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林奕含說,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想像是多麼扁平,每次看到健康的人把「精神病」當作一句髒話,她就很痛苦。而寫出「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個故事跟精神病,是她一生最在意的事。
(中央社)
今年26歲的作家林奕含,2月出版第一本書《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廣受好評,已印到第五刷。昨(27)晚卻傳出她過世的消息,許多讀者在網路上表示不捨她的早逝。
中央社報導,林奕含在高中時得了重鬱症,從16歲起就固定到精神科接受診療,但醫生卻一直沒有給她明確的病名。
林奕含在接受OKAPI採訪時表示,「我因為精神病常常會發作,不一定能去上學,很長一段時間都很自卑」。而寫出「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個故事跟精神病,是她一生最在意的事。
成為創作者之前,林奕含身上已沾黏著各種標籤。父親是有「台南怪醫」之稱的林炳煌,而她以滿級分考上醫學系,但只唸了兩個禮拜就休學,後來重考上政大中文系,第三年因病情發作再度休學。因此網路上流傳著「漂亮滿級分寶貝」、「怪醫千金」(父親是有「台南怪醫」之稱的林炳煌)、「精神病患」的稱呼形容她。
林奕含在4月4日的臉書上寫道,每次看見網路筆戰,一旦有人拋出卑劣的詞彙或偏激的觀點,反方一定會有人說:「樓上該去看精神科了。」或者生活中遇到暴虐的客人,怠慢的上司,人也會罵:「有病就要看醫生!」
林奕含說,每次看見這樣的譏諷,她就很痛苦。她形容在精神病院的時光,為了防止病患自殘,院裡沒有沸水、不能用刀叉、不能用玻璃、瓷器、不能用橡皮筋,只能透過藥物抑制病情,或是關進四周都是泡棉的保護室,在不太可能自殺的環境裡度過病情發作與退去。
林奕含說,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想像是多麼扁平,在網路上罵髒話的是精神病,在新聞裡砍殺前女友的是精神 病,這樣的疾病無須醫學診斷,社會自會診斷。
她說,「健康的人把『精神病』當作一句髒話;而真正生病的人把樑上的繩子打上美麗的繩結,睡前溫馴地吃兩百顆藥。」
書寫女孩被性侵,林奕含曾表示:「這件事改變了我的一生」
出版社游擊文化的編輯,今天在臉書上轉貼林奕含父母的公開信。林奕含的父母表示,《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故事,是林奕含在國中時被補習班老師誘姦之後,引發痛苦憂鬱的真實記錄和心理描寫。書中的女主角們,都是林奕含一人的親身遭遇,而為了保護父母和家庭,才分別這樣的角色出來。
父母表示,林奕含寫書的目的,是希望社會上不要再有第二個房思琪(性侵受害者),希望天下的父母、善良的男孩、女孩和男人,都能用溫柔和溫暖的心靈來一起保護「房思琪們」。
然而,部分的網友也對林奕含父母公開證實女兒的遭遇,感到不妥。
林奕含3月接受女人迷專訪時表示,《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故事,是在她很小的時候知道的。她表示,這件事「影響了,改變了我的一生。」她特別在書頁最前面寫上真人真事改編,她不要人們以虛構的僥倖去閱讀那恐怖,「當你在閱讀中遇到痛苦或不舒服,我希望你不要認為『幸好是一本小說』而放下它,我希望你能與思琪同情共感。」
然而卻在作者過世後,親屬出面解釋書寫原由,為此專欄作家溫朗東發文表示,
「如果作者採取了小說這種虛構敘事框架,除了他自己要捨棄框架外,任何人替他代言:這其實是什麼樣的故事、這些故事都是真的……是不對的。再親的人也一樣。」
溫朗東表示,小說的虛構,讓讀者能有距離的觀看書中的痛苦,而接露這樣的經驗,只會對受害者加上一層標籤。
林奕含的好友蔡嘉佳也說:「沒有人可以為奕含代言,即便是再親的人,誰都不能代表她。只要不是她親口說的寫的,什麼都不算。思琪是不是她,痛苦的是誘姦還是憂鬱症,沒有人可以越過奕含去發言。」
她並呼籲社會尊重作者生前的心志,所以「拜託無論是誰的聲明誰的囑託都別分享了,奕含走了,她沒說話,就是沒說話。」
延伸閱讀:
最新發展:
-
17歲少女跳海自殺,曾遭國小老師「交往性侵」長達4年 3年前
-
沒有當事人的處分:「林奕含案」陳國星不起訴的5點理由 5年前
-
沒有當事人的判決:「林奕含案」陳國星不起訴的5點理由 5年前
-
揭露台灣難以啟齒的「權勢性侵」:將近四成案件竟發生在親屬之間 5年前
-
「那是他自找的」:為什麼悲劇之中,總有人譴責受害者? 5年前
-
「那是他自找的」:為什麼悲劇之中,總有人譴責受害者? 5年前
-
坦言與林奕含「交往約兩個多月」,陳星打破12天沈默發聲明 5年前
-
符合社會期待,在媒體上飾演受害者的一齣戲 5年前
-
過去的並未真正過去:承認傷口存在,才有機會讓它成為力量 5年前
-
過去的並未真正過去:承認傷口存在,才有機會讓它成為力量 5年前
-
是憂鬱症還是ADHD?正確診斷才能幫助真正需要的人 5年前
-
台灣26歲女作者林奕含過世 5年前
Tags: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引用資料: