲、花很多時間檢視自己的人生,並不是太奇怪或該被譴責的事,但他非得談論不可嗎?長久以來,我都回答「不是」,而現在我回答「是」,很可能代表我的人格有問題。

但我還是要談談《修正》,並描述我變成它的作者所遇到的一些掙扎。首先,我的掙扎主要在於:克服羞恥、罪惡和憂鬱――我想,對於全心投入、與重重小說問題正面迎戰的作家來說,永遠都是如此。而且,當我忙著克服那些困擾時,又會有一些新的羞恥冒出來。

我在九○年代初必須做的第一件事是結束婚姻。違背誓言和忠誠的情感連結,對任何人都不是件容易的事,而讓我的情況格外複雜的是,和我結婚的也是作家。雖然當年我隱約覺得我們太年輕、太缺乏經驗,還不能締結一夫一妻的終身誓約,但我的文學企圖心和浪漫理想主義戰勝一切。我們在一九八二年秋天結婚,當時我才剛滿二十三歲,我們攜手努力,想要以團隊之姿創造文學佳作。

我們的計畫是一輩子並肩作戰,似乎沒必要擬定撤退計畫,因為我的妻子是個有天分又深諳世情的紐約人,看起來一定會功成名就,或許遠比我早得多,而我知道我絕對有辦法照顧自己。所以我們繼續寫小說,但當我的妻子沒辦法把她的小說賣出去時,我們倆既驚訝又失望。當我的小說在一九八七年秋天賣得不錯時,我感到興奮,同時有非常、非常重的罪惡感。

我們別無他途,唯有開始奔跑,跑遍兩大洲各城鎮。不知怎麼地,我在奔跑的同時,竟撰寫和出版了第二本小說。在妻子為她的第二本小說奮戰時,我卻有了一些成績,我把這件事歸咎於世界的不公不義。畢竟,我們是團隊――我們要聯手對抗世界――而我身為丈夫的職責,是相信妻子。於是,我沒有以自己的成就為樂,反倒對世界憤怒和不滿。

我的第二本小說《強震》(Strong Motion),試圖傳達我們兩人活在那個充滿仇恨的世界的感覺。現在回首,雖然我仍以那本小說為傲,卻也看出它的結局是怎麼被我對婚姻的癡心妄想所扭曲。而讓我更加內疚的是,我的妻子不是這樣看。她曾宣稱我從她的靈魂偷取了寫那本書的靈感,這令我記憶猶新。她也相當公道地問我,為什麼我的女主角老是被殺或嚴重槍傷。

一九九三年是我人生最糟的一年。父親垂危,我和妻子花光積蓄,兩個都愈來愈憂鬱。因為希望快速致富,我寫了一部劇本,主人翁是跟我們倆很像的年輕夫婦,他們一起當鴛鴦大盜,差點跟其他人出軌,所幸最終仍幸福地破鏡重圓;永恆的愛情獲勝。那個時候,連我也看出自己的作品被我對婚姻的忠誠扭曲了。但那並未阻止我籌畫新小說:《修正》,一個跟我一樣的中西部年輕人,因妻子犯下殺人罪入獄二十年的故事。

幸好,在妻子和我以自殺或殺人收場之前,現實介入了。現實化為好幾種形式。一是我們不容否認,已經無法住在一起。二是我終於在婚姻之外交到幾個文學上的摯友。第三種,也是最重要的現實形式是,我們急需用錢。既然好萊塢似乎對明顯涉及個人議題的劇本〔以及不幸與《我愛上流》(Fun with Dick and Jane)神似的劇本〕不感興趣,我被迫從事新聞寫作。

不久,《紐約時報》指派我針對美國小說的危險狀態寫一篇雜誌文章。在為那篇文章做研究時,我有緣結識早期的幾個偶像,包括唐.德里羅(Don DeLillo),而我也察覺自己不僅屬於我和妻子的二人團隊,也屬於一個規模大得多而同樣重要的讀者和作家的社群。我有個非常關鍵的發現:我對他們也有責任,也該忠誠。

一旦我對婚姻的封印被如此這般地破壞,事情便迅速崩解。一九九四年底,我們在紐約都有了自己的公寓,終於過起或許二十多歲就該過的單身生活。這本該是輕鬆、自由的,但我仍覺得噩夢般內疚。對我來說,忠誠,尤其是對家庭的忠誠,是一種根本價值。對死的忠誠一直為我的人生賦予意義。我懷疑,較不受忠誠拖累的人,當小說作家會比較輕鬆,但所有嚴肅小說作家在人生某個時節,某種程度都會為好藝術和好人格的矛盾需求陷入掙扎。只要我還已婚,我就會試圖用實作技巧維持「反自傳性」――我的頭兩本小說沒有任何情節取自我的真實人生――並讓情節充斥著智識和社會關心的事項,來避免這種衝突。

當我在九○年代回頭寫《修正》時,我仍在處理一個複雜到不合理的情節,那是之前我力求在忠誠裡安全工作時發展出來的。我有很多想寫「大社會小說」的理由,但或許最重要的是我想當一個才智非凡、善於處世的專家,藉此避開私生活的紛紛擾擾。我又試了一兩年,繼續寫那本大社會小說,但最後,從字裡行間愈來愈不容否認的虛假,我深知自己必須變成另一種作家,才能創作出另一本小說。換句話說,得變成另一種人。

第一個非走不可的是小說的主角,一個三十多歲、名叫安迪.亞伯蘭(Andy Aberant)的男子。他從一開始便是那個故事的「固定裝置」,我想像他因妻子犯下的殺人罪入獄,此後歷經多次「變形」,最後當上美國政府律師,調查內線交易的案子。我先用第三人稱寫,然後,下了很大工夫但完全徒勞地,改用第一人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