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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港大法律教授談香港少數族裔教育權

專訪:港大法律教授談香港少數族裔教育權
Photo Credit: 柏齊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現時於香港主流學校就讀的少數族裔學生,面對多種困難,影響他們接受教育的權利。

問︰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答︰紀佩雅(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攝影師︰柏齊

問︰以你的自身經驗,你認為就讀於香港主流學校的少數族裔學生面對甚麼困難?

答︰首先是語言障礙。主流學校以廣東話為教學語言,忽略學生語言能力。兒童好動活潑,需要時刻佔據心神,一旦聽不懂課堂語言,就更易分心,會在課堂玩耍。譬如我在指定學校讀書的頭兩年,感到相當困難,經常追不上進度。後來我就轉校了。

其次,中文科課程是為以中文為母語的學生而設,與少數族裔學生的語境和文化不同,所以少數族裔學生難以明白,於是,學習進度的差異與日俱增。譬如我放學回家,學習了兩個中文詞語,我的廣東話同學則已學懂了20個詞語。主流學校亦無著力協助少數族裔學生學習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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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柏齊

問︰有學校以普通話教中文,這對少數族裔學生有何影響?

答︰這絕對令人費解。這樣的話,少數族裔學生需要同時學習三種非母語的語言。他們在幼稚園學習廣東話和英文,但由於小學改用普通話教中文,又要重新學習另一種語言。學習普通話本身不是問題,但若無足夠支援確保少數族裔兒童能適應教學語言轉變,他們就會追不上中文科以至所有科目。此反映教育制度並無考慮不同背景學生的需要。

問︰聯合國和本地團體一直促請香港推行「中文作為第二語言」課程。2014年,教育局推行「中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你認為當局推行學習架構是否已大致上解決少數族裔學生學習中文的問題?

答︰學習架構不過是新瓶舊酒,未能解決少數族裔兒童學習中文的問題。政府推行兩文三語政策,並於2006至2007學年推出隔離學校,以回應協助少數族裔學生免於進度落後的訴求。部分指定學校自行製作中文教材予少數族裔學生。可是,這些教材只是剪裁主流課程,縮減學習內容,放慢學習速度,而不是建基於「以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結果少數族裔學生高中畢業後,中文程度只有小三。

其實,香港學生學習英文,也是以英文作為第二語言的方式學習。雖然政府推出「中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但終究是舊課程,而且是為以中文為母語人士而設,唯一差異只是採用不同速度和教學方式。結果少數族裔學生的中文水平依舊落後於人。故此,我認為學習架構無助解決少數族裔學習中文的問題。再者,現時亦無相應監察和檢討機制,我們無從得知學習架構的實施情況和教師面對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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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柏齊

問︰根據2011年統計處數字,少數族裔就學率低於全港人口,你有何見解?

就學率統計數字︰

年齡 少數族裔 全港人口
3-5歲(學前教育) 87% 91%
17-18歲 (預科) 76% 86%
19-24歲 (專上教育) 33% 45%

答︰少數族裔家長未必知道他們可以使用現行學前教育的資源,未必理解入讀幼稚園會有助子女發展及融入香港。若他們知道,應有不同決定。此外,語言障礙、家庭環境、同儕知識分享、社群作風及文化也影響少數族裔家長是否重視學前教育。

不同少數族裔族群有不同模式。通常尼泊爾、巴基斯坦及菲律賓社群的入學率較低。再結合職業、收入及家庭人數來看,發現他們相對貧窮。譬如尼泊爾和巴基斯坦社群的貧窮率遠高於本地人口,而該族群的兒童較少入讀幼稚園、沒有讀預科及大學。這些數據環環相扣。族群特徵略有不同,受到居港年期、行業及語言等因素影響。此外,家庭收入、家庭價值及教育亦會影響少數族裔兒童接受教育的機會。

問︰你認為《種族歧視條例》是否足以保障少數族裔接受教育的權利?有何改善建議?

答︰《種族歧視條例》不足以保障少數族裔接受教育的權利。和其他歧視條例不同,《種族歧視條例》未有涵蓋政府執行職務或行使權力。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認為教育屬政府執行職務或行使權力範疇,所以教育局不受條例規管。

但我不同意這種看法。若寬鬆解釋《種族歧視條例》,教育可屬政府「提供貨品、設施或服務」,雖然教育局已廢除指定學校政策,但它作為服務提供者仍容許前指定學校收取大量少數族裔學生,如同實質隔離,違反《種族歧視條例》,故此,我認為少數族裔學生因為受到種族歧視而未能平等享受教育權。不過,由於平機會認為條例並不涵蓋此情況,我擔心條例不足以保障少數族裔學生。

政府坐擁龐大資源,亦是主要服務提供者,足以影響少數族裔接受教育的權利。現時即使教育、入境政策及執法構成種族歧視,當事人亦無法藉此條例追究和獲得補救,這樣會鞏固容許歧視少數族裔的錯誤想法。因此,當務之急是修訂《種族歧視條例》,使其涵蓋政府執行職務或行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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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柏齊

問︰你有何補充?

答︰國際政治瀰漫反移民和反全球化論述,各地都不歡迎移民。我們要對這種排外論述保持警惕,一旦失控,各地的人就會藉此合理化對移民的歧視。這足以摧毀自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國際社會透過人權公約保障人權和尊嚴的努力。

誠然,許多印度人、巴基斯坦人、尼泊爾人和菲律賓人在香港落地生根,已是第三或第四代了。當中許多少數族裔早於中國人來港前已定居香港;許多於二戰時參軍捍衛香港;許多為香港發展和繁榮貢獻良多,並一直視香港為家。假如他們都不是香港人,怎樣才算香港人?倘若政策制訂者和立法者能仔細思考這個問題,他們或會重新審視如何為所有兒童制訂更有效的教育政策。

此外,學校歷史課鮮有探討少數族裔於香港歷史的角色和貢獻,譬如很多學生未必知道香港大學主要捐款者是印度巴斯人麼地爵士,未必知道天星小輪由印度人創辦。若公眾意識不到香港少數族裔是香港一分子,會限制其對香港未來的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