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年金制度改革之內涵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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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資源分配的基本原則之一,即在於由全體成員共同分享社會發展與成長之果實。與此同時,全體成員也應共同承受衰退時降低給付的不利益。
依循前述的各項原則,思考未來年金制度之理想架構,宜以兩層次的公共年金給付為主要架構,佐以一層強制性的企業年金給付為輔助,應可提供足夠的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其中,第一層的公共年金給付,應以稅收為財源(tax-financed)提供基本所得(basic income)水準的保障年金(guarantee pension)為全民老年經濟安全之基礎,附加第二層以保費提撥為財源(contributory)的勞動年金制度以為受僱者及其家戶之額外保障。
勞動年金係涵蓋全體受僱者,應打破原有之職業主義;不但能促進所有受僱者之團結,亦可極大化該制度之涵蓋(coverage)與大數法則之適用,以健全風險分攤與財務永續性。至於由企業提供之企業職業年金給付方案,或能以強制性原則訂定一適度的提撥率、所得替代率等目標,並同時保留企業得附加之空間,以作為累積企業內人力資本之誘因。抑或以法律明確訂定強制性的企業職業年金給付,得完全由企業自行辦理,但政府應訂定基本之給付規範與水準,並負監督之責。
社會保險資源分配的基本原則之一,即在於由全體成員共同分享社會發展與成長之果實。與此同時,全體成員也應共同承受衰退時降低給付的不利益。質言之,社會保險制度應以達到社會適足性與公平正義為要,不應讓部分群體得主張維持既有的分配比例與原則。此等作為不但背離所處社會環境與條件之現實,犧牲與壓迫其他群體在資源分配上的空間,遑論達成公平性與永續性之核心目標。
註解
[1] 請詳見〈勞委會建採乙案-勞保年金6成勞工縮水〉一文。(最後讀取日期:2017年03月20日)
[2] 關於年金改革委員會共20次之會議內容,詳見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之官方網站。(最後瀏覽日期:2017年03月20日)
[3] 請詳見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官方網站所附之各項資料。(最後瀏覽日期:2017年04月03日)
[4] 關於新制實施前之年資於計算老年年金給付時之方式,分別詳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第28條,以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第29條。其中,公務人員之給付率上限為90%,而公立學校教職員則為95%。
[5] 至於新制實施後之年資於計算給付時的準則,請分別詳見分別詳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第29條,以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第30條,皆以75%為給付率之上限。此外,公立學校教職員於新制實施後方進入該體系,亦訂有相關之規範。其中,前35年之年資以每年給予1.625%給付率為原則,並於第36年開始每年年資給予1.25%;給付率最高以57.5%為限。請詳見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第30條第2項第2款。
[6] 請詳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第37條。
[7] 此處之貢獻(contribution),一方面指社會保險保費之提撥,另方面係指對事業單位或整體社會提供其專業能力之貢獻。
[8] 根據2015年年報之統計資料,截至2015年12月底,公務人員之繳費者與退休者人數分別為28.8萬人與12.7萬人,而教育人員之繳費者與退休者人數則分別為18.9萬人與10.4萬人。
[9] 根據2005年之年度統計數據,公務人員之繳費者與退休者人數分別為28.3萬人與4.6萬人,而教育人員之繳費者與退休者人數則分別為20.2萬人與5.5萬人。此數據係基於2005年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年報。(最後讀取日期:2017年03月20日)
[10] 雖然當代社會並非封閉的經濟體,但完全以進出口之物資維持日常生活所需之國家或區域亦相對有限。
[11] 瑞典老年年金給付制度之提撥率為18.5%。其中,16.0%納入社會保險老年年金給付制度之中,而2.5%則放入個人退休帳戶之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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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宏陽, 傅從喜, & 施世駿. (2016). 年金自動調整機制之建立與現代社會契約之內涵-以德國與瑞典之自動調整機制為例. 論文發表於「2016年台灣社會學年會暨科技部社會學門成果發表會-社會學秘境探索」研討會,2016年11月26-27日,東華大學,花蓮,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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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楊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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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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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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